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持續推進醫改向縱深發展,加快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不斷提高全省各族民眾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基礎
自2009年醫改啟動實施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全省上下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原則,秉承“小財政辦大民生”的理念,圍繞醫保、醫藥、醫療協調聯動,努力探索欠發達地區深化醫改的路子。通過五年來的改革實踐,醫改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初步建立了覆蓋全省的基本醫療保障、藥品供應保障、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結束了“以藥補醫”的歷史,初步構建了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新機制;全省衛生總費用占GDP的比重由2008年的5.87%提高到2012年的7.52%,居民個人衛生費用支出占比由2008年的33.01%下降到2012年的26.7%,促進了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有力地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提升了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指數,為進一步深化醫改奠定了紮實基礎。
二、改革的思路、原則和目標
(一)改革思路。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深化公立醫院改革為主線,統籌推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公共衛生、監管體制等綜合改革,從打好基礎向提升質量轉變,從制度建設向鞏固完善轉變,從探索試點向全面推進轉變,切實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堅持公益性方向,落實政府責任,健全體制機制,在公立醫院改革、分級診療、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藥物集中招標採購、醫療服務能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打造青海醫改升級版。
(二)基本原則。
1立足省情,先行先試。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大膽創新,勇於實踐,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形成可複製、可持續的改革經驗。
2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總體要求,統籌推進醫保、醫藥、醫療協調聯動發展,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取得新突破,有效解決民眾“看病難、看病貴、看病遠”的問題。
3創新體制,完善機制。堅持問題導向,注重體制機制創新,把著力解決深層次的矛盾問題與完善制度體系相結合,不斷健全穩定長效、充滿活力、規範有序的改革運行新機制。
4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強化政府責任,切實加大投入,維護基本醫療衛生的公益性,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積極鼓勵社會辦醫,不斷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三)主要目標。
按照蹄疾步穩的要求,實施“三步走”的改革步驟。
到2015年,全面完成國家和我省“十二五”醫改規劃目標任務。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基本完善定型;市州級公立醫院開展試點工作,探索政府與市場結合的有效途徑,建立取消以藥補醫、經費補償、人事分配等管理運行機制,探索省級三級醫院改革的路徑和辦法;分級診療制度進一步健全完善;藥物招采機制逐步完善,藥品陽光採購平台全面建立,藥品價格進一步降低;醫保管理體系進一步健全,城鄉居民醫保門診統籌試點穩步推進,醫療保障水平逐步提高,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試點取得積極進展,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紮實基礎。
到2017年,基本完成《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的2020年醫改的重點任務。逐步深化省級公立醫院改革,適度擴大改革試點範圍;基本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就醫新秩序;以基本醫保為主體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更加完善;以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藥物供應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信息化網路體系進一步最佳化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明顯提高。
到2020年,全面形成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系統化城鄉醫療服務體系、均等化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規範化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法制化醫療衛生監管體系,建立符合省情特點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深化公立醫院改革。
