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試行)

為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善我市醫療服務體系,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佳木斯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試行)
  • 頒布時間:2018年1月12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月12日
  • 發布單位: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政策解讀,

全文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全國衛生與健康大會有關工作要求,立足我市經濟社會和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實際、遵循醫學科學規律,按照以人為本、民眾自願、統籌城鄉、創新機制的原則,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分級診療為突破口,完善醫療衛生服務網路、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形成科學合理的就醫秩序,逐步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切實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可及。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分級診療服務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機制比較健全,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層級最佳化、職責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全市醫療服務體系基本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
三、主要任務
(一)明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切實調整並落實服務功能,認真履行職責。我市轄區內城市三級醫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診療服務。三級中醫醫院充分利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中醫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門診診療服務。二級醫院主要接收三級醫院轉診的急性病恢復期患者、術後恢復期患者及危重症穩定期患者。縣級醫院主要提供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診療,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搶救和疑難複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等提供治療、康復、護理服務。各級各類非公立醫療機構在分級診療制度中的功能定位與公立醫療機構保持一致。
(二)大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按照《佳木斯市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科學布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劃分服務區域,通過政府舉辦或者購買服務等方式,實現城鄉居民醫療服務全覆蓋。通過組建醫療聯合體、對口支援、醫師多點執業等方式,鼓勵二級及以上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點執業,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強化鄉鎮衛生院基本醫療服務功能,支持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適當增加床位設定,提升鄉鎮衛生院急診搶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正常分娩、高危孕產婦篩查、兒科等醫療服務能力。大力推進社會辦醫,簡化個體行醫準入審批程式,鼓勵符合條件的醫師開辦個體診所,就地就近為基層民眾服務。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和醫療康復服務能力建設,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三)著力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根據服務人口、疾病譜、診療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縣級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切實加強縣級公立醫院建設。制定縣級公立醫院重點專科發展規劃,通過組建區域醫療聯合體、市級臨床重點專科幫扶、對口支援和精準扶貧等方式。加強縣級公立醫院臨床專科建設,重點加強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相關專業,以及傳染病、精神病、急診急救、重症醫學、腎臟內科(血液透析)、婦產科、兒科、中醫、康復等臨床專科建設,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在具備能力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適當放開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技術臨床套用限制。縣級中醫醫院同時重點加強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針灸、推拿、骨傷、腫瘤等中醫特色專科和臨床薄弱專科、醫技科室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通過以上措施,使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
(四)完善接續性醫療服務體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與二級及以上醫院協同,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護理、家庭護理、社區護理、互助護理等服務。
(五)推進醫療資源共享。整合二級及以上醫院現有的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檢查、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放。鼓勵設定獨立的醫學檢驗機構、病理診斷機構、醫學影像檢查機構和消毒供應機構,實現區域資源共享。加強醫療質量控制,減少病人在不同醫療機構就診時不必要的重複檢查,減少醫療費用支出,推進同級醫療機構間醫學檢查、影像檢查結果互認,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對上級醫療機構的檢查檢驗結果應予認可。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分級診療轉診程式。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合)人員,原則上應選擇居住地或發病時所在地附近的基層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接受首次診查。已治療7日效果不明顯或者病情繼續發展的,患者提出申請,經醫療機構專家組認定可以轉院的,醫療機構應當予以辦理轉診。按照基層醫療機構、二級醫療機構、三級醫療機構的順序逐級向上一級轉診,先省內、後省外;常見病、多發病患者和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應及時向下級醫療機構轉診。縣(市)區要明確不同級別不同種類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確保雙向轉診的連續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在市內異地居住的參保(合)人員,參照居住地區分級診療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在市外居住的,按照原參保地區基本醫療保險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二)規範分級診療審核程式。患者病情需要轉診時應徵得患者同意,無法取得患者意見時,應徵得患者家屬或關係人同意,按順序逐級轉診。基層醫療機構要出具轉診證明並報基本醫保經辦機構備案。基層醫療機構和基本醫保經辦機構均應在規定工作日內辦結審核(備案)手續。
(三)實施分級診療醫保差異化支付。在遵循基本醫保分級支付政策基礎上,重點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強化報銷政策槓桿作用,合理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起付線和支付比例差距,完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
(四)實施上下聯動預約診療服務。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應預留充足號源投放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積極推進分時段預約診療,提高服務效率、改善就醫感受。醫療聯合體內應設立雙向轉診綠色通道,優先預約。對需要轉上級醫院住院的疑難、危重患者,要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安排住院;鼓勵和引導病情穩定的住院患者,轉到醫療聯合體內的下級醫療機構繼續治療、康復。
(五)加強分級診療轉診接診管理。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在接收轉診患者時,要求出示轉診證明,定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要明確告知患者醫保報銷比例,並簽署知情同意書。對需轉回下級醫療機構繼續治療和康復的情形,上下級醫療機構間要做好溝通銜接,確保順利接診。實行一一對應、跟蹤反饋管理辦法,做到各級轉診機構有記錄、有備案。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轉診工作的監督管理,定期對各級醫療機構分級診療轉診接診進行檢查、考核,對違規轉診行為進行處罰。
(六)建立特殊情況轉診管理機制。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依據自身技術能力開展醫療服務,完善急慢分治轉診機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單位技術能力的醫療服務,以下情況除外:
1.各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以及其他影響重大的群體性事故超出醫療機構處理能力的患者,急危重症患者或急救接診的患者可直接轉診治療或就近治療,並補辦轉診證明。
