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健康發展,維護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雅安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12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雅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為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健康發展,維護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為完善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健康發展,維護城鄉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國家、省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1...
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試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要綜合考慮參保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
2016年11月1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辦法指出,城鄉居民醫保費用的籌集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建立政府和個人合理分擔、可持續的籌資機制。城鄉居民醫保的最低個人繳費標準和...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2024年2月29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23年國民經濟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
第一條 根據《雅安市職工醫療保險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屬地管理原則,下列單位和人員應當按《辦法》規定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中央和省駐雅單位及其職工、市直屬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外商...
醫療保險一般指基本醫療保險,是為了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
辦法全文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和《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
《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是2018年7月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印發的通知。通知正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醫保局(辦)、財政廳(局)、人力資源...
第五條 雅安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組織等所有用人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在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應為其在職職工同步參加生育保險。無僱工...
2016年1月3日,國務院以國發〔2016〕3號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與基本原則;整合基本制度政策;理順管理體制;提升服務效能;精心組織實施,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推進5部分。《意見》就整合城鄉...
以下是各地城鄉居民的醫保報銷比例。湖南 《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
第二條 本辦法主要適用於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不含退休人員,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因跨統籌地區就業、戶籍或常住地變動的,按規定辦理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
《市人民政府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是2017年十堰市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十政發〔2017〕27號 十堰市人民政府 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
《巴中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巴中市政府同意,巴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0 月12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障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需求,建立健全統一的城鄉居民...
《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發布地點是成都市,於2008年11月18日,發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公告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號 《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已經2008年11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懷化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為了進一步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實現人人享有醫療保障的目標,根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而制定。檔案內容 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實現人人享有醫療保障的目標,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
《株洲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是在株洲市施行的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湘政發〔2016〕29號)檔案精神,...
第三十四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兩年。在此期間,若國家、省有新的規定的,從其規定。原宜賓市、縣(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永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和《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湘政發〔2016〕29號...
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範圍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08〕119號),結合實際,制定本試行辦法。
《南昌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已經2022年11月28日第32次南昌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南昌市人民政府於2022 年12月8日印發. 本辦法自2023年1月9日起 實施。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健全我市...
第一條為建立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城鄉居民醫保實施範圍和對象,是指除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陽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於2011年7月12日由陽江市人民政府以陽府〔2011〕43號印發。該《辦法》分總則、基金的籌集、基金的管理、醫療保險待遇、服務管理、監督管理、附則7章39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陽江市城鎮居民...
《泰安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辦法全文 泰安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統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健全完善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體系...
關於印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勞社部發〔1999〕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州行政區域內具有本州非農業戶籍的且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的城鎮居民。暫無繳費能力尚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國有、集體困難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可以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今後所在單位...
為加快建立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實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體系,促進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均等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
2020年,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提高30元,達到550元。按中央、省和運城市財政補助政策,一般縣中央財政負擔60%,省級財政負擔20%,市級財政負擔4%,縣級財政負擔16%;享受西部政策的縣中央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