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暴雨洪澇災後恢復工作的意見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暴雨洪澇災後恢復工作的意見提出:安置災後生活,房屋維修加固和恢復,恢復農業和工商業,恢復受損基礎設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強組織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暴雨洪澇災後恢復工作的意見
  • 檔案號:川府發[2013]32號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3年8月2日
檔案分發,安置災後生活,房屋維修加固和恢復,恢復農業和工商業,恢復受損基礎設施,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強組織領導,

檔案分發

川府發[2013]3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2014年入汛以來,我省持續遭受特大暴雨襲擊,引發嚴重洪澇災害及次生災害,給受災地區帶來重大損失。為儘快恢復災區正常生活生產秩序,幫助受災民眾重建家園,現提出以下意見。

安置災後生活


認真落實救濟救助政策,搞好物資調配和發放,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紮實做好房屋倒塌民眾過渡安置工作。妥善安排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切實保障災區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城鎮“三無”人員基本生活。加強受災民眾臨時安置點管理,切實做到“五有”(有飯吃、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潔淨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三防”(防疫、防火、防次生災害)。

房屋維修加固和恢復


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抓緊開展受損房屋鑑定,經評估通過維修加固可以使用的,要指導幫助民眾加快實施維修加固。加強技術指導,幫助房屋損毀民眾重建住房,重建選址要避開地震斷裂帶、泄洪通道以及土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隱患點。把住房重建與新型城鎮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老城區和棚戶區改造相結合,在尊重居民意願和方便民眾生產生活的基礎上,適當集中建設,配套完善公共設施。

恢復農業和工商業


抓緊搶修受損農田、畜牧漁林業基礎設施,儘快扶苗洗苗和理溝排濕晾苗,加強田間管理,儘可能減少災害損失。積極組織和調劑種子、種苗等生產資料,抓緊開展改種、補種、補欄、補苗。按照大春損失晚秋補、種植損失養殖補、農業損失勞務補、農村損失工商補的思路,指導幫助民眾多渠道增加收入。加強油、氣、電等要素保障和生產物資調運,儘快恢復工業生產,抓緊恢復商貿服務業。

恢復受損基礎設施


  抓緊修復受損公路、農村道路等交通設施。儘快恢復損毀堤防、水庫、渠道、水閘和農村飲水工程。加快恢復城鄉供水、供電、供氣、排水防澇、垃圾污水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儘快恢復通信網路。抓緊恢復受損學校、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提高防災減災能力


以完善流域防洪減災、水資源綜合利用、水資源及水生態環境保護、流域綜合管理體系為目標,堅持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注重依法治水、科學治水,進一步完善和實施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在重點受災縣全面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落實監控措施,有針對性地實施工程治理。堅持自然修復與工程治理相結合,抓緊修復受損植被,加快建設沿江、沿河生態保護帶,大力推進水土保持生態修復工程。加強監測預警和應急能力建設,完善氣象、水文、國土對山洪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預報系統,完善防災減災設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根據中央和省啟動應急回響情況,及時出台相關支持政策。各級人民政府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安排資金用於搶險救災、安置民眾、恢復重建,從6個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按照遇難人員每人5000元標準向遇難人員家屬(直系親屬)發放撫慰金。二是對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實行臨時生活救助,給予補助。三是對因災房屋倒塌或嚴重損毀無房可住的農戶自建簡易住房,按照每戶2000元標準給予過渡安置補助。四是對因災房屋倒塌、掩埋或嚴重損毀必須重建住房的農戶,按照戶均2萬元標準給予補助。對因災房屋受損需維修加固的農戶,按戶均3000元的標準發放維修加固補助。五是對受災市(州)、縣(市、區)應急搶險救災和災損基礎設施、公共設施修復以及農業生產恢復給予適當綜合補助。六是省直相關部門積極向上爭取中央搶險救災、基本建設等專項資金支持受災地區,分配省級專項資金時加大對受災市(州)、縣(市、區)傾斜力度。以上重建補助政策實施範圍為國家減災委、民政部和省減災委、民政廳啟動應急回響的受災範圍;民政救濟、農房重建和維修加固補助政策按照中央和省規定的分擔比例分級負擔,查實數據、據實結算。
同時,對接相關規劃,優先安排重建項目建設,建立“綠色通道”,簡化審批程式。保障恢復重建項目建設用地,優先核定用地規模,建立用地審批快速通道。加大金融、產業等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對災區實行差別化的金融政策,支持住房重建、公共設施重建等;綜合運用財政、稅收、金融等手段,支持災區產業恢復重建;加大以工代賑力度,鼓勵災區民眾投身災後恢復重建。

加強組織領導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是災後恢復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到人,有序推進各項措施的落實。要強化要素和技術保障,加強項目管理,確保工程建設質量。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指導服務,強化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災區突出困難和問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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