2.65歲以上老年人、5 歲以下嬰幼兒、孕產婦、精神病患者、重大傳染病患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醫保統籌地區分離的患者等情況,可就近選擇具有相應技術能力的醫療機構直接就診。病情平穩後,上級醫院可向下級醫療機構轉診。
3.參保人員轉診到省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複查等(如癌症放化療等)轉診轉院手續僅限當次,住院轉診有效期以入院時間為準30天,逾時不能出院的,需持轉入醫療機構治療方案,7日內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延期手續,但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五、保障機制
(一)完善醫療資源規劃與配置。強化《佳木斯市區域衛生規劃》和《佳木斯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在醫療資源配置方面的引導和約束作用。重點控制三級醫院規模,建立以服務人口病種結構、服務輻射範圍、功能任務完成情況、人才培養、工作效率等為核心的公立醫院床位調控機制,嚴控不符合功能定位的醫院床位規模不合理擴張。三級醫院重點發揮在醫學科學、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引領作用,逐步減少常見病、多發病複診和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門診,分流慢性病患者,縮短平均住院日,提高運行效率。通過行政管理、財政投入、績效考核、醫保支付等激勵約束措施,引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支持慢性病醫療機構發展,鼓勵部分二級醫院轉型為慢性病醫療機構。
(二)建立基層簽約服務制度。通過政策引導,推進居民或家庭自願與簽約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定。簽約服務以老年人、慢性病和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孕產婦、兒童、殘疾人等為重點人群,逐步擴展到普通人群。明確簽約服務內容和簽約條件,確定雙方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規範簽約服務收費,完善簽約服務激勵約束機制。簽約服務費用主要由醫保基金、簽約居民付費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渠道解決。探索提供差異性服務、分類簽約、有償簽約等多種簽約服務形式,滿足居民多層次服務需求。同時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分配機制,向簽約服務的醫務人員傾斜。
(三)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通過基層在崗醫生轉崗培訓、全科醫生定向培養、提升基層在崗醫生學歷層次等方式,多渠道培養全科醫生,並逐步向全科醫生規範化培養過度,提高全科醫生的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實踐能力。實現城鄉每萬名居民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在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設定、教育培訓等方面向全科醫生傾斜。以全科醫生為核心,科學組建家庭醫生服務團隊,通過簽約服務讓轄區居民享受優先預約門診、提高慢病配藥上限、優先轉診等鼓勵政策。
(四)加快醫療服務信息化建設。加快居民健康卡建設進度,全面推進就醫一卡通,探索建立區域性醫療衛生信息平台,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和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促進跨地域、跨機構就診信息共享,確保轉診信息暢通。提升遠程醫療服務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促進醫療資源縱向流動,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和醫療服務整體效率,鼓勵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會診、遠程病理診斷、遠程影像診斷、遠程心電圖診斷、遠程培訓等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基層檢查、上級診斷”的有效模式。
(五)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提高醫保管理服務水平,發揮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引導和對醫療費用的控制作用。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積極推行總額控制、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複合付費方式;有條件的地方,可採取按疾病診斷相關組付費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患者按人頭打包等付費方式。繼續完善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等相關政策。對按規定轉診和未經轉診到縣級醫院或二級及以上醫院就診的患者實行差別支付的辦法,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比例,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促進患者有序流動。將符合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慢性病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發揮城鄉居民對參合民眾就醫行為的引導作用,推進建立縣域內分級診療模式。將遠程醫療服務納入城鄉醫保報銷範圍。
(六)科學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進一步探索按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制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對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選擇就醫機構形成有效的激勵引導。根據價格總體水平調控情況,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在降低藥品、醫用耗材費用和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的基礎上,提高診療、手術、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係,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七)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監管。衛生計生部門要進一步規範醫療服務行為,健全醫療質量安全監管機制,重點加強費用控制,指導醫療機構加強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基本醫保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將醫保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延伸到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加大對推諉拒收病人、降低服務標準、騙保欺詐等行為的處罰力度,維護參保患者合法權益。建立和完善二級及以上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制度,將功能定位落實情況、分級診療制度實施情況等納入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財政投入、醫保支付、院長任職的重要依據。
六、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分級診療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將分級診療工作作為核心任務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總體安排,建立相關協調機制,及時制定和完善轄區內分級診療工作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措施,並認真組織實施。
(二)明確部門職責。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規劃、設定、審批和醫療服務行為監管,明確雙向轉診制度,最佳化轉診流程,牽頭制定常見疾病入、出院和雙向轉診標準,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支付政策,指導推廣完善相關疾病診療指南和臨床路徑。醫改辦要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在統籌推進工作、加強醫療服務方面加大力度;物價監管部門要完善醫藥價格政策,落實分級定價措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加強監管,完善醫保支付政策,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財政部門要落實財政補助政策。
(三)積極穩妥推進。各縣(市)區政府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以多種形式紮實穩妥推進分級診療工作,確保分級診療工作全面實施。分級診療工作要以高血壓、糖尿病、腫瘤、心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為突破口開展工作。探索結核病等慢性傳染病分級診療和患者綜合管理服務模式。
(四)加強監測評估考核。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情況和效果進行監測評估、考核。要建立督導檢查、考核評價機制,制定評價指標體系,把實施情況作為年度醫改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採用日常監測與階段性評價相結合的方法,重點從制度建設和改革成效兩個方面進行考核評價。
(五)強化宣傳培訓。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公共媒體作用,通過多種宣傳途徑和方式加強對分級診療制度的廣泛宣傳,組織開展對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政策培訓,進一步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引導民眾改變就醫觀念和習慣,樹立科學就醫理念,積極爭取廣大民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

