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青島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分級診療制度
  • 外文名:分級診療制度
關於印發青島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 制發機關: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16-09-29
  • 編 號:青政辦發〔2016〕27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青島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9月21日
青島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5〕70號檔案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5〕55號),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立足我市發展實際,遵循醫學規律,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分級診療為突破口,以提升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為重點,以醫療聯合體(以下簡稱醫聯體)建設、集團化運行和市(縣級)鎮村一體化管理為載體,發揮政策槓桿作用,最佳化資源配置,健全服務體系,完善運行機制,逐步實現優質醫療資源按需下沉,形成科學合理就醫秩序,建立方便、有序、安全、優質的分級診療制度。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引導。充分尊重患者知情權、選擇權,通過醫保、物價調控,以及提升轉診服務水平等綜合手段,引導患者有序就醫。
(二)合理分流。根據不同疾病及所患疾病的程度,指導患者合理選擇醫療機構就診、轉診,合理分流患者,努力緩解大醫院看病難問題。
(三)資源共享。以協同服務為核心,以醫療技術為支撐,以利益共享為紐帶,規範醫聯體建設,探索集團化運行,推進市(縣級)鎮村一體化管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高基層診療服務能力,實現衛生資源有效利用。
(四)連續便捷。建立規範、便捷、暢通的轉診程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系統性、連續性醫療服務,逐步建立完善防、治、康一體化和無縫隙醫療服務模式。
(五)專病專治。充分考慮醫院專科、專病特點,提高轉診患者疾病診治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六)穩步推進。注重宣傳引導,試點先行,不斷完善,適時推開,轉變民眾傳統就醫觀念,逐步形成符合我市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體系。
三、工作目標
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總體要求,不斷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分工協作機制和科學保障機制,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構建以協同服務為導向的醫療服務體系。
2016年,黃島區、即墨市作為省級分級診療試點區、市,選擇不少於30種常見病、慢性病作為突破口實施分級診療,其他區、市結合實際積極推進,2017年上半年全面實施。
到2016年年底,試點區、市縣域就診率達到90%。2017年,分級診療服務體系和體制機制初步形成,居民患病2周內就醫首選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比例達到70%以上。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我市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
四、主要任務
(一)完善診療服務體系
1.明確醫療機構診療服務功能定位。三級醫院(包括三級綜合、專科、中醫醫院)主要提供危急重症、疑難複雜疾病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診療服務。二級醫院(包括縣級綜合、中醫、婦幼保健機構等)以常見病、多發病專科診療為主,以及危急重症、疑難複雜疾病患者向上轉診,接收三級醫院向下轉診的亞急性患者、術後恢復期患者和危重症穩定期患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一級及以下社會辦醫療機構)主要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療(包括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腫瘤、慢性腎病等診斷明確和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治療、康復、護理、複查、隨訪,傳染病發現及轉診等)、全科醫療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慢性病醫療機構提供康復、護理和維持治療服務。加大調整力度,合理布局醫療資源,以三級綜合醫院為重點,嚴控不符合功能定位的規模擴張。
2.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充分發揮縣級公立醫院龍頭和紐帶作用,加強綜合服務能力建設,鼓勵實力較強的縣級公立醫院按照三級醫院建設管理,達到三級醫院服務能力和水平。根據服務人口、疾病譜、診療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縣級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按照“填平補齊”原則,加強縣級公立醫院臨床專科建設,重點加強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以及傳染病、精神病、急診急救、重症醫學、腎臟內科(血液透析)、婦產科、兒科、中醫、康復等臨床專科建設,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服務能力,適當放開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技術臨床套用限制。縣級中醫醫院重點加強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針灸、推拿、骨傷、腫瘤等中醫特色專科和臨床薄弱專科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到2017年,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市)。
3.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通過政府舉辦或購買服務等方式,科學布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劃分服務區域,實現城鄉居民全覆蓋。深入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重點提升中心鎮衛生院急診急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正常分娩等醫療服務能力。深化對口支援工作,鼓勵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首診能力。加強國醫館(中醫藥特色診療區)建設,推廣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到2017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達標率100%,提供中醫藥服務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占同類機構的比例分別達到100%、100%、85%、7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占總診療量比例達到65%以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量占同類機構診療總量的比例不低於30%。
