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
- 外文名:E-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s sharing
- 顯性資源共享
- 隱性資源共享
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是指在政府各部門將擁有的信息資源最大程度的公開, 使其它部門、企業、個人可以公開、公平的利用各類信息資源。從共享是否受限可分為完全共享和不完全共享。根據不同的政務信息資源類型採用傳統的公告欄、廣播、電...
《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模式選擇與最佳化》是2014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何振、鄧春林。內容簡介 本書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實質及特徵;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理論依據;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模式的構成及模式選擇;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目標模式;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政府主導...
《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是為加快推動政務信息系統互聯和公共數據共享制定的辦法。檔案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發〔2016〕5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現將《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 2016年9月5日 ...
《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與社會化服務研究》是2012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羅賢春、文庭孝。內容簡介 《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與社會化服務研究》可作為高校信息管理類,公共管理類本科和研究生教材,亦可為從事電子政務研究和實踐的人員提供參考。作者對電子政務社會化服務特徵和目標進行全新定位,以實證數據為基礎構建...
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不能直接提供給其他行政機關和公共企事業單位共享的政務信息資源為特殊共享類政務信息資源,可以提供給特定對象。第九條 政務信息資源的分類按以下方式確定:人口信息、法人單位信息、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息、電子證照信息等基礎信息資源的基礎信息項是政府部門履行職責的共同需要,必須依據整合共建原則...
在政府內部,各級領導可以在網上及時了解、指導和監督各部門的工作,並向各部門做出各項指示。這將帶來辦公模式與行政觀念上的一次革命。在政府內部,各部門之間可以通過網路實現信息資源的共建共享聯繫,既提高辦事效率、質量和標準,又節省政府開支、起到反腐倡廉作用。政府作為國家管理部門,其本身上網開展電子政務,有...
《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與安全保障機制》是2017年1月電子工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呂欣。內容簡介 本書從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與安全保障機制的理論入手,分析了二者之間的關係;對國內外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安全保障機制進行了比較研究,給出了國外經驗對我國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安全保障機制建設的幾點啟發;對電子...
1.統一工程規劃。圍繞落實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相關規劃,建設“大平台、大數據、大系統”,形成覆蓋全國、統籌利用、統一接入的數據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邏輯集中、資源共享、政企互聯的政務信息資源大數據,構建深度套用、上下聯動、縱橫協管的協同治理大系統。2.統一標準規範。注重數據和通用業務標準的統一,開展國家...
《已分享資料夾》由信息共享主管部門定期更新、維護和發布。第二章 共享基礎設施 第八條 省和設區的市應當建設滿足本級及對上一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需求的、統一的共享交換平台(以下簡稱共享平台),該平台應部署在省和設區的市電子政務公共服務雲平台上。共享平台運行維護費用可納入政府向社會專業服務機構購買...
《福建省政務信息共享管理辦法》已經省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福建省政務信息共享管理辦法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動政務信息資源開發、最佳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促進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改進政務活動,提高行政能力和效率,根據有關法律...
(一)電子政務中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情況調查統計 (二)政務信息資源難以交換共享的具體表現 二、我國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相關法律制度建設滯後和不完善 (二)體制性障礙嚴重 (三)缺乏交換共享的正確推進路徑 第四章 西方已開發國家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經驗分析 一、西方已開發國家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
(四)注重信息管理與獲取層次上的研究 三 國內研究狀況綜述 (一)研究起步晚但起點高發展勢頭好 (二)注重對文獻信息資源管理與共享的研究 (三)注重對電子政務建設與政府改革問題的研究 (四)對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問題的直接研究不夠系統深入 第三節 研究內容與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 二 研究內容 三 ...
《智慧電子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規範》是2018年07月20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編制進程 2018年06月20日,《智慧電子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規範》發布。2018年07月20日,《智慧電子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浙江大學城市學院、浙江建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
一、職能需求。機關單位通過市共享平台對其他機關單位的政務信息共享需求,必須源於自身工作職能的需要,不得用於其他用途。二、統一標準。按照統一的標準規範進行政務信息資源的採集、存儲、交換、歸檔和共享工作,滿足信息共享的技術要求。三、管理規範。機關單位要獲取市共享平台中的政務信息資源,須向市電子政務辦登記...
