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服務工作手冊》是2014年中國林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林業局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服務工作手冊
- 作者:國家林業局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司
- 出版時間:2014年6月
- 出版社:中國林業出版社
- 頁數:321 頁
- 字數:510000
- ISBN:9787503875618
- 定價:5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服務工作手冊》是2014年中國林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林業局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司。
《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服務工作手冊》是2014年中國林業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林業局農村林業改革發展司。內容簡介 《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服務工作手冊》統一整理收錄了自2009年至2013年中央和地方有關集體林權流轉的檔案...
一、充分認識加強集體林權流轉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一)加強集體林權流轉管理,是最佳化資源配置,促進林業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要求。集體林地明晰產權、承包到戶後,集體林權流轉是實現森林資源資產變現,促進林地向經營能力強、生產效率高的經營...
鄉鎮人民政府按照規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林權流轉管理工作。第五條 林權流轉應當遵循下列原則:(一)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二)公開、公平、公正;(三)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個人和社會利益,有利於森林資源保護、培育、...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森林資源流轉的管理工作。第六條 下列森林資源可以依法流轉:(一)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二)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權;(三)其他依法可以流轉的森林資源。第七...
使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依法、規範、有序流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意見》及有關法律、政策規定,特...
《國家林業局關於切實加強集體林權流轉管理工作的意見》(林改發〔2009〕232號)和《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集體林權流轉管理工作的通知》(林改發〔2013〕39號)予以廢止。簡述 2016年7月29日,國家林業局印發《關於規範集體林權流轉...
3、 林權證 林權證屬共有的,還應提供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林權證屬於集體的,還應提供資源資產評估部門的評估報告,和村民大會投票或村民代表大會同意的決議。相關政策 國家林業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集體林權流轉管理工作的通知 林改發...
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做好林地、林木流轉的相關協調、管理工作。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林地、林木流轉信息庫,及時發布林地、林木流轉的供求信息,並為流轉活動提供指導和服務。有條件...
在此基礎上,再用2年左右時間,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健全服務,規範管理,初步形成集體林業的良性發展機制。(一)準備工作。1.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根據《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現代林業發展的意見》(魯發〔...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明確專門的林權管理機構,承辦同級政府交辦的林權登記造冊、核發證書、檔案管理、流轉管理、林地承包爭議仲裁、林權糾紛調處等工作。 (三)放活經營權。對商品林,農民或業主可依法自主決定經營方向和經營模式,生產的木材...
“生態立市、旅遊興市、竹業強市”戰略目標,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黔府發〔2006〕42號)和《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開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黔府發〔2007〕3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
第一階段:宣傳發動。主要任務是:召開動員大會,組建林改機構,市、縣、鄉制定林改工作方案。省、市、縣逐級舉辦政策和業務培訓班,廣泛深入進行宣傳。第二階段:摸底調查。主要任務是:開展森林資源和經營狀況、林木林地流轉、參改人口調查,...
健全服務,逐步建立 “產權歸屬明晰、經營主體到位、責權劃分明確、利益保障嚴格、流轉規範有序、服務監管有效”的現代林業產權制度,完善以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多種形式並存、責權利相統一的集體林權經營管理體制,形成集體...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明確專門的林權管理機構,承辦同級人民政府交辦的林權登記造冊、核發證書、檔案管理、流轉管理、林地承包爭議仲裁、林權糾紛調處等工作。(十)放活經營權。實行商品林、公益林分類經營管理。依法把立地條件好、採伐和經營...
第五條 地、縣級建立林權流轉登記管理中心,負責發布流轉供求信息並辦理流轉相關手續,做好有關服務工作。第六條 地、縣級財政應將森林、林木、林地流轉管理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七條 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應當遵循下列...
自然資源部門要依據林權檔案發放林權類不動產證;已發放林權證的,根據不動產登記“不變不換”原則,承包戶可自願選擇暫時不更換新的林權類不動產證,原林權證仍然有效,待依法辦理變更、流轉、更正等登記工作時,再將林權證更換為...
林業調查設計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在承擔林權流轉、林權抵押貸款等涉及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或者可行性研究等技術諮詢服務工作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科學論證、評估,禁止弄虛作假,切實維護森林資源資產所有者、經營者和使用者的...
各級林業主管部門應當明確專門的林權管理機構,具體承辦同級政府交辦的林權登記造冊、核發證書、檔案管理、流轉管理、林地承包爭議仲裁、林權糾紛調處等工作。2.放活經營權。實行商品林、公益林分類經營管理。對商品林,可依法自主決定經營...
原有林權機關依法頒發的林權證書繼續有效,不變不換。權利人申請換髮林權證書的,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要求辦理。開展森林資源“一張圖”年度更新工作,將集體林地林木管理落實到山頭地塊,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切實維護當事各方合法權益。(...
依法徵收、徵用林地使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發生轉移的,不適用本條例。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森林、林木、林地流轉工作的領導,為森林、林木、林地流轉工作的開展及基礎服務設施的建設提供經費保障。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於開展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見》及貴州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完善林業產權制度,從根本上調動民眾造林護林、發展林業生產的積極性,搞活林區經濟,增加民眾收入,促進林業可持續發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