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建材供應保障方案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建材供應保障方案》是青海省人民政府於2010年發布的檔案。

玉樹地震災後重建事關緊迫的民生問題和長遠發展,為確保玉樹地震災區重建有力、有序、有效進行,保質保量為重建提供充足的建築材料,青海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充分發揮省內建材生產供應最大能力的前提下,取得國家有關部門全力支持的安排部署,結合青海省建材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和玉樹災後恢復重建所面臨的特殊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總體規劃,充分認識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任務的艱巨性和繁重性,充分考慮災區生態環境的脆弱性和生態系統的重要性,以及我省建材生產能力嚴重不足,玉樹當地主要建材基本依靠外部輸入的實際,按照以磚混、框架和鋼結構的抗震建設要求,積極推廣新材料;統籌兼顧玉樹災後重建和青海省正常建設的需要,採取集中採購供應和施工企業自主採購相結合的方式,為災後重建供應建築材料。
二、供應原則
(一)堅持以災後重建所需建材總量為依據,做好重建主要建材需求量測算,提早組織,加強儲備,保障供應。玉樹地處青藏高原腹地,建材資源嚴重不足,交通運輸能力有限,施工期僅有夏、秋季的4—5個月,而玉樹災後重建時間緊、任務重,重建建材必須早組織、提前儲備至玉樹,避免集中運輸給道路造成的極大壓力,乃至重建建材不能及時運抵災區,影響重建施工進度。
(二)統籌組織青海省及周邊省區建材生產供應。青海省政府牽頭,在工信部指導和支持下,協調全國相關省區市企業,定點、定量、定價、定時生產供應大宗建材為主,青海省企業生產供應為補充。目前,青海省建材企業生產供應嚴重不足,大多數建材均需依賴全國各地調入。因此,為確保玉樹災後重建建材的及時供應,青海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積極盡力擴大青海省可生產供應建材的同時,在工信部及國家有關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銜接全國生產能力強、供應能力大、產品質量優的企業生產供應,即定點;指定生產供應數量,即定量;以保本微利為原則,指定供應價格,即定價;在指定的時間周期內生產供應,即定時。
(三)集中採購堅持按法定程式進行,突出公開、公平和公正。
(四)加強對重建建材質量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類重建建材安全、合格;加強對建材市場價格的監督檢查,防止哄抬物價,必要時對重建所需主要建材啟動價格干預機制。
(五)積極引進國內外利用玉樹資源和地震廢墟材料生產新型環保節能建材的技術、設備和企業,扶持青海省現有建材企業擴大生產能力。
三、需求情況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玉樹災區重建的部署,災區重建工作將用三年時間完成。據測算,建材需求情況如下:
(一)總體需求三年內重建建材約需水泥590萬噸、鋼材100萬噸、木材16萬立方米、新型牆磚25億塊、牆體砌塊60萬立方米、門窗300萬平方米、牆地磚660萬平方米、玻璃220萬平方米、砂石料3200萬立方米、瀝青40萬噸、石灰130萬噸。同時,還需要數量不等的管材、潔具、電線電纜及五金製品等小宗材料。
