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是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安全管理的一條規定。
西寧市,海東行署,黃南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近年來,全國每年都有因違反《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和操作規程等造成重大人影安全事故的事件發生。為進一步加強我省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工作,充分發揮人工影響天氣在防災減災、緩解水資源短缺和生態建設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青海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的有關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安全管理 多年來,我省人工影響天氣在防災減災、緩解水資源短缺和生態建設中,尤其在保障農業豐收、增加農民收入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由於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對滯後、投入不足等原因,人工影響天氣安全工作中還存在部分作業點管理不嚴、基礎設施簡陋、人彈一室、操作不規範等安全隱患,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生產形勢不容樂觀。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人工影響天氣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高對人工影響天氣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強化憂患意識,居安思危,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把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作為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按照《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規定》和《青海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以及行業標準,建立健全安全作業生產責任制,完善作業規範和操作規程,強化安全管理,杜絕責任事故發生。近期,省氣象部門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一次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檢查活動,督促落實影響人工影響天氣安全各項措施。 二、落實措施,強化對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裝備和彈藥的管理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強化高炮、火箭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裝備及彈藥的保管、運輸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人工影響作業安全進行。要實行嚴格的彈藥、裝備出入庫登記制度,嚴防彈藥裝備誤用、丟失、被盜以及火災事故發生。彈藥貯存室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到定期清點數量,檢查質量,並做好記錄,嚴禁使用過期和有問題炮彈實施作業。作業結束後,要立即清點結餘炮彈並送交專用彈藥庫登記封存。氣象部門要按規定每年組織開展作業設備的年檢工作,未經年檢或已發現有故障的作業設備,禁止進行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經檢修仍達不到規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的予以報廢。同時加強信息工作,及時掌握了解人影作業、人雨彈耗彈、庫存以及作業效果等情況。 三、增加投入,努力改善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點基礎設施條件 各級政府要按照《青海省人工影響天氣管理辦法》的規定,高度重視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點的基礎設施建設,多渠道籌措資金,增加投入,努力改善安全作業條件。要嚴格按照《高炮人工影響天氣增雨(雪)業務規範》的要求,建設標準化作業點,每個作業點的工作用房、生活用房、炮彈庫房必須分離,嚴禁人彈一室。要組織人員對本地區各人影作業點基礎設施狀況進行全面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和規範要求的作業站點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進行整改,達到人彈分離的最低標準。各級氣象和農牧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監督管理,定期對所屬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點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達不到最低標準的作業點不允許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四、加強宣傳和培訓,確保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順利開展 各地要加大對人工影響天氣作業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培訓質量,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未經培訓和考核的作業人員上崗操作。同時,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使作業人員熟練掌握各項規定、規範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對作業單位使用未經培訓和考核的作業人員從事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的,氣象部門要及時責令改正,並做好作業人員的崗位考核和作業人員上崗資料的審核、申辦、登記註冊工作。要廣泛開展人工影響天氣宣傳工作,省氣象局要按照《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規定,在報紙等媒體上公告防雹作業期起止時間、作業區域、作業設備類型等地面作業情況。各地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布告等方式,對本地開展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進行廣泛宣傳,使作業區廣大民眾了解高炮、火箭作業時的注意事項,最大程度地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確保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順利開展。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