印發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佳木斯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試行)》已經2017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月12日

政策解讀

一、《分級診療制度建立實施方案》制定意義
分級診療制度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合理配置醫療資源、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重要舉措。2015年,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全國多個省份逐步開展分級診療試點工作。2016年,我省13個地市,除哈爾濱、大慶、佳木斯3個城市外,其他10個地市開展了試點工作。2017年,省衛生計生委下發《關於全面開展分級診療試點工作的通知》(黑衛醫規發〔2017〕26號)檔案,要求在省內全面開展分級診療工作。制定我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實施方案是落實上級檔案精神的政治需要,是推進我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迫切需求,對促進我市醫藥衛生事業長遠健康發展、解決民眾看病就醫難問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分級診療制度建立實施方案》制定依據
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醫辦發〔2015〕70號)、《關於全面開展分級診療試點工作的通知》(黑衛醫規發〔2017〕26號)等檔案要求為依據。
三、《分級診療制度建立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方案》討論稿全文共6300多字,包括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工作要求、保障機制、組織實施等6個部分。其中工作目標:到2020年,分級診療服務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機制比較健全,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層級最佳化、職責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全市醫療服務體系基本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我市實際的分級診療制度。主要任務有5項:一是明確各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我市轄區內城市三級醫院主要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診療服務。三級中醫醫院充分利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和現代科學技術,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中醫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門診診療服務。二級醫院主要接收三級醫院轉診的急性病恢復期患者、術後恢復期患者及危重症穩定期患者。縣級醫院主要提供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診療,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搶救和疑難複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等提供治療、康復、護理服務。二是大力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按照《佳木斯市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規劃》科學布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劃分服務區域,通過政府舉辦或者購買服務等方式,實現城鄉居民醫療服務全覆蓋。三是著力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根據服務人口、疾病譜、診療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縣級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切實加強縣級公立醫院建設。通過加強縣級公立醫院臨床專科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等措施,使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四是完善接續性醫療服務體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與二級及以上醫院協同為慢性病、老年病等患者提供老年護理、家庭護理等服務。五是推進醫療資源共享整合二級及以上醫院現有的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檢查、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放。鼓勵設定獨立的醫學檢驗機構、病理診斷機構、醫學影像檢查機構和消毒供應機構,實現區域資源共享。推進同級醫療機構間醫學檢查、影像檢查結果互認。
同時,《方案》從明確分級診療轉診程式、規範分級診療審核程式、實施分級診療醫保差異化支付、實施上下聯動預約診療服務、加強分級診療轉診接診管理、建立特殊情況轉診管理機制等6個方面提出工作要求。要加強分級診療醫院的監督管理,實行對按規定轉診和未經轉診,到縣級醫院或二級以上醫院就診的患者,實行差別支付的辦法,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比例,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促進患者有序流動,將遠程醫療服務納入醫保和新農合補助範圍,並制定相應標準和規定。《方案》還明確了完善醫療資源規劃與配置、建立基層簽約服務制度、加強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加快醫療服務信息化建設、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科學合理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監管等7項保障機制,努力打造“小病在基層、大病到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分級診療新格局,實現“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目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