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島市林地防火條例
- 適用地區:山東省青島市
- 生效日期:1996-11-2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青島市林地防火條例》經1996年11月28日青島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通過,該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而成。該條例分為總則、管理機制及職責、林地防火設施建...
第三十二條 本條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12月14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的《青島市林地防火條例》同時廢止。修改的決定 (2018年9月7日青島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七、對《青島市森林防火...
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應當在森林防火區設定森林防火警示標誌,張貼、懸掛森林防火宣傳標語。第十五條 在森林防火期內,氣象部門應當製作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預報,並開展森林火情衛星遙感監測工作。新聞單位應當向社會及時、無償發布森林火險...
林地防火由林業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第七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依法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責。第八條 維護公共消防安全、預防和撲救火災,是全社的共同責任和...
《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護林防火的通告》在1987.01.03由青島市人民政府頒布。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加強護林防火工作,確保山林安全,特發布通告如下:一. 每年十一月至來年五月為山林防火期。防火期內,各山林實行封禁...
電力、電信線路和石油天然氣管道的森林防火責任單位,應當在森林火災危險地段開設防火隔離帶,並組織人員進行巡護。第二十條森林、林木、林地的經營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劃定森林防火責任區,確定森林防火...
本條例所稱森林資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其生存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微生物。本條例所稱林地,是指鬱閉度0.2以上的喬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採伐跡地、火燒跡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劃的宜林...
2022年3月10日,為了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擬對《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的內容進行修改,合併為《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現就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
森林防火 為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青島市森林防火條例》的有關規定,市政府決定,嚴禁在全市森林高火險區野外用火,現發布通告如下:一、每年2月1日至5月10日,為本市的森林高火險期。全市...
第八條 禁止在公共場所焚燒、拋撒喪葬祭奠物品。違反規定的,按照下列規定處理:(一)在森林、林地焚燒或者拋撒喪葬祭奠物品的,由園林和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森林防火期內在森林、林地焚燒...
撲救森林火災,由當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迅速趕赴指定地點,投入撲救工作。知識問答 1、“森林防火”的含意是什麼?答: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災的預防和撲救。2、森林撲火工作實行...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料。其中,國有或集體森林資源流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或本集體同意流轉的證明材料。第十八條 森林資源流轉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並嚴格遵守限額採伐、憑證採伐制度和森林防火、防病蟲害及保護野生動植物...
五是規範林區其他單位、個人的森林防火義務。規定鐵路的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本單位所屬林地的防火工作,並配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做好鐵路沿線森林火災危險地段的防火工作;電力、電信線路和石油天然氣管道的森林防火責任單位,應當在森林火災危險...
(六)林地、綠地等重點防火區;(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八)儲備可燃的重要物資的倉庫、基地;(九)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十)區(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其他場所。前款所列場所,區(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設定禁止燃放...
財政支農資金中用於林業的部分,每年都要有一定數量的增長,重點用於植樹造林、護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和種苗建設。儘快出台《青島市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管理辦法》,加強對森林資源的發展與管護。將生態公益林、重點片林和重點通道(鐵路、高速公路...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並按照規定將森林消防經費列入財政年度預算,實行專款專用。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有林地區的森林消防設施建設:(一)設定火情瞭望台,建立火災監測預警...
委員會認為,大通縣有林地面積231萬畝、草原面積270萬畝,森林覆蓋率達38.1%,居全省之首,2009年被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確定為森林火險一級縣,森林草原防火任務艱巨。為了落實生態保護責任,加強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保護森林草原資源,保障...
(六)建立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儲備庫,按照規定儲備必要的物資,並定期進行補充、更新。第十九條 縣人民政府根據防滅火需要聘用的專職或者兼職護林(草)員,以及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經營使用單位配備的專職或者兼職護林(草)員,應當...
每年十一月十五日為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日。第二十一條 森林草原防火區內的鐵路、公路、電力、通訊等管理單位,在野外施工作業的工礦企業,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經營單位,應當做好防火工作,落實防火責任人,配備滅火設施設備,設定防火...
第二十條 鐵路、高速公路的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本單位所屬林地的防火工作,並配合做好沿線森林火災危險地段的防火工作。電力、電信線路和石油天然氣管道的森林防火責任單位,應當在森林火災危險地段設定防火隔離帶,並組織人員進行巡護。在森林...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制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報縣(區)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主管部門備案。村(居)民委員會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經營單位和個人,按照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辦法的規定,協助做好森林火災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