(二)專項需求
1.城鄉房屋設施
規劃重建城鄉居民住房469.1萬平方米,約需水泥160萬噸、鋼材40萬噸、木材11萬立方米、新型牆磚20億塊、牆體砌塊49萬立方米、門窗258萬平方米、牆地磚578萬平方米、玻璃190萬平方米、砂石料2000萬立方米、瀝青3萬噸、石灰105萬噸。
2水利設施
恢復重建約需水泥5萬噸、鋼材8萬噸、木材1萬立方米、新型牆磚4萬塊、牆體砌塊0.4萬立方米、門窗0.4萬平方米、牆地磚0.4萬平方米、砂石料100萬立方米、石灰1萬噸。
3.交通設施
主要包括恢復重建縣鄉公路、國道214線、省道308線等,約需水泥380萬噸、鋼材12萬噸、砂石料1000萬立方米、瀝青22萬噸。
4.電力設施
恢復重建約需水泥5萬噸、鋼材30萬噸、木材1萬立方米、門窗08萬平方米、牆地磚08萬平方米、砂石料20萬立方米、瀝青5萬噸、石灰1萬噸。
5.公用設施
主要包括學校、醫院、辦公場所及城鄉道路238公里,輸配水管網450公里等市政基礎設施,約需水泥40萬噸、鋼材10萬噸、木材3萬立方米、新型牆磚4億塊、牆體砌塊12萬立方米、門窗40萬平方米、牆地磚80萬平方米、玻璃30萬平方米、砂石料80萬立方米、瀝青10萬噸、石灰23萬噸。
(三)年度需求
2010年約需水泥200萬噸、鋼材25萬噸、木材5萬立方米、新型牆磚8億塊、牆體砌塊25萬立方米、門窗80萬平方米、瓷磚160萬平方米、玻璃60萬平方米、砂石料1000萬立方米、瀝青10萬噸、石灰50萬噸。
2011年約需水泥200萬噸、鋼材50萬噸、木材6萬立方米、新型牆磚9億塊、牆體砌塊20萬立方米、門窗120萬平方米、瓷磚300萬平方米、玻璃90萬平方米、砂石料1500萬立方米、瀝青16萬噸、石灰50萬噸。
2012年約需水泥190萬噸、鋼材25萬噸、木材5萬立方米、新型牆磚8億塊、牆體砌塊15萬立方米、門窗100萬平方米、瓷磚200萬平方米、玻璃70萬平方米、砂石料700萬立方米、瀝青14萬噸、石灰30萬噸。
四、省內供應能力
通過對青海省現有符合產業政策的建材生產企業的調研,經產能挖掘和產量對接,青海省(主要是西寧市及周邊地區)僅可為玉樹災區提供少量水泥、鋼材、牆體材料等。鑒於砂石料需求量大、附加值極低、遠途運輸成本極高、費效比倒置的實際,必須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立足玉樹,就地解決。
水泥:青海省現有13家主要水泥生產企業,年內為應急確保災區需要,可提供32萬噸水泥。三年內僅可向災區供100萬噸左右。
鋼材:青海省僅有西寧特鋼集團公司一家特鋼生產企業,生產特種鋼。但規格不齊、品種單一,三年僅能供給災區2.1萬噸。
木材:青海省無木材生產企業,必須通過省外採購供應方式保證供應。
砂石料:玉樹地區目前僅有依靠人工開採的私營個體戶11個,其生產規模低下、開採方式原始,年產能約100萬立方米。但玉樹當地砂石料資源富集,且災後重建砂石料需求量大。鑒於其附加值極低、遠途運輸成本極高、費效比倒置,靠玉樹區域外調入無經濟性,只能採取聯營或整合措施,迅速擴大規模、提升產能、增加產量,滿足災後重建需求。
牆體材料:玉樹地區年產紅磚不足2000萬塊,缺口極大,且屬國家淘汰工藝和產品。青海省內10家主要牆體材料生產企業總產能94億塊,2010年計畫生產各種標準磚81億塊,牆體砌塊25萬立方米。本年度可向災區提供標準磚1億塊左右,三年內僅可向災區提供標準磚3億塊左右,牆體砌塊無供應量。
門窗:青海省僅有4家門窗生產企業,且規模小、產能低,無法滿足災後重建需要。
玻璃:樂都樂天玻璃廠年產玻璃140萬重量箱(按標準4mm每重量箱5平米),基本可以滿足災區重建玻璃需要。
牆地磚:青海省無專業化、大型化牆地磚生產企業。
五、缺口情況
