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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建設管理辦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聯合發布的檔案。通知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信 息 產 業 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令第 20 號現公布《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自200...
為適應城鄉電信業發展的需要,規範基礎電信設施的建設與管理行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信息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要求 第一條 本辦法所列基礎電信設施包括:各類建築...
《東營市電信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辦法》是東營市政府為了規範電信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電信網路和信息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山東省信息化促進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東營市實際,...
第一條 為規範電信設施建設,保護電信設施安全,保障電信網路安全暢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重慶市電信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電信設施的建設與保護,...
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電信市場管理,保障電信安全暢通,促進電信事業的發展,根據《河北省郵電通信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石家莊市行政區域內的電信建設和管理。第三...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電信設施的建設、保護以及監督管理活動。本辦法所稱電信設施,是指用於提供電信服務、實現電信功能的通信設備及其配套設施,包括通信機房、基站(含室內、隧道及山洞等無線覆蓋設施)、光(電)纜、管道...
《陝西省電信設施建設和保護辦法》於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明確了保障電信用戶自主選擇權、破除壟斷,規範電信市場秩序。禁止電信業務經營者簽訂排他性協定,要求商住樓、辦公樓、住宅區提供平等接入和使用條件,不得阻礙電信...
《湖北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為了規範基礎電信設施管理,加強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保障電信設施安全,利用先進信息技術服務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制定的辦法。內容解讀 一是突出了電信設施建設的規劃引領作用。針對基站、管線...
電信普遍服務成本補償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第四章 電信建設 第一節 電信設施建設 第四十四條 公用電信網、專用電信網、廣播電視傳輸網的建設應當接受國務院信息...
辦法 江蘇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提升全省通信服務水平,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電信設施建設,保護電信設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江蘇省信息化條例》等法律、法規...
《寧夏回族自治區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已經2014年7月2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引言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 第67號 《寧夏回族自治區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已經2014...
(五)國家和省規定需要配套建設電信基礎設施的其他建設項目。前款所列項目建設用地範圍內的電信管道及建築物內的電信管線、配線設施、設備間等配套電信設施,應當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報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所需費用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一)推進電信基礎設施規劃編制工作,發揮規劃的管控和引導作用。《辦法》規定,一是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城鄉規劃、經濟和信息化等部門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編制電信基礎設施專項規劃;省電信管理機構、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市、縣...
第一條 為了加強無線通信網路建設管理,保障通信安全暢通,維護相關權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無線通信網路的...
《河北省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管理辦法》是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2月10日。檔案全文 河北省電信基礎設施 共建共享管理辦法(暫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
《青島市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管理辦法》是青島市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保障通信設施的建設,保護通信設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
現發布《哈爾濱市電信通信設施管理辦法》,自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起施行。市長 索長有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六日 哈爾濱市電信通信設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電信通信設施管理,保障電信通信設施的建設和暢通,適應國民經濟發展和...
第四條 西寧市電信局主管本市行政區內電信通信設施的保護工作。公安、城建監察、規劃、建設、供電、園林、房產、交通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共同做好電信通信設施的保護工作。第五條 電信通信設施是國家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審批、使用和管理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工業和...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通信基礎設施建設與保護,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通信基礎設施,是指用於向社會公眾提供電信服務的通信光(電)纜、基站、微波站、交換機、接入設備、室內分布系統等通信線路、設備,以及與之配套的通信管道(孔...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要求設定信息基礎設施,實現住宅小區、商務樓宇等建築室內、室外公共區域、電梯、樓梯、地下空間等的信號覆蓋。住宅小區、商務樓宇等的建設單位、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為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平等...
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預算。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建立本單位網路建設與運行維護的日常溝通機制,對網路運行穩定可靠可能...
第三條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照本辦法對試點期間省內駐地網的建設和經營進行監督管理。在湖北省內從事駐地網的建設和經營,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電信行業管理的規定,接受湖北省通信管理局的監督...
第九條 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經通信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可以經營本辦法所列電信業務。第十條 未經郵電部或自治區郵電管理局批准,郵電通信企業以外的任何單位(含郵電通信企業開辦的集體企業)不得擅自建網...
已建成建設項目實施改建、擴建時,應當參照本辦法第十三條的相關規定,做好基站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等工作。 已建成建設項目的產權人委託的管理人或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為基站使用區域內的配套電信設施提供接入和使用條件。第十五條 ...
通信運營企業信息化建設是以網路管理系統、計費集中、電源監控、“九七工程”等開始的。後來中國電信陸續建立了“九七營業系統”、“計費賬務系統”、“客戶服務系統”等一批支撐企業運營的信息系統,開創中國電信大規模使用計算機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