2010年西寧市作為國家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推行改革試點工作,2011年我省選擇14所縣級公立醫院進行綜合改革試點,2012年全省39個縣70所縣級公立醫院全面推行綜合改革,並已全部納入國家改革試點範圍,各項改革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改革層級還比較低,僅限於上述範圍,其餘市州級公立醫院和省屬三級公立醫院還沒有開展改革工作,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人事薪酬制度、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激發動力與活力等方面存在薄弱環節,需進一步加快探索推進。
1主要任務:按照堅持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改革要求,整體聯動、系統推進。①全面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進一步深化縣級公立醫院取消以藥補醫機制、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採購機制、支付制度、監管機制等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改革。加快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健全完善績效分配及考核獎勵機制,使各項改革完善定型。②開展市州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借鑑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經驗和做法,穩妥推進市州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同時,結合市州級公立醫院建設區域醫療中心,發揮輻射帶動作用,突出專科建設和人才培訓,在推進管辦分開、政事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和非營利性分開方面邁出實質性步伐;健全完善市州級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落實醫院管理自主權和院長任期責任制,探索形成公立醫院改革的基本路子。③推進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省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納入西寧市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協同推進。選擇改革基礎條件相對成熟、積極性高的省級公立醫院開展改革研究試點,試點工作取得經驗後逐步推開。積極探索完善醫藥分開的路徑、方式及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符合青海實際的多渠道經費補償機制、人事分配和績效考核機制。落實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大型醫療設備購置、重點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的經費補助政策。引導醫療服務價格合理調整,充分體現醫療服務合理成本和技術勞務價值。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與公立醫院改革相互銜接,協同推進,避免出現醫療服務價格大幅上漲、藥品及檢查費用難以下降“兩頭翹”的現象。④科學合理制定公立醫院設定與發展規劃,最佳化配置醫療衛生資源,明確公立醫院規模和功能定位,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舉債建設和盲目擴大醫院規模,引導公立醫院向深化改革、強化管理轉變。⑤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實行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總量控制,推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實行公立醫院院長年薪制,院長薪酬由政府相關部門核定。實行績效工資制,健全績效考核體系,收入分配向臨床一線、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適當拉開收入分配差距,將醫務人員工資與服務質量、數量等掛鈎。將符合各地政策規定的津貼補貼納入到績效工資中,並根據主管部門對公立醫院的績效考核提高績效工資總量。充分發揮衛生骨幹人才的優勢,使人才隊伍結構合理、可持續發展。結合事業單位改革,同步推進公立醫院養老保險制度等各項改革。⑥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各級政府加大簡政放權力度,落實公立醫院在人事、資產、財務等方面自主權,健全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權力運行機制。積極探索建立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負責公立醫院的功能定位、發展規劃、重大投資、資產管理、財務監管、績效考核和醫院主要負責人的任用。探索設立專家診療室,負責疑難雜症的診斷。落實院長負責制,實行公立醫院院長聘用制度,聘期為4年。探索建立院長任職資格管理制度,推行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強化醫院科學化、規範化、精細化管理,健全醫院內部決策執行機制,提升管理及決策水平。實行總會計師制度,總會計師為醫院領導班子成員,由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統籌管理並輪換調配。⑦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機制。建立以公益性質、運行效率、服務質量、民眾滿意度等為核心的醫院考核指標體系,考核結果與醫保支付、財政補助、薪酬水平掛鈎,並向社會公開。建立醫務人員績效考核制度,醫務人員的考核以提供服務的數量、質量、技術難度等作為重要指標。⑧創新醫療便民服務模式。最佳化“先住院後結算”醫療服務模式,強化管理,做好與醫保制度銜接,實施住院費用即時結算,提高資金結算效率,使“先住院後結算”服務模式更加鞏固完善。深入開展醫療費用“床前結算”、雙向轉診“綠色通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臨床路徑管理等便民利民措施,方便民眾就醫。
