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青島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是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6年9月29日印發的方案。

青島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5〕70號檔案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5〕55號),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立足我市發展實際,遵循醫學規律,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分級診療為突破口,以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為重點,以醫療聯合體(以下簡稱醫聯體)建設、集團化運行和市(縣級)鎮村一體化管理為載體,發揮政策槓桿作用,最佳化資源配置,健全服務體系,完善運行機制,逐步實現優質醫療資源按需下沉,形成科學合理就醫秩序,建立方便、有序、安全、優質的分級診療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引導。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權、選擇權,通過醫保、物價調控,以及提升轉診服務水平等綜合手段,引導患者有序就醫。
(二)合理分流。根據不同疾病及所患疾病的程度,指導患者合理選擇醫療機構就診、轉診,合理分流患者,努力緩解大醫院看病難問題。
(三)資源共享。以協同服務為核心,以醫療技術為支撐,以利益共享為紐帶,規範醫聯體建設,探索集團化運行,推進市(縣級)鎮村一體化管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高基層診療服務能力,實現衛生資源有效利用。
(四)連續便捷。建立規範、便捷、暢通的轉診程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系統性、連續性醫療服務,逐步建立完善防、治、康一體化和無縫隙醫療服務模式。
(五)專病專治。充分考慮醫院專科、專病特點,提高轉診患者疾病診治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六)穩步推進。注重宣傳引導,試點先行,不斷完善,適時推開,轉變民眾傳統就醫觀念,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體系。
三、工作目標
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總體要求,不斷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分工協作機制和科學保障機制,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構建以協同服務為導向的醫療服務體系。
2016年,黃島區、即墨市作為省級分級診療試點區、市,選擇不少於30種常見病、慢性病作為突破口實施分級診療,其他區、市結合實際積極推進,2017年上半年全面實施。
到2016年年底,試點區、市縣域就診率達到90%。2017年,分級診療服務體系和體制機制初步形成,居民患病2周內就醫首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比例達到70%以上。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
四、主要任務
(一)完善診療服務體系
1.明確醫療機構診療服務功能定位。三級醫院(包括三級綜合、專科、中醫醫院)主要提供危急重症、疑難複雜疾病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診療服務。二級醫院(包括縣級綜合、中醫、婦幼保健機構等)以常見病、多發病專科診療為主,以及危急重症、疑難複雜疾病患者向上轉診,接收三級醫院向下轉診的亞急性患者、術後恢復期患者和危重症穩定期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一級及以下社會辦醫療機構)主要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療(包括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腫瘤、慢性腎病等診斷明確和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治療、康復、護理、複查、隨訪,傳染病發現及轉診等)、全科醫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慢性病醫療機構提供康復、護理和維持治療服務。加大調整力度,合理布局醫療資源,以三級綜合醫院為重點,嚴控不符合功能定位的規模擴張。
2.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充分發揮縣級公立醫院龍頭和紐帶作用,加強綜合服務能力建設,鼓勵實力較強的縣級公立醫院按照三級醫院建設管理,達到三級醫院服務能力和水平。根據服務人口、疾病譜、診療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縣級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加強縣級公立醫院臨床專科建設,重點加強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以及傳染病、精神病、急診急救、重症醫學、腎臟內科(血液透析)、婦產科、兒科、中醫、康復等臨床專科建設,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服務能力,適當放開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技術臨床套用限制。縣級中醫醫院重點加強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針灸、推拿、骨傷、腫瘤等中醫特色專科和臨床薄弱專科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到2017年,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市)。
3.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通過政府舉辦或購買服務等方式,科學布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劃分服務區域,實現城鄉居民全覆蓋。深入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重點提升中心鎮衛生院急診急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正常分娩等醫療服務能力。深化對口支援工作,鼓勵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首診能力。加強國醫館(中醫藥特色診療區)建設,推廣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到2017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達標率100%,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占同類機構的比例分別達到100%、100%、85%、7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占總診療量比例達到65%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占同類機構診療總量的比例不低於30%。
