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公民條例
- 發布時間:1999年11月26日
- 發布單位: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 目的:保護國家、集體利益
《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公民條例》是雲南省為了弘揚正氣,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鼓勵公民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保障見義勇為公民的合法權益而制定的條例。概況(1999年11月2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11月26日雲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的《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公民條例》同時廢止。地方性法規(類別)修改的決定 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弘揚社會正氣,促進社會和諧,對見義勇為公民給予獎勵和保護,根據《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公民條例》,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的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者約定義務之外,...
第一條 為弘揚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保障見義勇為人 員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根據《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 為人員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人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的,適用...
第一條 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鼓勵公民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維護社會穩定,匡扶社會正義,弘揚中華民族見義勇為傳統美德,獎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公民條例》的...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見義勇為人員,是指不負有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同正在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或者搶險、救災、救人,事跡突出的公民。第三條 見義勇為...
弘揚正氣,進一步在全社會倡導見義勇為精神,根據《雲南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羅榮華等2名見義勇為英雄,王邦安等13名見義勇為先進個人,李鵬春、王建東、管光正、荀波濤、羅潔等5個見義勇為先進群體...
(五)保護、搶救國家、集體財產有功的;(六)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第二十四條 見義勇為與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事跡突出的,應當及時表彰。第二十五條 單位和個人不遵守本條例有關規定的,由當地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
昆明市見義勇為基金會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400萬元,來源於政府撥款及社會捐贈。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雲南省民政廳,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共昆明市委政法委員會。建設宗旨 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發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1、見義勇為的主體是非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自然人。負有法定職責或者義務的主體,在履行法定職責或者義務時,不能成為見義勇為的主體。2、見義勇為所保護的客體,是國家、集體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公民為保護本人生命、...
《雲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是為進一步擴大公民對立法工作的有序參與,提高立法質量而制定的檔案。2024年2月28日,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現向社會公開徵求對《雲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草案修改稿)...
(三)與犯罪分子搏鬥拯救他人生命或保護他人人身安全的;(四)協助公安、司法人員追捕、制服或抓獲刑事犯罪分子的;(五)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受到人身傷害的。第三條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為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的公民和集體組織均...
為見義勇為、與犯罪分子鬥爭而犧牲或傷殘的公民設專項保險。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的具體套用由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負責解釋。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報雲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公布施行。
1992年1月28日雲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1992年1月28日公布施行 條例全文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預防和懲治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保障改革...
第一條 為弘揚社會正氣,褒揚在維護社會治安中挺身而出同違法犯罪分子作鬥爭的見義勇為人員,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保持社會穩定,根據《遼寧省獎勵和保護維護社會治安見義勇為人員條例 》(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第十條 支持與保護公民採取合法、適當的方式見義勇為。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見義勇為人員予以表彰、獎勵並給予相關保障待遇;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規定及時為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屬提供法律...
保全服務組織違反本條例,情節嚴重的,由公安機關吊銷《雲南省社會保全服務許可證》或者《雲南省內部保全服務許可證》。第三十四條 保全人員違反本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有第(五)項、第(六)項、第(七)項、第(八)項規定行為的,由...
雲南省見義勇為基金會(Yun nan Province Foundation for Justice and Courage)成立於2002年10月,是由雲南省民政廳登記、中共雲南省委政法委員會主管的公募與非公募合一的基金會。業務範圍 一、大力宣傳見義勇為公民的先進事跡和有關...
條例全文 (2019年8月30日曲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2019年9月28日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批准)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倡導和鼓勵的文明行為 第三章 禁止的不文明行為 ...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法定職責、法定義務之外,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的行為。第三條本縣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及對見義勇人員的獎勵和保護,適用本辦法。第四條見義勇為...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履行法定職責、法定義務或約定義務以外,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同各種違法犯罪作鬥爭或者搶險救災的行為。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在雅安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見...
雲南省見義勇為先進表彰 雲南省見義勇為先進表彰 ,是雲南省省級表彰獎勵項目之一 ,已列入雲南省省級表彰獎勵項目目錄(2022年)。
懲治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憲法、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決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建立長期支持和幫扶見義勇為人員機制,保護見義勇為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2〕39號)和《湖南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等相關檔案規定,結合...
第二條 在本縣行政區域內見義勇為行為的確認及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保護,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法定職責和義務之外,為保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不顧個人安危,實行下列行為之一...
2.在排除災害事故中,不顧個人安危挺身而出,保護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生命財產的;3.在緊急時刻進行救死扶傷行為並且表現突出的。第十四條 區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對見義勇為人員進行確認後,對符合《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
第七條 有條件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依法設立見義勇為社會組織,協助社會治安綜治統籌部門做好見義勇為人員的確認、獎勵和保護工作。第八條 全社會應當支持見義勇為行為,尊重和關愛見義勇為人員。鼓勵公民對實施見義勇為的人員...
《貴州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護條例》經2014年3月19日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8次會議通過,根據2015年9月25日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的《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貴州省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等三件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