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為了規範雲南省宗教教職人員管理,保障宗教教職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的實施細則。
2023年12月,雲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印發《雲南省〈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
- 發布單位:雲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文號:雲民宗規〔2023〕1號
《雲南省〈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為了規範雲南省宗教教職人員管理,保障宗教教職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的實施細則。
2023年12月,雲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印發《雲南省〈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雲南省〈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是為了規範雲南省宗教教職人員管理,保障宗教教職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的實施細則。2023年12月,雲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印發《雲南省〈宗教教職人...
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宗教教職人員管理,保障宗教教職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宗教事務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宗教教職人員,是指依法取得宗教教職人員資格、可以從事宗教教務活動的人員。第三條 宗教教職人員應當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
宗教教職人員是指各宗教專門從事教務活動的人員。宗教教職人員的範圍,由各全國性宗教團體依本宗教的教義教規並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根據各全國性宗教團體制定的教職人員認定辦法,宗教教職人員一般指: 漢傳佛教的比丘、比丘尼,藏傳佛教的僧人(含活佛),南傳佛教的比庫(都、法、召章)、希提(吳巴賽)、薩米、祜...
第一條 為了保障宗教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規範宗教教職人員備案及備案管理,根據《宗教事務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宗教教職人員,是指宗教團體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教職人員認定辦法認定的從事宗教教務活動的人員。宗教教職人員認定辦法由全國性宗教團體結合本宗教的實際分別制定,並報國家宗教事務局備案。
第一條 為了保障宗教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規範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任職備案及備案管理,根據《宗教事務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宗教活動場所主要教職,是指佛教寺院的住持(方丈),道教宮觀的住持(方丈),伊斯蘭教清真寺主持教務活動的阿訇、伊瑪目、海推布,天主教教堂的主任司鐸,基督教教堂的...
第十六條 宗教院校實行特定的教師資格認定、職稱評審聘任和學生學位授予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宗教事務部門另行制定。第十七條 宗教院校聘用外籍專業人員,應當經國務院宗教事務部門同意後,到所在地外國人工作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第十八條 宗教團體和寺院、宮觀、清真寺、教堂(以下稱寺觀教堂)開展培養宗教教職人員...
第十九條 非法干涉宗教教職人員的宗教信仰自由,侵犯宗教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停止侵權活動,或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條 依照本規定沒收的非法所得,按《四川省罰款和沒收財物行政處罰管理辦法》執行。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對主管...
第一條 為完善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社會救助體系,規範全省低收入人口認定工作,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的通知》,結合雲南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低收入人口包括以下對象:(一...
《江蘇省宗教教職人員備案程式規定(試行)》是為了規範宗教教職人員管理,保障宗教教職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宗教事務條例》《江蘇省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辦法》,制定的規定。發布通知 各設區市民宗局,省各宗教團體:《江蘇省宗教教職人員備案程式規定(試行)》已經委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
第二十七條 本細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內容解讀 一、 起草背景 (一)國家、省級層面已出台相關規定。2017年10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2019年8月20日,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修訂了《雲南省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雲政辦規〔2019〕7號),對我省消防安全工作的政府...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條例》和《雲南省殯葬管理條例》,規範我市殯葬管理,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結合曲靖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我市殯葬改革管理的方針是:“積極地、有步驟地推行遺體火化、改革土葬、禁止亂埋亂葬。破除封建迷信的喪葬習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其...
《河北省宗教活動場所暨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規定》是1993年5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檔案來源 河北省宗教活動場所暨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規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3號)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公民宗教信仰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活動場所的秩序和 宗教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