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2013年上半年全省財政收支執行情況的通報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上半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通過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全省財政收支總體運行平穩,實現了時間任務“雙過半”目標。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13-00143
  • 文號::青政辦[2013]179號
  • 主題分類::財政、金融、審計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3/7/17
一、全省財政預算執行基本情況
今年(2013年)以來,面對複雜多變的巨觀經濟環境,針對經濟下行壓力不斷加大和財政收支矛盾比較突出的新情況,各級財政部門千方百計組織收入,重視支出管理,財政收支預算執行情況良好。1—6月,全省財政收入累計完成193.4億元,為預算的52.6%,增長12.1%。其中,中央財政收入完成80.5億元,增長10.2%;地方財政收入完成112.8億元,增長13.6%。全省財政支出完成509.5億元,為預算的56.6%,增長13.2%。其中,省級支出237.7億元,為預算的59.4%,增長19%;州地市級支出271.8億元,為預算的54.4%,增長8.6%。(詳見附表)
二、收支預算執行主要特點
(一)財政收入平穩增長,與經濟成長基本協調。上半年,全省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分別增長12%30.9%13%,在此基礎上,財政收入實現穩定增長,與經濟發展保持了同步。同時,共爭取中央專項資金263.6億元(剔除玉樹災後重建等不可比因素),同比增加15.6億元,增長8.8%
(二)小稅種和非稅收入快速增長,企業所得稅成為增收主要支撐。今年(2013年)以來,企業所得稅拉動全省財政收入增長10.2個百分點,成為拉動今年(2013年)全省財政收入增長的最主要動力,有力促進了上半年收入“雙過半”目標的實現。同時,車船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和契稅等小稅種繼續保持了較快增長,增幅均在29%以上,非稅收入增長25.5%,小稅種和非稅收入的快速增長對財政收入增長起到了以豐補歉作用。
(三)重點支出保障到位,一般性支出控制有力。各級財政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厲行節約、保障民生和重點項目支出的要求。教育、文化體育與傳媒、社保、醫療衛生、城鄉社區事務、農林水事務、住房保障和交通運輸等重點及民生支出累計達386.5億元,同比增長17.2%,高於平均支出增幅4個百分點。同時,“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增長11.6%,較上年同期增幅回落2.8個百分點。
三、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增長缺乏穩定持續因素。上半年財政收入增幅較高主要靠清理緩繳企業所得稅和清欠部分非稅收入。隨著緩繳稅款清理完畢,企業所得稅增幅將逐漸回落,將對下半年收入保持穩定增長帶來很大困難。
(二)重點地區收入增長乏力。海西州作為拉動全省財政收入增長的重點地區,上半年收入累計增幅為3.4%,低於全省平均增幅8.7個百分點,對全省財政收入在增量和增速上影響較大。
(三)財政收支平衡難度加大。隨著重點項目、民生等領域剛性支出增加,加之中央壓減專項資金造成爭取中央補助難度增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財政提供保障的任務將異常艱巨。
(四)預算部門支出管理任務依然繁重。一些部門一方面大量閒置、結餘資金,另一方面又不斷申請資金追加,同時部分項目安排分散、資金使用效益低下,甚至存在花錢大手大腳和鋪張浪費的問題,統籌規範管理和強化績效監督迫在眉睫。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積極支持經濟發展,增強財政發展後勁。各級財政部門要在認真執行好年初預算,用好預算安排的支持經濟發展資金的基礎上,著力確保省委、省政府重大項目的資金需要,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不斷夯實財政增收基礎,增強財政持續發展的後勁,促進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同時,要全面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積極做好“營改增”試點工作,認真落實國家扶持中小企業、微利企業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減輕企業負擔,大力培育財政收入新增長點。
(二)努力強化稅費征管,確保收入穩定增長。各級財稅部門要繼續加強形勢分析,強化依法征管,確保收入均衡入庫。地稅部門要緊緊抓住海東撤地設市、我省固定資產投資增長較快等有利時機,切實組織好相關稅收。要切實加大對原生礦品生態補償費陳欠清繳力度,制訂清欠計畫,確保足額入庫。國稅部門要繼續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稅源、重點企業的稅收征管,做到應收盡收。財政部門要積極應對部分行政審批事項取消後對非稅收入的影響,督導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對水資源費、兩權價款等征管清繳力度,確保非稅收入及時足額入庫。同時,要加大考核力度,確保每月按進度完成收入任務。
(三)主動跟進相關政策,積極爭取中央支持。各地區、各部門要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認真研究中央對一些重點領域的投資項目和新的增長點,特別是要在棚戶區改造、信息消費、節能環保、鐵路、城市基礎設施等方面下功夫,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同時要進一步深化青海特殊性因素的研究,認真梳理我省藏區經濟社會發展存在的問題困難和建議意見,及時向相關部委匯報銜接,積極爭取中央支持。
(四)切實加強支出管理,保持均衡合理增長。各級財政部門要統籌整合各類專項資金和部門結餘結轉資金,激活財政存量資金,以達到統籌資金、保障重點、彌補缺口、緩解困難的目的。同時,要嚴格控制財政墊付資金,從嚴控制預算追加,積極穩妥保障民生等重點支出,努力緩解收支矛盾,真正把錢用在刀刃上,確保實現當年財政收支平衡。對中央和省政府已確定的項目資金,積極督促和協調各部門加快工作節奏,及時撥付資金,加快項目實施,保持支出均衡合理增長。
(五)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地區、各部門要繼續強化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加強動態監控,加大對重點項目和民生資金的跟蹤監督檢查力度,確保資金安全有效。同時,要繼續落實好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按照“約法三章”的要求,認真落實“三公”經費壓減目標任務,嚴格控制公用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增長。要堅決防止“以撥代支”等違規行為,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附表:1.青海省1—6月財政收入分稅種完成情況表
2.青海省1—6月地方財政收入分地區完成情況表
3.青海省1—6月財政收入分部門完成情況表
4.青海省1—6月財政支出分功能完成情況表
5.青海省1—6月財政支出分地區完成情況表
6.省級部門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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