4.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以全科醫師為重點的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全科醫生、家庭醫生醫療服務能力,引導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機構執業,最佳化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醫生隊伍。研究制定適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的全科醫生培養政策措施,探索市(縣級)管鎮用、市(縣級)鎮村一體化等基層人才管理模式。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稱管理制度,在崗位設定方面向全科醫生傾斜。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管理政策,調動基層醫務人員積極性。到2017年,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鎮衛生院擁有1名以上全科醫生。
5.提高醫療資源整體利用效率。引導部分二級醫院轉型為慢性病醫療機構或開展養老、康復服務,提供接續性醫療服務。推進建立區域性病理診斷、影像檢查、醫學檢驗機構,向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集中化檢查檢驗服務。二級以上醫院現有檢查檢驗、消毒供應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開放。加強醫療質量控制和質量評價,進一步擴大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和機構範圍,推進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提升資源整體利用效率。
6.推進醫療服務信息化建設。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區域醫療協同發展,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和不同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基於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將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為遠程醫療服務的發展營造適宜的政策環境。提升遠程醫療服務能力,鼓勵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診斷、遠程培訓、遠程預約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區、市探索“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有效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到2017年,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部縣級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鎮衛生院。
(二)建立基層首診制度
1.確定分級診療病種範圍。各區、市要按照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患者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為主,急危重症、疑難疾病患者在醫院診療,康復期患者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的總體原則,參考《縣域內住院診療病種參考目錄》,研究確定分級診療試點病種範圍。根據醫療衛生機構級別和服務能力,細化分級就診病種目錄,建立分級轉診指南,引導民眾分級就診。醫聯體(醫療集團)範圍內要按照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建立健全相應轉診病種和轉診規範。
2.推行簽約服務模式。推進居民或家庭自願與簽約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定,居民可就近就便選擇簽約首診醫院。簽約醫生團隊由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組成,負責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轉診預約等服務。簽約服務以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為重點人群,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群。簽約服務費主要通過醫保基金、簽約居民付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渠道解決。鼓勵探索提供差異性服務、分類簽約、有償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形式。到2017年,城市全科醫生簽約服務率不低於30%。
3.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各級醫療機構要優先選擇使用基本藥物,逐步提高二、三級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比例。合理確定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藥品的數量和種類,逐步使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用藥與二級及以上醫院銜接並同步。允許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山東省基本藥物增補品種及青島市市級補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品種。
4.強化基層績效考核。探索制定有效激勵的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動態調整績效工資總量,合理提高績效工資平均水平,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收節支。完善基層績效考核,科學設定指標體系,將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等掛鈎,突出社會效益、工作數量和質量指標。績效分配向簽約服務的醫務人員傾斜,充分調動基層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三)規範雙向轉診管理
1.建立穩定轉診渠道。各級醫療機構原則上按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的順序,在尊重病人就醫習慣和就近便捷的前提下,以暢通向下轉診為重點,逐級選擇定點轉診醫療衛生機構,簽訂雙向轉診協定,形成相對穩定、緊密銜接、高效有序的雙向轉診渠道。急危重症、疑難複雜病例可直接轉二、三級醫院或專科醫院就診。推進二級以上綜合、中醫醫院與康復、護理等接續性服務機構和專科醫院建立橫向轉診關係,充分發揮不同舉辦主體的醫療衛生機構在分工協作機制中的作用。由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轉診人數年增長率在10%以上。
2.嚴格雙向轉診程式。各級醫療機構要設立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雙向轉診管理工作。加強醫療、醫保工作銜接,建立有效、暢通的轉診程式,制訂合理的轉診流程和管理制度,實行轉出醫療機構負責制。上級轉出醫療機構要充分利用遠程醫療、跟蹤回訪等形式做好對轉出患者後續治療、康復的指導。建立雙向轉診溝通機制,轉診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充分尊重自主選擇權,按照就近轉診的原則,落實轉診制度,履行轉診程式。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