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雜犯
- 注音:zá fàn
- 釋義:古代指各專類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
- 詞性:名詞
雜犯死罪,刑律名。簡稱“雜死”,是真犯死罪的對稱。除了十惡、故意殺人、反逆緣坐、監守自盜、搶掠人口、受財枉法等影響嚴重的死罪外,其餘一些相對來說影響不...
雜犯 注音 zá fàn 釋義 古代指各專類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 詞性 名詞古代指各專類罪名以外的其他罪名 [1] 參考資料 1. 雜犯 .線上漢語詞典[引用日期2019...
真犯死罪是中國封建法律,指雖遇赦並不原宥的嚴重的死罪判決。簡稱真死。雜犯死罪的對稱。唐代已有嚴重的死刑犯與雜犯死罪的區別。《唐律硫議·名例》曰:雜犯...
以役代刑是指明朝盛行的力役代刑制,由工役發展而來。《明會典》謂之“力役贖罪”,即雜犯死罪以及流、徒、杖、笞罪犯不服原刑而以力役抵(代)刑的刑制。將...
洪武二十六年至三十一年間,明太祖曾把《大誥》的不少條目列入《充軍》《真犯、雜犯死罪》《應合抄》、《洪武三十年條例》和欽定律誥條例。由於《大誥》條目...
[97] “真犯”與“真死”在史籍中可以互稱,參見張光輝:《中國古代“雜犯死罪”與“真犯死罪”考略》,《商丘師範學院學報》2009年第2期。...
刑律名。簡稱“實死”,又稱“真犯死罪”。是雜犯死罪的對稱。十惡、故意殺人、反逆緣坐,以及重大之監守自盜、搶掠人口、受財枉法等影響嚴重的死罪,謂之實犯...
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將其劃分為正犯(即實行犯)、教唆犯、幫助犯犯和組織犯四種。 [1] 中文名 複雜共同犯罪 外文名 complicated joint crime ...
刑律名。指《大清律例· 刑律·雜犯》“不應為” 律文中關於“事理重者,杖八十”的規定。如《大清律例· 戶律· 倉庫》“轉解官物”第十三條例文規定:...
簡單犯罪構成是“復雜犯罪構成”的對稱。又稱“單純犯罪構成”。刑法條文規定的犯罪構成的諸要件均屬單一的犯罪構成。以犯罪構成內部的結構狀況為標準所劃分的犯罪...
刑律名。按《大清律例· 刑律·雜犯》規定, 凡是犯有“不應為” 罪情節較重者,應杖八十,故謂之“不應重杖”。參見“不應為”。 ...
本書以刑罰為綱目,將律例所載同刑的,集為同類,內分五笞等、杖五等、徒五等、遷徙、雜犯、流三等、實犯流三等、發配、分發充軍、雜犯絞、雜犯斬、監侯...
簡單共同犯罪,簡稱簡單共犯、共同正犯,也可稱為共同實行犯,指各共同犯罪人都直接實行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具體犯罪客觀方面行為的共同犯罪。需要指出的是,共同實行犯也...
簡單共犯,又稱簡單共同犯罪、共同正犯,也可稱為共同實行犯,指各共同犯罪人都直接實行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具體犯罪客觀方面行為的共同犯罪。簡單共犯只有正犯(即實行犯...
刑律名。將雜犯流罪者通過折杖,逾滿杖則減杖而加徒,即分別按等判處相應的徒刑,謂之杖流準徒。其加為徒刑的辦法是,除按杖數折算徒刑等級外,每杖二十作徒...
私和,中國舊律是指被害人與犯罪人雙方私自和解,即“兩人不經官斷而私行說和”。一般禁止私和人命、姦情,違者即受處罰。明清律刑律雜犯篇均禁止私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