4.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加強以全科醫師為重點的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全科醫生、家庭醫生醫療服務能力,引導全科醫生到基層醫療機構執業,最佳化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醫生隊伍。研究制定適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的全科醫生培養政策措施,探索市(縣級)管鎮用、市(縣級)鎮村一體化等基層人才管理模式。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稱管理制度,在崗位設定方面向全科醫生傾斜。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管理政策,調動基層醫務人員積極性。到2017年,每萬名城市居民擁有2名以上全科醫生,每個鎮衛生院擁有1名以上全科醫生。
5.提高醫療資源整體利用效率。引導部分二級醫院轉型為慢性病醫療機構或開展養老、康復服務,提供接續性醫療服務。推進建立區域性病理診斷、影像檢查、醫學檢驗機構,向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集中化檢查檢驗服務。二級以上醫院現有檢查檢驗、消毒供應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開放。加強醫療質量控制和質量評價,進一步擴大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和機構範圍,推進醫學影像檢查結果互認,提升資源整體利用效率。
6.推進醫療服務信息化建設。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進區域醫療協同發展,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和不同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探索建立基於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將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為遠程醫療服務的發展營造適宜的政策環境。提升遠程醫療服務能力,鼓勵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診斷、遠程培訓、遠程預約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區、市探索“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有效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到2017年,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部縣級公立醫院和80%以上的鎮衛生院。
(二)建立基層首診制度
1.確定分級診療病種範圍。各區、市要按照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患者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為主,急危重症、疑難疾病患者在醫院診療,康復期患者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的總體原則,參考《縣域內住院診療病種參考目錄》,研究確定分級診療試點病種範圍。根據醫療衛生機構級別和服務能力,細化分級就診病種目錄,建立分級轉診指南,引導民眾分級就診。醫聯體(醫療集團)範圍內要按照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建立健全相應轉診病種和轉診規範。
2.推行簽約服務模式。推進居民或家庭自願與簽約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定,居民可就近就便選擇簽約首診醫院。簽約醫生團隊由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組成,負責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公共衛生、健康管理、轉診預約等服務。簽約服務以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為重點人群,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群。簽約服務費主要通過醫保基金、簽約居民付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渠道解決。鼓勵探索提供差異性服務、分類簽約、有償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形式。到2017年,城市全科醫生簽約服務率不低於30%。
3.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各級醫療機構要優先選擇使用基本藥物,逐步提高二、三級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比例。合理確定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藥品的數量和種類,逐步使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的用藥與二級及以上醫院銜接並同步。允許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山東省基本藥物增補品種及青島市市級補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品種。
4.強化基層績效考核。探索制定有效激勵的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動態調整績效工資總量,合理提高績效工資平均水平,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增收節支。完善基層績效考核,科學設定指標體系,將醫務人員個人收入與服務質量、數量和患者滿意度等掛鈎,突出社會效益、工作數量和質量指標。績效分配向簽約服務的醫務人員傾斜,充分調動基層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三)規範雙向轉診管理
1.建立穩定轉診渠道。各級醫療機構原則上按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的順序,在尊重病人就醫習慣和就近便捷的前提下,以暢通向下轉診為重點,逐級選擇定點轉診醫療衛生機構,簽訂雙向轉診協定,形成相對穩定、緊密銜接、高效有序的雙向轉診渠道。急危重症、疑難複雜病例可直接轉二、三級醫院或專科醫院就診。推進二級以上綜合、中醫醫院與康復、護理等接續性服務機構和專科醫院建立橫向轉診關係,充分發揮不同舉辦主體的醫療衛生機構在分工協作機制中的作用。由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轉診人數年增長率在10%以上。
2.嚴格雙向轉診程式。各級醫療機構要設立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雙向轉診管理工作。加強醫療、醫保工作銜接,建立有效、暢通的轉診程式,制訂合理的轉診流程和管理制度,實行轉出醫療機構負責制。上級轉出醫療機構要充分利用遠程醫療、跟蹤回訪等形式做好對轉出患者後續治療、康復的指導。建立雙向轉診溝通機制,轉診時必須徵得患者同意並充分尊重自主選擇權,按照就近轉診的原則,落實轉診制度,履行轉診程式。
3.最佳化雙向轉診服務。建立不同層級醫療機構之間的便捷轉診通道,做到無縫對接,方便患者。對向上轉診患者,上級醫療機構要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為下級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一定比例的專家、專科門診等預約轉診號源。三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要成立入院準備中心、檢查預約中心、遠程會診中心等內設機構,負責向上轉診需住院患者的住院預約、床位協調和特殊檢查預約等。對向下轉診患者,上級醫療機構要提供患者在院期間的診治信息和後續治療方案。鼓勵上級醫療機構出具藥物治療方案,在下級醫院或者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治療。
