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雲南省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決定【發布單位】是82302,【發布文號】是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7號

【發布單位】82302
【發布文號】雲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7號
【發布日期】2000-08-02
【生效日期】2000-08-0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雲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97號)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決定》已經2000年8月2日省人民政府第41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
省長 李嘉廷
2000年8月2日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為了適應全面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需要,維護法制的統一和尊嚴,在今年4月29日省人民政府決定第一批廢止66件規章的基礎上,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又對現行的220件省人民政府規章及1993年至1999年省人民政府制定的118件其他規範性檔案組織了進一步清理和審核。根據清理結果,省人民政府決定第二批對29件規章及12件其他規範性檔案予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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