目前,我省建材企業生產供應嚴重不足。通過對現有符合產業政策的建材生產企業的調研,經產能挖掘和產量對接,以西寧市為主的周邊地區僅可為玉樹災區提供少量水泥、鋼材、牆體材料等建材。大宗建材需從周邊省區調入。
(一)總體缺口情況
主要重建建材缺口如下:水泥490萬噸、鋼材98萬噸、木材14萬立方米、門窗300萬平方米、標準磚20億塊、牆體砌塊55萬立方米、牆地磚660萬平方米,及青海省企業不能生產的管材、潔具、電線電纜及五金製品等其它小宗建材。
(二)分年度缺口情況
2010年:水泥200萬噸、鋼材30萬噸、木材4萬立方米、新型牆磚6億塊、牆體砌塊15萬立方米。
2011年:水泥200萬噸、鋼材40萬噸、木材6萬立方米、新型牆磚8億塊、牆體砌塊25萬立方米。
2012年:水泥90萬噸、鋼材28萬噸、木材4萬立方米、新型牆磚6億塊、牆體砌塊15萬立方米。
六、周邊省區建材產能情況
經與工信部及國家有關部門匯報銜接,工信部提供了甘肅、寧夏、陝西、四川、河南等臨近省區,共有97戶建材生產供應企業,具備供給建材產能。總計水泥9043萬噸,鋼材2800萬噸,木材1000萬立方米。其中甘肅省水泥1720萬噸,鋼材800萬噸,木材300萬立方米;寧夏區水泥485萬噸;陝西省水泥698萬噸,木材400萬立方米;四川省水泥252萬噸,鋼材1000萬噸;河南省水泥3704萬噸,鋼材1000萬噸,木材300萬立方米。
七、缺口建材生產供應保障措施
為確保建材及時足量供應,我們篩選了周邊省區產量大、能力強的17戶國有重點企業。年產能總計水泥5767萬噸,鋼材2800萬噸,木材330萬立方米。根據災後重建需求和就近供應的原則,按照水泥占其總產能的8%,三年為1292萬噸;鋼材占其總產能的5%,三年為390萬噸;木材占其供應量的5%,三年為50萬立方米,擬定了初步的分配計畫。其中:甘肅省6戶企業:水泥533萬噸,鋼材110萬噸,木材20萬立方米;寧夏區2戶企業:水泥84萬噸;陝西省3戶企業:水泥121萬噸,木材15萬立方米;四川省2戶企業:水泥200萬噸,鋼材140萬噸;河南省4戶企業:水泥400萬噸,鋼材140萬噸,木材15萬立方米。(所需建材數量、品種、規格、供貨時間及建議價格等詳見附表)。
八、供應方式
(一)按照大宗建材以青海省政府牽頭負責,在工信部指導和支持下,協調全國相關企業定點、定量、定價、定時生產供應為主的原則,做好水泥、鋼材、木材、牆體材料、玻璃、牆地磚等災後重建有缺口或不能生產的大宗建材的組織供應工作。按照總體和年度需求計畫,負責重建建材總需求量和各專項、各時段建材需求量的測算,組織青海省內相關企業盡力挖掘產能、加大產量生產水泥、鋼材、牆體材料等建材的補充生產供應和提早儲備工作。
(二)玉樹州政府負責組織生產供應砂石料,及利用當地資源和地震廢棄物生產供應新型牆材工作。
(三)根據青海省政府的統籌協調安排,全國相關省區市支持災後重建的建材,運抵青海省後,由青海省政府銜接好建材供應、建材運輸、公鐵聯運等相關工作,實現統一調度,均衡供給。
九、組織機構
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工信部對災後重建建材供應予以指導和協調。在工信部的指導協調和支持下,玉樹災區重建建材保障工作由省玉樹地震災後重建現場指揮部總體負責,指揮部下設的建材、運輸、電力、施工保障組負責具體的建材保障工作。
十、工作職責
青海省政府負責與國家工信部對接,負責協調工信部調入青海省的重建建材的運輸銜接、儲備和供應,負責落實青海省內可部分供應災後重建的鋼材、水泥、牆材等建材的生產供應。
工信部予以協調和支持相關省區市大宗建材的生產供應。
玉樹州政府負責砂石料的生產供應,負責在玉樹州建廠生產牆體材料企業的生產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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