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適應性培訓實施辦法

《雲南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適應性培訓實施辦法》由雲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雲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指導各地認真開展退役士兵適應性培訓,幫助退役軍人儘快實現從國防軍事人才向經濟社會建設人才的轉變,早日實現高質量就業和成功創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適應性培訓實施辦法
  • 印發單位:雲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雲南省財政廳
發展歷史,內容解讀,

發展歷史

2023年3月,雲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雲南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雲南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適應性培訓實施辦法(暫行) 》。

內容解讀

《辦法》強化適應性培訓的龍頭作用,將歡迎儀式、就業創業服務作為適應性培訓重點納入培訓內容。要求各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以適應性培訓為龍頭,打造就業創業全過程服務保障鏈路,推動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工作創新發展。並規範培訓內容和組織程式,對培訓對象、承訓機構、培訓內容、組織方式、經費保障等七個方面提出具體要求,明確自主就業退役士兵適應性培訓的總培訓時長不少於80學時,按照實行即退即訓、全員覆蓋的原則組織實施。同時加強經費管理和使用,明確退役士兵適應性培訓經費納入各地退役軍人教育培訓經費統一管理,由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工作實際,在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年度預算中統一安排。要求各地要運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培訓資金管理,提升服務水平和資金使用績效。建立培訓資金管理、績效評估、服務滿意度測評等內部監督管理制度,主動接受紀檢、審計、新聞媒體和民眾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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