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主要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是青海省的一個教育收費標準,該檔案發布於2009年10月。該檔案具體對義務教育、普通高中、中等教育等收費標準進行了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主要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
- 實施日期: 2009年10月
- 實施地點:青海省
- 性質:項目及標準
義務教育階段代辦收費項目及標準
項目 | 標準 | 依據 |
課堂作業本費 | 國小每生每學年20元,國中每生每學年40元。 | 《青海省教育廳青海省發展改革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關於印發<在全省部分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推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教計〔2004〕68號)。 |
項目 | 標準 | 依據 |
課堂作業本費 | 國小每生每學年20元,國中每生每學年40元。 | 《青海省教育廳青海省發改委青海省財政廳在西寧市、格爾木市、德令哈市市區及青海油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一費制”收費辦法的實施方案》(青教計〔2005〕55號)。 |
學生教科書費 | 按實際成本收取。 | 同上(符合條件的貧困生免收)。 |
普通高中階段收費項目及標準
項目 | 標準 | 依據 |
學費 | 西寧市區收費標準為200元/生、學期,縣鎮標準為120元/生、學期,其他州、地、市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報省級部門備案。 | 1、《關於調整西寧市中國小部分收費標準的通知》(寧計價字〔2001〕423號); 2、《青海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的意見》(青政〔2001〕97號)。 |
住宿費 | 西寧市部分寄宿制學校住宿費為50元/生、學期,其他州、地、市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報省級部門備案。 | 同上 |
擇校費 | 公辦高中嚴格執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數,擇校生比例不得超過招生計畫的25%;限分數,招收擇校生的分數不得低於當年高中錄取線以下20分;限錢數,擇校費標準為:每學年西寧市一類學校最高不超過4000元,二類學校最高不超過3000元,三類學校最高不超過2400元;海東地區和六州一類學校每學年最高不超過2400元,二類學校最高不超過1500元,三類學校最高不超過1000元。 |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公辦普通高中嚴格執行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意見的通知》(青政辦〔2004〕160號)。 |
計算機上機學習費 | 城市收費標準為每生60元/學期,縣鎮為40元/學期。 | 《關於對我省中國小收取上機學習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青計價〔2000〕310號)。 |
取暖費 | 西寧市市區收費標準為60元/生.學期,縣鎮分火爐子取暖和燃煤取暖收費,標準分別為20元和40元/生.學期,其他州、地、市自行制定收費標準,報省級部門備案。 | 1、《關於調整西寧市中國小部分收費標準的通知》(寧計價字〔2001〕423號); 2、《青海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的意見》(青政〔2001〕97號)。 |
中等職業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
項目 | 標準 | 依據 |
學費 | 按不同學科和專業收費,最低收費標準為1600元/人.年,最高標準為3280元/人.年。 | 《青海省發展計畫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關於下發<改革高校收費管理形式和調整收費標準方案>的通知》(青計價格〔2001〕651號)。 |
住宿費 | 普通住宿標準為400元/人.年,公寓住宿標準為600-700元/人.年。 | 同上 |
項目 | 標準 | 依據 |
學費 | 按不同學科和專業收費。其中全脫產最低收費標準為2000元/人.年,最高標準為3280元/人.年;函授最低收費標準為840元/人.年,最高標準為1380元/人.年。 | 《青海省發展計畫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關於下發<改革高校收費管理形式和調整收費標準方案>的通知》(青計價格〔2001〕651號)。 |
住宿費 | 普通住宿標準為400元/人.年,公寓住宿標準為600-700元/人.年。 | 同上 |
高等學校收費項目及標準
項目 | 標準 | 依據 |
學費 | 按不同學科和專業收費。本科階段最低收費標準為2000元/人.年,最高標準為4100元/人.年;專科階段最低收費標準為1800元/人.年,最高標準3690元/人.年。 | 《青海省發展計畫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關於下發<改革高校收費管理形式和調整收費標準方案>的通知》(青計價格〔2001〕651號)。 |
住宿費 | 普通住宿標準為400元/人.年,公寓住宿標準為600-700元/人.年。 | 同上 |
項目 | 標準 | 依據 |
學費 | 碩士研究生文史類為7000元/人.年,理工農醫類為8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文史類為11000元/人.年,理工農醫類為13000元/人.年。 | 《青海省發展計畫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關於下發<改革高校收費管理形式和調整收費標準方案>的通知》(青計價格〔2001〕651號)。 |
住宿費 | 普通住宿標準為400元/人.年,公寓住宿標準為600-700元/人.年。 | 同上 |
項目 | 標準 | 依據 |
學費 | 按全脫產、夜大、函授、高等職業教育、民族預科生教育五類標準進行收費,其中最低收費標準為1050元/人.年,最高標準為4100元/人.年。 | 《青海省發展計畫委員會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教育廳關於下發<改革高校收費管理形式和調整收費標準方案>的通知》(青計價格〔2001〕651號)。 |
住宿費 | 普通住宿標準為400元/人.年,公寓住宿標準為600-700元/人.年。 |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