加強基礎信息資源庫建設,健全分工協作、動態更新、有效利用的工作機制。2018年6月底前,建成完善全省人口、法人單位、空間地理、巨觀經濟、公共信用、電子證照、決策支持等重點基礎信息資源庫(省政府辦公廳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各市政府分工負責)。2.強化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進一步提升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台的服務...
第三章 政務信息資源利用 第十四條 政務信息資源應當通過共享平台實施共享。因特殊情況確需通過其他途徑實施共享的,應當經同級人民政府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主管部門批准。第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政務管理服務部門,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和本省規定,依託省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和...
第八條 政務信息資源實行目錄管理。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發布同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第九條 政務信息資源目錄分為基礎信息資源目錄、主題信息資源目錄和部門信息資源目錄。基礎信息資源目錄為人口、法人單位、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社會信用和電子證照共五類信息資源目錄,主題...
第四條 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整體協調推進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省發展改革委是省級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組織編制全省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指導共享平台建設和管理,協調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重大事項。省委網信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和省政府辦公廳電子政務辦、...
第三章資源共享 第十四條共享平台是管理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支撐各政務部門開展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包括共享平台(區域網路)和共享平台(外網)兩部分。共享平台(區域網路)按照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要求,依託重慶市電子政務區域網路建設和管理;共享平台(外網)按照國家網路安全相關制度和要求,依託重慶市電子政務...
目前主要研究方向為電子檔案管理、檔案管理現代化、政府信息資源管理。2002年至今,先後參加了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課題3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1項,省部級課題4項,並在國內有關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0餘篇,其中7篇發表在CSSCI核心期刊。目錄 序言 第一章 政府核心信息資源整合與共享的基礎理論 第一節 電子政務與政府...
2018年9月底前,各部門原則上將分散的、獨立的信息系統整合為一個互聯互通、業務協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統”,整合後的政務信息系統接入政務信息資源交換共享平台,實現與省“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平台的對接互通。(省政府各部門負責)(三)提升電子政務網路支撐能力。加快推進全省電子政務區域網路政府系統平台節點建設,建設...
國家電子政務工程應嚴格按照本意見在項目需求分析、項目建議、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和投資概算等環節,切實落實信息共享有關要求,對於不支持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的項目,項目審批部門將不予審批。背景介紹 根據《“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部署的建設任務,重點推進政務信息資源、信息共享基礎設施和相關技術條件...
獻綜述,分別對知識管理、電子政務、電子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及語義技術 的相關理論和文獻進行綜述,對基於語義的電子政務研究現狀進行評述。第2章基於語義的政務信息資源理論,分析基於全球資訊網的電子政務的不足和 基於語義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需求與障礙,構建基於語義的政務信息資 源共享體系框架。第3章基於語義的政府知識...
可提供給相關政務部門共享使用或僅能夠部分提供給所有政務部門共享使用的政務信息資源屬於有條件共享類。不宜提供給其他政務部門共享使用的政務信息資源屬於不予共享類。第九條 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及目錄編制應遵循以下要求:(一)人口信息、法人單位信息、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息、電子證照信息等基礎信息資源的基礎信息項是...
第三條 本辦法用於規範全市政務部門間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職責需要使用其他政務部門政務信息資源和為其他政務部門提供政務信息資源的行為。第四條 市發改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市電子政務信息中心負責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相關日常工作,指導和組織市級各政務部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各縣(市、區)政府辦公室負責本行政區域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工作。 第二章 共享基礎設施 第六條 共享交換平台(以下簡稱“共享平台”) 是管理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支撐各政務部門開展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由市政府辦公室依據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體系標準,依託市電子政務網建設和管理。 第七條...
第五條 全市統一建設共享平台,並與省級共享平台對接。各縣區、部門不再建設共享平台,已建的應逐步遷移到市級共享平台。共享平台是管理全市政務信息資源目錄、支撐各政務部門開展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共享平台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及其他網路安全相關制度和要求,依託市電子政務外網...
第二章 政務數據資源歸集 第十條 政務部門的政務信息系統建設應當納入市級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工作統籌管理。政務部門新建政務信息化項目應當符合共享開放要求。政務部門應當提供符合技術標準的系統訪問接口,與共享平台和開放平台對接。第十一條 政務部門非涉密的政務信息系統應當通過本市電子政務外網承載,本部門已經建立的...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政務數據管理,實現政務數據匯聚、融通、共享和套用,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和數字政府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南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豫政辦〔2018〕2號)等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