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切實保護基本農田的緊急通知

為認真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根據國務院 《關於堅決制止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精神,並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宜緊急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切實保護基本農田的緊急通知
  • 索 引 號::015000185/2004-00028
  • 文  號::青政辦[2004]51號
  • 主題分類::農業、林業、水利、漁業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4/3/26
為認真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根據國務院 《關於堅決制止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精神,並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有關事宜緊急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保護基本農田重要性的認識。國務院近日發出了 《關於堅決制止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的緊急通知》,特彆強調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尤其要保護好基本農田,這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保護耕地、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保護農民權益問題的高度重視。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對於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和社會穩定,維護土地市場和建設市場的正常秩序,具有全局性的戰略意義。各地要認真學習貫徹國務院 《通知》精神,進一步提高認識,真正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上來,抓住機遇,採取有力措施,著力解決當前耕地保護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堅決制止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等行為。要堅決制止任意改變基本農田用途的行為,切實做好保護基本農田 “五個不準”,即: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和搞林網間作以及超標準建設農田林網,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進行用於畜禽養殖的建築物等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不準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城市綠化隔離帶建設,不準以退耕還林還草為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將基本農田納入退耕範圍;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之外,不準非農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凡在基本農田上進行植樹造林 (包括建立苗圃和種植速生豐產林)、挖塘養魚、搞綠色通道和城市綠化隔離帶建設的必須立即停止和糾正。今後新增綠化造林、新建和擴建用材林基地均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三、正確引導和規範農業結構調整和綠色通道建設。要正確引導農民進行農業結構調整,充分利用荒山、荒地和一般耕地發展水產業、畜禽養殖和林果業。編制和實施退耕還林、生態建設與保護、農業結構調整等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進行綠色通道建設要堅持因地制宜,嚴格限定道路沿線綠化頻寬度。道路沿線是耕地的,道路用地範圍以外每側綠化頻寬度不得超過5米,其中縣鄉道路不得超過3米;占用基本農田的,要履行基本農田占用報批手續。交通、水利工程建設用地範圍內的綠化用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必須做到占補平衡。
四、嚴格控制各類建設占用基本農田。認真清理各類建設用地,凡占而不用、違法占用農田的一律限期恢復農業生產。嚴格控制農民在基本農田亂建住宅或隨意改變基本農田用途。嚴禁違反法定程式通過修改或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改變農田的數量與布局。嚴禁規避基本農田占用審批。嚴格執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占用基本農田審批制度,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要嚴格審查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用方案,並按照法定程式報批。
五、對已經違法違規占用和破壞的基本農田要儘快採取恢復耕種措施。一是對於占用基本農田種植速生豐產林的,限期恢復耕種;二是對於在基本農田內建設畜禽養殖等建築物的,限期拆除並予整理;三是對於建設基礎設施造成基本農田耕作力破壞的,限期修復;四是對於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而占用基本農田的,逐步恢復耕種條件;五是對於各類非農建設占用基本農田的,在依法妥善處理前,不得受理該地區建設用地申請。在具體處理中,要確保農民經濟利益不受損失。
六、抓緊開展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國土資源和農牧部門已印發了 《青海省基本農田保護檢查工作方案》,各地要按照 《方案》 要求,加強領導,周密安排,抓緊開展對基本農田保護情況的自查自糾工作,清查工作結束後,向省政府作出報告。國土資源和農牧部門要認真檢查 《方案》的貫徹落實情況,對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特別是頂風作案,造成基本農田面積大量減少的地區,要依法嚴肅處理並追究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的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