2進度安排:①2015年,進一步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並使之完善定型;制定出台市州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方案,部分市州級公立醫院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工作。②2016年,在總結試點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市州級公立醫院改革試點範圍,選擇部分省級三級公立醫院開展改革試點工作。③2017年,總結經驗,考核評估,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市州級公立醫院全面開展綜合改革,適度擴大省級公立醫院改革範圍,鞏固改革成果。
(二)健全完善分級診療制度。
我省從2013年10月在全省全面實施分級診療制度,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基層醫療服務能力薄弱、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疾病就診範圍和標準尚不明確、民眾就醫習慣和就診心理需逐漸轉變等問題,下一步需著力探索推進。
1主要任務:綜合運用價格槓桿、醫保支付、病種分類、上下聯動、目標考核等多種措施,不斷健全完善分級診療制度,使各級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充分有效利用。①制定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和疾病診療範圍,探索研究分級用藥、分級定價、分級支付的措施和辦法。②最佳化醫保基金支出結構,通過制定差別化的報銷政策引導患者基層首診、雙向轉診,研究調整三級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拉開不同級別定點醫療機構間的報銷比例差距,越往基層比例越高。提高保障效益,簡化程式,方便民眾。③全面開展門診患者基層首診制度,最佳化轉診程式,完善異地轉診制度。④完善全科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關係,通過社區醫生(鄉村醫生)與居民簽訂健康管理和服務契約,2015年全省簽約人數達60%以上。⑤積極推進組建醫療聯合體,鼓勵探索建立緊密型醫療聯合體或醫療集團。以三級醫院為龍頭,與二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建醫聯體;縣域要以縣級醫院為龍頭,與鄉鎮衛生院建立醫聯體;著力強化基層以人才、技術為核心的能力建設。⑥探索縣鄉村醫療服務一體化管理,明確各級醫療機構之間的分工協作關係,充分發揮綜合醫院在管理、技術、人才等方面的優勢,加強上下聯動,積極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全面提高基層醫療服務水平,防止大醫院對醫務人員和患者產生的“虹吸”現象。⑦加強對各級醫療機構醫療行為的監督考核,實施對門診和住院患者的分類管理,防止小病大治,過度醫療,無序就醫和邊界不清,促進形成理性就醫、合理診療的醫療新秩序。
2進度安排:①2015年,制定出台門診患者實施分級診療的政策,研究制定各級醫療機構疾病診療範圍,明確功能定位,並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工作,逐步向全省推開。制定出台推行醫聯體建設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②2016年,開展全科醫生和居民契約服務實現全覆蓋;探索研究分級用藥、分級定價、分級支付辦法。③2017年,基本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就醫新秩序。
(三)鞏固基層綜合改革成果。
2011年我省全面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探索建立了可持續發展的管理運行新機制,但鞏固新機制、夯實基層基礎,使之行穩致遠,切實發揮健康守門人的作用,仍需進一步鞏固、完善、最佳化、提升。
1主要任務: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鄉村一體化管理運行機制,全面提升基層的服務能力和水平,充分調動醫務人員的積極性,激發動力與活力。①同級財政全面落實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經費、離退休人員工資、藥品零差率銷售差額及發展經費等補償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更加牢固。②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選拔聘任機制,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進一步鞏固完善按崗聘用、以崗定薪、崗變薪變、同工同酬的人事制度,確保建立的管理、運行、人事、分配、補償等新機制健康穩定運行。③健全完善績效管理制度,從服務質量和數量、合理用藥、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完成率和村衛生室管理情況、民眾滿意度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掛鈎。探索取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支兩條線管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收支結餘可用於績效獎勵和事業發展。④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大力加強人才培養培訓,完善醫務人員向基層傾斜的政策措施,到“十二五”末,實現每個鄉鎮衛生院配備2名全科醫生、城市社區每萬人2—3名全科醫生的目標,並通過對口幫扶和遠程診療等辦法加快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⑤完善村醫保障措施,繼續制定出台向村醫傾斜的政策措施,進一步落實對村醫的補助及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按完成率支付政策,逐步提高村醫的財政補助標準。加強村醫隊伍建設,探索定向招收鄉村初高中畢業生進行中高等職業教育,充實村醫隊伍,提升村醫能力和水平。開展鄉村緊密性協作聯繫機制,人員、業務上下交流,互幫互助,整體帶動提高村醫的業務能力。逐步提高村醫養老保障水平,進一步築牢基層網底。⑥探索創新公共衛生服務的新模式,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高原先天性心臟病、肺水腫、腦水腫等疾病特點,進一步拓展服務範圍和內容,注重提升公共衛生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強化資金的監管、考核和使用,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逐步提高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2017年人均達到60元左右。
