四川省人民政府貫徹實施國務院關於做好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意見

2010年5月24日,國務院下發了《關於做好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國發〔2010〕14號),提出了科學、依法、統籌,有力、有序、有效推進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指導意見。為全面推進玉樹地震四川災區災後恢復重建,結合我省災區實際,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二、主要任務,三、保障措施,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從甘孜州災區實際出發,借鑑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的成功經驗,堅持以人為本、民生優先,尊重自然、尊重民族文化習俗和宗教信仰,以災區各級政府為主導、廣大幹部民眾為主體,在國家大力支持和各方積極援助下,精心規劃、精心組織、精心實施,又好又快地完成災後恢復重建任務。
(二)基本原則。
1.民生優先,注重實效。把保障民生作為恢復重建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恢復重建受災居民住房擺在突出和優先位置,加快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改善城鄉居民的生產生活條件。
2.統籌兼顧,協調發展。把災後恢復重建與牧民定居行動計畫相結合,與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與新農村新牧區建設相結合,與推進藏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相結合,為長遠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3.保護生態,傳承文化。把生態環境保護放在重要位置,充分考慮災區的生態戰略地位,保護好自然保護區、水源保護地;充分尊重民族宗教文化習俗,保護好民族宗教文化遺產,保持城鎮和鄉村的民族特色和地域風貌。
4.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災區各級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動員廣大幹部民眾艱苦奮鬥;省直各相關部門要全力支持,注重發揮社會各界援助的積極性,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災後恢復重建。
5.安全第一,保證質量。合理避讓重大災害隱患,嚴格執行國家抗震設防要求和技術規範,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標準,嚴把設計、施工、材料質量關,確保重建工程質量和安全。
(三)重建目標。力爭用兩年的時間全面完成災後恢復重建任務,使災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恢復並超過災前水平,努力實現住房安全有保障、公共服務有提高、基礎設施有提升、生態環境有改善、社會和諧有進步。
 

二、主要任務


(一)城鄉居民住房。把恢復重建城鄉居民住房擺在首要位置,確保2010年入冬前基本完成農村居民住房恢復重建和城鎮居民住房維修加固,讓受災民眾住上安全、經濟、實用、節儉的永久性住房。
儘快完成房屋及建築物受損程度鑑定,明確維修加固和重建任務。對可以修復的,抓緊開展維修加固;對需要重建的,在充分尊重民眾意願的前提下,原則上採取統規代建、政府結算的方式,結合牧民定居行動計畫相對集中建設。居民點重建選址要避開地震活動斷裂帶、地質災害隱患和行洪泄洪道。要嚴格執行抗震設防標準,科學確定建築結構形式,突出地方民族特色。要加強施工技術指導,建材選擇在符合生態環境保護的要求下儘量就地取材,推廣使用節能環保材料。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標準,確保工程建設質量,重建和加固工程完成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竣工驗收。
(二)公共服務設施。力爭兩年全面完成學校、醫院、文化站等公共服務設施的恢復重建,把學校、醫院建成最安全、最牢固、民眾最放心的建築和未來的安全避險地。
公共服務設施恢復重建採取統規統建方式,嚴格執行強制性建設標準和規範。合理調整學校布局,按照“先校舍、後設備設施”的原則,加快受災學校的恢復重建。全面恢復重建受損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醫療衛生應急處置能力,做好高原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抓好公共文化服務設施恢復重建,完善文化宣傳、信息服務、科普及技術培訓等綜合服務功能。統籌安排宗教活動場所恢復重建工作,加強民族、宗教文化遺產的搶救和保護。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學編制規劃。按照國家總體規劃,結合四川災區實際,在對地震災害範圍、災害損失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全面、系統評估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對重大問題深入論證,充分吸取災區民眾的合理意見,科學編制災後恢復重建實施規劃。重點突出城鄉居民住房和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重建。
(二)加強組織領導。甘孜州人民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把思想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全力做好我省災區的恢復重建工作。省政府玉樹地震四川災區災後恢復重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的全面組織協調。省直相關部門要依據職能職責,全面落實國家政策,積極協調,主動服務,積極幫助解決災後恢復重建中的有關問題,全力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工作。甘孜州及相關縣級人民政府是災後恢復重建的責任主體、工作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建立健全強有力的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系統,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確保質量、保證安全,統籌安排、加快進度,全面完成災後恢復重建任務。
(三)加大政策支持。鑒於甘孜災區重建面臨高原缺氧、施工期短、交通不便、生態脆弱和建材短缺等特殊困難,各級各部門要加強與國家政策的銜接,用足用夠國家政策;管好用好重建資金,統籌使用好社會各界捐贈資金,最大限度發揮好政策效應。
(四)加強要素保障。甘孜災區州縣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要密切合作,做好建材、運輸、電力等需求量測算,根據恢復重建進度,制定好保障供應方案。積極組織好恢復重建物資的生產,合理確定運輸方式,保障用電需要,強化建材市場價格監管,全面加強實施保障。
(五)多方合力推進。成都市作為幫扶單位,要加強對石渠縣的對口支援。積極幫助開展災後恢復重建的規劃設計工作,對工程實施提供技術指導。省直相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同時發揮社會各界援助的積極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進災後恢復重建。
(六)強化監督檢查。省直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恢復重建項目、資金的監督檢查,開展全過程跟蹤審計,堅持公開透明,及時公布災後恢復重建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定期公布審計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資金使用規範。
(七)做好宣傳工作。要弘揚偉大的抗震救災精神,弘揚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建美好新家園的主旋律,大力宣傳恢復重建中湧現出來的先進集體和模範人物,鼓舞和激勵各族幹部民眾同心協力、頑強拼搏、共克時艱,奪取我省災區恢復重建的全面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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