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大竹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大竹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是大竹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竹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大竹縣竹陽街道建設路288號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擬訂地方性優撫標準和辦法並監督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軍隊轉業幹部的移交安置工作,負責復員幹部、離退休幹部、軍隊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承擔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扶持工作。
(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擬訂有關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的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埋雄旬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養等工作。組織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的優待、撫恤等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和烈士紀念設施的建設管理、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全縣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揚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和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各鄉鎮(街道)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推動建立退役軍人事務分級負責和突發事件應急聯動機制,組織、指導退役軍人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協助屬地黨組織抓好退役軍人黨員教育管理工作,配合指導退役軍人黨建工作。
(十一)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和軍方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加強全縣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機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取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行政職能交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機關承擔。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黨建辦)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群團、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考評、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有關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舉牛戲仔工作。拔循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貫徹執行國家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只蜜腳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賬務、政府採購、資產管理、信息化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退役軍人綜合服務體系建設。
(二)安置就業股
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訓政策和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縣屬單位和中央、省乘懂才、市在竹單位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軍隊轉業幹部的移交安置工作,承擔退役士兵的計畫安置、計畫外選調工作和培訓工作。承擔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扶持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射戒凳肯士兵的服務管理,承擔接收移交安置、就業創業扶持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擁軍優撫股
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住房、醫療保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負責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養等工作。貫徹執行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的移交安置、服務管理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承擔退役軍人總結表揚、榮譽獎勵和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訂全縣軍人公墓和烈士紀念設施建設捉凳殼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烈士評定和向上報備工作,組織、指導英雄烈士紀念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事務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政策法規股
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及退役軍人工作政策落實。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退役軍人信訪工作,研究分析全縣退役軍人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有關信訪事項接待、處理和答覆,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推動建立全縣退役軍人事務應急聯動機制,協調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退役軍人事務相關輿情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羅榮輝
副局長:蘭豐華(兼)
(二)安置就業股
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訓政策和年度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縣屬單位和中央、省、市在竹單位幹部管理許可權範圍內的軍隊轉業幹部的移交安置工作,承擔退役士兵的計畫安置、計畫外選調工作和培訓工作。承擔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扶持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服務管理,承擔接收移交安置、就業創業扶持和教育培訓工作,擬訂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擁軍優撫股
組織、指導全縣擁軍優屬工作,承擔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住房、醫療保障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以及軍供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負責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養等工作。貫徹執行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和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的移交安置、服務管理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承擔退役軍人總結表揚、榮譽獎勵和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擬訂全縣軍人公墓和烈士紀念設施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烈士評定和向上報備工作,組織、指導英雄烈士紀念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事務對外交流與合作。
(四)政策法規股
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地方性法規、規章及退役軍人工作政策落實。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備案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指導並監督檢查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退役軍人信訪工作,研究分析全縣退役軍人信訪工作情況,負責有關信訪事項接待、處理和答覆,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推動建立全縣退役軍人事務應急聯動機制,協調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退役軍人事務相關輿情工作。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輿論宣傳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羅榮輝
副局長:蘭豐華(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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