2進度安排:①2015年,制定出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辦法、進一步完善村醫保障措施的意見、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辦法。②2017年,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全省城鄉居民健康檔案規範化電子建檔率達100%。
(四)最佳化提升全民醫保體系。
我省建立了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實現了保障政策統一、籌資標準統一、診療目錄統一、支付待遇統一、管理體制統一。目前人均籌資標準達510元,一二三級醫療機構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為90%、80%和70%,實現大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全覆蓋。但醫保統籌層次不高(全省統籌層次為市州級、少數地區新農合為縣級統籌)、跨省異地參保結算未實現、醫保支付方式相對單一,下一步需著力推進。
1主要任務:健全完善醫保體系,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可持續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推進支付制度改革,不斷提高保障水平,實現人人享有公平的基本醫療保障。①完善醫保的合理籌資及分擔機制。進一步調整最佳化醫保相關政策,確保醫保政策及基金運行穩定可持續。完善政府、社會和個人的合理分擔、穩定可持續的動態調整籌資機制。逐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準,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達到78%。健全完善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制度。城鄉居民參保率鞏固在98%以上。②提高統籌層次。全省實現市州級統籌,探索推進省級統籌。加快推進醫保即時結算,全面實現省內醫療費用異地即時結算,探索推進跨省即時結算。③加快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在開展醫保付費總額控制的同時,加快推進按病種(病組)、床日、人頭等多種複合型付費方式改革。加強醫保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管理,形成科學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分解費用控制指標、降低服務質量。建立醫保經辦機構、商業保險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之間談判協商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④完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規範大病醫療保險藥品報銷目錄,完善高值醫用耗材報銷辦法,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完善大病醫療保險風險調節基金機制,提升抗風險能力。⑤最佳化醫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探索建立民政醫療救助對象門診特殊疾病醫療救助辦法,逐步提高醫療救助水平。細化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的標準和範圍,最佳化救助程式,對“三無”人員及時給予醫療救治。⑥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引入競爭機制,支持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療保險經辦服務。總結格爾木市和互助縣商業保險機構經辦醫保服務試點工作,不斷健全完善政策措施,逐步擴大試點範圍。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各類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提高醫療責任保險覆蓋面,到2015年,全省三級公立醫院醫療責任險參保率達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達90%以上。
2進度安排:①2015年,制定出台進一步完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全省城鄉居民醫保統一實行市州級統籌,制定出台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制度、民政救助對象門診特殊疾病醫療救助辦法,選擇部分地區開展醫保複合型付費方式改革試點工作,制定出台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意見,擴大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基本醫保服務試點範圍。②2016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推開醫保複合型付費方式改革。③2017年,以基本醫保為主體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更加完善,城鄉居民醫保人均籌資水平達到600元以上,個人衛生費用支出占比降低到25%左右。
(五)改善加強藥物供應保障。
2011年,我省將基本藥物、非基本藥物和一般醫用耗材全部納入省級集中招標採購,統一配送。全省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村衛生室全部實施了基本藥物制度,二、三級醫療機構按比例配備基本藥物,但還存在部分偏遠鄉村基本藥物配送不及時、高值醫用耗材種類多價格高、藥物流通環節改革滯後等薄弱環節,需進一步改善加強。
