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教職人員,一般是對各宗教專門從事教務活動的人員的通稱。宗教教職人員要經過宗教團體認定,並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備案,方可以教職人員身份從事宗教教務...
《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辦法》已於2006年12月25日經國家宗教事務局局務會議通過,現予以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保障宗教教職人員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布《天津市宗教教職人員活動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宗教活動,監督和保障宗教教職人員履行其宗教職責,維護宗教教職人員的合法權益,...
《河北省宗教活動場所暨宗教教職人員管理規定》是1993年5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發的一份檔案。...
《中國天主教教職人員認定辦法》是一則檔案,2009年12月28日發布。...... 二、各教區或縣(區、市)天主教“兩會”組織要按照《認定辦法》、《宗教教職人員備案...
漢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是為了規範漢傳佛教教務管理,維護漢傳佛教教職人員合法權益,根據《宗教事務條例》、《宗教教職人員備案辦法》和《中國佛教協會章程》等...
關於進一步解決宗教教職人員社會保障問題的通知是一項由政府相關部門頒布的檔案。...... 一、最低生活保障和農村五保供養問題 (一)宗教教職人員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
《藏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是為了維護藏傳佛教教職人員合法權益,規範藏傳佛教教務管理而制定的一條辦法。...
南傳佛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 (2009年5月8日中國佛教協會第七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0年1月10日公布)。...
《陝西省伊斯蘭教教職人員資格認定辦法》於2010年11 月26日,經陝西省伊斯蘭教協會會長會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