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隨州市城鄉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 通過時間:2018年1月6日
- 批准時間:2018年3月30日
- 施行時間:2018年8月1日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湖北省城鎮供水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全文(2018年1月6日...
對原取用地下水作供水水源,具有前款情形之一的,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限期關閉計畫,並監督實施。第十四條 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定排污口。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堆放、貯存可能造成水體污染的固體廢棄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城鄉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庫、水井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包括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飲用水水源環境質量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納入國民...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城鄉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庫、山塘、渠道、井(泉)水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第三條 鄉(鎮)以上人民政府對飲用水水源保護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飲用水水源保護納入本行政區域國民經濟與社會...
本條例所稱集中式供水,是指公共供水和單位自建設施供水。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生活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跨行政區域的生活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地,是指由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是指為保護飲用水水源地而設立的區域。第三條省人民政府批覆同意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範圍內的水資源、水環境保護及相關活動均適用本條例。第...
本條例所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是指提供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務用水,且供水人口在一千人以上的取水工程的水源地域,包括飲用水地表水源地和飲用水地下水源地。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第三條 市、縣(...
第七十五條 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堆放、貯存可能造成水體污染的固體廢棄物和其他污染物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飲用水水源保護...
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條例內容 滁州市市區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 (2016年10月...
五、有的委員提出,條例應當增加在飲用水源禁止投肥養殖的規定。據此,建議在修訂草案二審稿第十五條第二款中增加“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投肥(藥)養殖”的內容。(建議表決稿第十四條第二款)六、有的委員提出,應當在加強農業...
第一條 為保護飲用水源水質,確保飲用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源水質保護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城鄉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生態修復、岸線利用、產業發展等專項規劃或者方案,應當根據清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編制。 第十四條 清江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水生態環境...
《欽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17年12月28日經欽州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18年3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條例》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條例目錄 第一章 ...
為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湖南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2.突出以飲用水源保護為核心的從嚴管理。漢江沿江城市均以漢江幹流或支流作為主要飲用水水源地;同時,出於對以後可能進行的南水北調工程對漢江水量特別是飲用水的影響,《條例》將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放在重要地位,確立了在漢江流域實行比...
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飲用水水源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促進生態麻陽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麻陽苗族自治縣(...
第二章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 第三章 飲用水水源保護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自治縣行政區域內的飲用水水源保護,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城鄉集中式...
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飲用水水源地的確定和保護區的劃定 第三章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保護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條例全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保障飲用水安全,...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第七條 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履行以下職責:(一)組織編制漢江流域水環境保護規劃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方案;...
《河南省南水北調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在2022年1月8日閉幕的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六次會議上表決通過,共七章七十條,分別對南水北調飲用水水源保護、工程保護、生態保護、保障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規劃明確。《河南省南水北調飲用水水源保護...
第二章水源建設及保護區劃定 第三章水源保護措施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保護及其監督管理活動。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或者規劃用於城鄉...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飲用水水源,是指用於或者規劃用於城鄉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庫、山塘、地下井(泉)水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包括備用飲用水水源。第四條 飲用水水源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保護優先、綜合治理、公眾參與、...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州行政區域內城鄉集中式和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是指日供水規模一百噸以上或者服務人口一千人以上的飲用水水源地。分散式飲用水水源地是指日供水規模一百噸以下且服務人口一千人以下的飲用水...
湛江市鶴地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於2020年12月28日湛江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一次會議通過,2021年3月18日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護鶴地水庫...
農村供水實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集中供水工程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劃定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並明確保護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跨縣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相關縣級人民政府共同商定,報省人民政府批准。集中供水...
第十八條 本省境內跨流域、跨市州的江河、湖泊、水庫以及重要水域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由省人民政府劃定,並向社會公布。其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省人民政府規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應當設定明顯標誌。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