1主要任務:健全基本藥物制度,進一步完善藥物招標採購辦法,推動醫藥分開,切斷利益鏈條,規範藥品生產流通經營行為,切實降低藥品價格,滿足民眾用藥需求。①繼續健全完善藥物招標採購辦法。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非基本藥物和一般醫用耗材省級集中招標採購辦法。深入研究藥品價格放開後,藥品集中招采的管理體制及招標方式,使招投標更加陽光透明,切實降低藥品價格。開展高值醫用耗材省級集中採購,建立陽光採購交易制度,搭建陽光採購信息平台,所有藥品和醫用耗材實行網上交易。採取大小聯動、遠近組合、長短互補等措施,加強基層藥物配送。完善短缺藥品儲備制度。②擴大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範圍。在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面配備基本藥物、二三級醫療機構按90%和80%配備基本藥物的基礎上,全省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方式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行零差率銷售。③加快推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按照國家的安排部署和相關政策要求,積極探索推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研究通過醫保控費和招標採購,使藥品實際交易價格由市場充分競爭形成最低價。逐步減少藥品流通環節,規範藥品流通市場秩序,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效率。嚴厲打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掛靠經營、銷售假劣藥品、商業賄賂、虛開發票等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遏制藥品流通領域的腐敗行為和不正之風。④大力推動民族醫藥發展。研究制訂中藏蒙醫藥發展規劃,完善鼓勵中藏蒙醫藥服務提供和使用政策,健全完善縣鄉村中藏蒙醫服務網路體系,積極引導醫療機構開展成本相對較低、療效相對較好的中藏蒙醫藥診療服務。依託青海藏醫藥企業獨特優勢,積極培育一批民族醫藥優秀品牌。推動民族醫藥、科研、教育、文化、產業等領域整體發展,建立具有青海特色的民族醫藥發展模式。
2進度安排:①2015年,建成陽光採購信息平台,所有藥品和醫用耗材實行網上交易,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實行集中採購;在全省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制訂出台中藏蒙醫藥發展規劃。②2017年,藥品流通市場秩序進一步健全規範。
(六)增強醫療服務綜合能力。
青海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後,醫療衛生底子薄、欠賬多、基礎薄弱,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不高,人才短缺和信息化滯後是我省醫改的“短板”,這些問題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
1主要任務:健全醫療服務體系,提升綜合服務能力,多措並舉,強化服務,提升質量。①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制定出台青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最佳化醫療資源配置,構建布局合理、規模適度、功能完善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省州縣鄉村五級醫療衛生機構建設,每個縣集中力量辦好一所縣級綜合醫院,加快推進偏遠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工周轉房建設,為基層留住人才創造條件。整合縣婦幼衛生和計畫生育醫療衛生資源,實施人口在5萬人以下的縣將婦幼、疾控、計生、健康教育等機構進行整合,實現“四位一體”。實施醫院專科能力建設工程,重點強化省州縣三級兒科、婦產、康復醫療等科室建設。根據服務人口、服務半徑及城鎮化建設進程,探索建立區域檢查檢驗中心,促進資源共享,節約成本,提高服務效率。②強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推進全科醫生制度建設,加強全科醫生培養基地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全科醫生臨床和公共衛生實踐能力。實施人才興醫戰略,完成“十二五”衛生人才培養規劃的目標任務,制定“十三五”衛生人才培養規劃,加強對省級學科帶頭人、州縣醫療技術骨幹、基層全科醫生等重點人才培養,繼續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萬人培訓計畫”,到2017年累計為基層培養全科醫生1500名,每年對村醫實行全員培訓,到2020年累計培訓醫務人員達到3萬人以上。加快醫學教育改革,以社會需求為導向,遵循醫學教育規律,醫教協同,強化標準,調整擴大臨床醫學專業招生比例,依託青海大學醫學院、藏醫學院、青海衛生職業技術學院,為基層培養醫護人員和村醫。全面實施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完善職稱評定辦法,基層突出技術能力水平,調整提高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副高以上職稱崗位設定比例。健全完善專項人才獎勵工程,對縣鄉骨幹人才、優秀人才予以專項獎勵,調動基層醫務人員的積極性。③完善對口幫扶機制。繼續健全從省外到省內、從省級到州縣、從州縣到鄉村多層次、多渠道的幫扶機制。利用發達省市對口援青契機,重點幫扶6個民族地區,幫助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每年省內三級醫院向每個縣級醫院平均派駐幫扶人員3人以上,二三級醫院向鄉鎮衛生院平均派駐幫扶人員2名,通過幫扶機制使人才培養長期化、制度化。④提升衛生信息化水平。建立跨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食品藥品監管、保監等多部門的數據交換平台,形成融衛生綜合管理、醫政管理、藥政管理、醫療保障、醫療救助、大病保險“六網一體”的綜合信息平台,推動醫療衛生信息資源共享,2015年實現醫保服務“一卡通”。進一步拓展以省級三甲醫院為核心的遠程醫學會診中心,連線北大人民醫院、瀋陽軍區總院、浙江大學附屬醫院等三甲醫院,開通上述醫院與市州級、縣級綜合醫院的遠程醫療信息平台,到2017年,基本實現市州級、縣級綜合醫院遠程診療系統全覆蓋,讓城鄉居民享受更多優質醫療資源。⑤大力發展社會辦醫。制定出台進一步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辦醫的意見,進一步解放思想,放寬政策,加大在土地、投融資、財稅、人才流動、產業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完善對非公立醫療機構在市場準入、醫療保險定點、重點專科建設、職稱評定、等級評審、技術準入、科研立項等相關政策。鼓勵社會資本投向康復護理、醫療保健、健康服務領域和資源短缺專業機構,滿足民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根據國家政策,適時制定出台醫師多點執業辦法,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範圍。