(四)構建急慢分治機制
1.完善一般患者上下轉診機制。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依據自身技術能力開展醫療服務,按照疾病輕重程度和分級診療指南實行逐級轉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或提供超出本單位技術能力的醫療服務。對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科目和診治能力的患者,就近轉至二級及以上醫院。重點暢通常見病、多發病、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患者和術後康復期患者下轉渠道。
2.合理安排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康復治療。急危重症患者按照保證及時救治的原則,就近直接轉入二、三級醫院或專科醫院就診,病情穩定後且符合向下轉診指征的患者,應轉至下級醫療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與二級及以上醫院、慢性病醫療機構等協同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護理、家庭護理、社區護理、互助護理、家庭病床、醫療康復等服務,完善治療—康復—長期護理服務鏈,為患者提供科學、適宜、連續性的診療服務。
3.加強基層慢性病診療管理。以高血壓、糖尿病、心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規範化診療和健康管理為切入點,組建二級以上醫院的專科醫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全科醫師和健康管理師工作團隊。以患者醫療服務需求為導向,將二級以上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科與全科、健康管理與疾病治療康復緊密結合,明確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職責定位,加強團隊協作,推進分級服務、分級管理。探索基層慢性病聯合門診和慢性病連續處方試點工作,推行慢性病防治首席醫生制並加強對基層責任醫生的指導。
(五)加強上下聯動服務
1.完善分工協作機制。上級醫療機構要在掛號、檢查、住院等方面為轉診患者提供便捷優質服務,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轉診預約號源,轉診和預約掛號的患者優先就診。對檢查充分、診斷明確的轉診患者要設立綠色通道,可直接辦理住院手續。對適合向下轉診的患者要及時轉至下級醫療機構,並做好後續治療交接工作。下級醫療機構要結合上級轉診醫療機構的診療建議,根據患者病情制訂適宜的治療方案。
2.加強醫聯體(醫療集團)建設。按照政府主導、尊重歷史、自願組合、方便居民的原則,形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的利益共同體,通過託管、協作等方式,規範建立不同層級、不同形式的醫聯體(醫療集團),在能力提升、人才培養、雙向轉診、急慢分治等方面積極聯動,建立分級診療機制,簽定雙向轉診協定,實現醫聯體(醫療集團)內優先轉診。
3.推進市(縣級)鎮村一體化管理。統籌縣域內人才、技術、信息和管理等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建立縣(市)域病理診斷、影像檢查、醫學檢驗、消毒供應等共享中心。完善縣域衛生人才統籌機制,提升縣域醫療服務能力和運行效率,推進基層首診和雙向轉診格局形成。
(六)發揮醫保支付槓桿作用
1.完善醫保待遇政策。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兜底線的原則,完善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補償政策,重點保障大病和較大疾病,適度控制一般性疾病補償費用,滿足民眾基本醫療需求。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到90%以上和70%以上,逐步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之間的差距。
2.實行差異化支付政策。對參保人在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就醫實行差異化醫保報銷政策,對符合規定向上轉診的住院參保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向下轉診的住院參保患者不再另設基層住院起付線。
3.推進支付方式改革。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建立以醫保服務質量和服務數量績效考核為基礎,以總量控制付費方式為主,以病種付費、次均費用付費、服務單元付費、人頭付費、項目付費等方式為補充的複合型支付方式,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患者按人頭打包付費。積極探索建立基於醫聯體(醫療集團)、市(縣級)鎮村一體化等分工協作機制的打包支付模式,引導二級以上醫院主動承擔疑難複雜疾病患者診療服務,促進醫聯體(醫療集團)內部和縣域內的雙向轉診。在定點醫療機構按病種收費的基礎上,推進按病種付費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4.完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加大護理保險籌資水平,不斷擴大受益覆蓋面,推進護理康復機構建設,逐步解決大醫院向下轉診難題。
(七)加強價格調整引導作用
1.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在完善補償機制的基礎上,根據服務項目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建立價格適時動態調整機制,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拉開不同等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梯度,引導患者分流就診,就近選擇基層醫療機構首診。
2.推進收費方式改革。推進按病種收費方式改革,在國家推薦按病種收費目錄範圍內確定不少於50種疾病按病種收費。2016年,力爭縣級以上公立醫院30%以上的出院病例實行按病種付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分級診療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具有長期性、複雜性,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實施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認真學習借鑑分級診療試點地區好的經驗和做法,科學制定實施方案,並將其作為核心任務納入醫改工作總體安排,加強跟蹤監測,強化措施落實,創新體制機制。
(二)加強部門配合。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醫療服務監管,制定分級診療管理規範,明確雙向轉診流程,牽頭制定常見疾病入、出院和雙向轉診標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調整完善有利於分級診療的醫保支付政策,完善人事薪酬制度。物價部門要完善醫藥價格政策,落實分級定價措施。財政部門要落實財政補助政策。其他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出台配套政策。
(三)加強宣傳引導。採取多種方式,廣泛開展健康知識和科學就醫的宣傳教育,重點加強分級診療政策宣傳,擴大社會知曉率,提高患者基層首診、分級診療的自覺性。醫務人員要切實提高診治疾病的能力,增強責任意識,對患者既不推諉,也不耽誤其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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