2進度安排:①2015年,出台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加快實施醫院專科、基層生活周轉房等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基礎建設工作;出台進一步鼓勵社會辦醫政策措施、醫師多點執業辦法、“十三五”衛生人才培養規劃。②2016年,95%以上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達到標準化水平;90%的市州、縣級綜合醫院建成遠程診療系統。③2017年,全省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均達到標準化水平,每個縣城所在地均有一所標準化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七)強化醫療衛生綜合監管。
我省醫改雖然制訂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辦法措施,醫療監管得到了加強,但全面審視,監管制度還不夠健全系統,尚未建立相互制約、多方參與以及第三方監管體制,下一步需依法依規著力強化制度建設,不斷提升監管水平。
主要任務:強化綜合監管能力是落實醫改政策的重要手段,需明確各部門監管職責,相互聯動,相互制約,相互提升。①加強醫保監督管理,建立醫保對醫療機構激勵與懲罰並重的約束機制,充分發揮醫保機構、商業保險機構及其他社會力量對醫療服務行為及費用的調控引導和監督制約作用。②強化醫療綜合監管,加強醫療質量安全、費用控制、財務運行等監管,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③建立社會監督評價體系,完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和醫療風險共擔機制。持續推進醫德醫風建設,積極構建和諧醫患關係。④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的監管,對基本藥物和高風險品種實施全品種覆蓋抽驗,確保藥品質量和民眾用藥安全。⑤加強醫改資金監管,規範資金使用,將資金使用績效作為醫改目標責任制的重要考核內容。
四、實施步驟及保障措施
(一)實施步驟。
1準備階段。完善細化試點方案,研究制定全面推進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等21個配套檔案。適時召開全省全面深化醫改試點工作啟動會,組織開展宣傳及培訓工作。
2實施階段(2015年—2020年)。按照國家醫改試點工作的總體要求,全面組織實施各項改革任務。
3總結階段。按照醫改“十二五”規劃、2017年和2020年三個階段,對全省醫改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第三方評估。
(二)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試點工作由省醫改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和督促推進。根據醫改試點方案和年度重點改革任務,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年度目標和時間進度。各級政府要將全面深化醫改試點工作作為重要工作任務來抓,省、市州、縣級政府“一把手”任組長、負總責,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具體抓,並統籌管理醫保和衛生計生工作。強化各地政府主體責任,分解細化目標任務,確保醫改各項工作任務有效實施。
2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醫改辦“總統籌、總協調、總推進”的作用,健全醫改辦組織架構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充實工作人員力量。堅持頂層設計,突出政策導向,統籌醫保、醫藥、醫療各項政策,試點相關政策要與國家醫改政策緊密銜接,形成政策疊加效應。強化部門銜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進各項改革任務的落實。
3加大財政投入。各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改革措施,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最佳化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建立衛生投入穩定增長機制,轉變投入方式,完善補償機制,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切實保障醫改試點工作所需資金並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4強化督查落實。省醫改領導小組加強對各地區改革試點工作的檢查和指導,建立健全工作推進機制,完善監督考核辦法,加大工作督查力度,以通報、約談、督導等多種形式督促醫改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5加強宣傳培訓。廣泛宣傳醫改政策,積極引導社會預期,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大規模開展醫改政策培訓,不斷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政策水平和執行能力。
附屬檔案:1青海全面深化醫改試點工作任務安排表
2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在江蘇等省開展綜合醫改試點的函(國醫改函〔2015〕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