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

《陵水黎族自治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是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9年10月14日印發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陵水黎族自治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9年10月14日
  • 發布單位: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通知,辦法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陵水黎族自治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陵府辦規〔2019〕1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單位,先行試驗區黨政辦公室,省駐陵有關單位:
《陵水黎族自治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已經十五屆縣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陵水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辦法全文

陵水黎族自治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全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的管理,推進旅遊標準化建設,提高旅遊服務質量,完善縣旅遊綜合服務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全國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從事旅遊業標準制定、實施和監督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縣政府直屬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先行試驗區管委會將旅遊標準化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建立健全旅遊標準化工作協調機制,將旅遊標準化工作的有關專項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了保證標準化,優質旅遊持續推進,標準化工作每年要設立專項資金。
第四條 縣人民政府成立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旅文、市場監督、發改、財政、住建、規劃、交通、公安、商務、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信等部門組成的縣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縣旅遊標準化工作。
第五條 縣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行國家、省、縣標準化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負責本縣旅遊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實施和監督檢查以及企業標準的監督檢查;
(三)協助省標準化主管部門提出起草本縣旅遊業地方標準;
(四)指導縣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旅遊經營者和相關單位建立健全旅遊標準化工作機制,開展旅遊標準化工作;
(五)承擔國家文化和旅遊部標準化工作職能部門和省旅遊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縣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旅標辦)設在縣旅文局。縣旅文局是旅遊專業領域標準化工作和歸口管理的主管部門,日常工作由縣旅文局負責。
縣旅標辦負責指導開展全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督促旅遊企業,貫徹實施旅遊相關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組織遴選“陵水黎族自治縣創建全國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中期評估試點單位”,組織評定“陵水黎族自治縣創建全國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終期評估試點單位”、評選參與起草並已正式發布的“制定旅遊地方標準先進單位”、組織評選“等級評定的旅遊企業”並給予獎勵等其它工作。
旅文、市場監督、發改、財政、住建、規劃、交通、公安、商務、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工信等縣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旅遊標準化相關工作。
第七條 縣政府直屬各部門負責本行業的旅遊標準化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先行試驗區管委會負責本區域內的旅遊標準化工作,宣傳、推廣旅遊標準,並對旅遊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縣旅遊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縣標準化主管部門編制旅遊標準化發展規劃和旅遊業標準體系,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第九條 旅遊業標準分為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企業標準。
鼓勵旅遊經營者制定嚴於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地方規範要求的企業標準,在企業內部適用。
第十條 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嚴格執行旅遊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地方規範或者根據本企業需要制定的企業標準,並接受旅遊主管部門和標準化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
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強制性旅遊標準,保證其提供的旅遊商品和服務符合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不得向旅遊者提供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旅遊商品和服務。
鼓勵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執行推薦性旅遊標準。
第十一條 鼓勵旅遊經營者建立現代企業運行制度,構建科學合理、層次分明、滿足需要的旅遊標準體系,創建旅遊行業知名品牌。
第十二條 旅遊景區應當按照旅遊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地方規範的要求,積極完善旅遊基礎設施、服務設施和安全防護設施,設定導遊全景圖、導覽圖、標誌牌、景物介紹牌等引導標誌,並在明顯位置公示旅遊諮詢、投訴、救助電話。
鼓勵旅遊經營者按照旅遊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地方規範投資建設綠色旅遊景區、旅遊度假區、濱海旅遊區、賞花旅遊區、民俗文化旅遊示範區,以及城縣休閒公園、環城遊憩帶、旅遊名鎮、旅遊名村、旅遊名街等現代旅遊休閒設施建設。
第十三條 旅遊飯店應當按照旅遊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地方規範的要求,完善硬體設施,提升服務質量。
旅遊飯店的設施和服務不得低於相應標準;未取得質量標準等級的,不得使用相關質量等級的稱謂和標誌。
鼓勵旅遊經營者按照旅遊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地方規範投資建設綠色飯店、家庭旅館、經濟型酒店、鄉村休閒旅遊服務設施,以及汽車旅館、自駕車營地、郵輪遊艇配套設施等現代旅遊住宿設施。
第十四條 旅行社應當按照旅遊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地方規範的要求,組織開展旅遊活動,與旅遊者訂立書面旅遊契約,並按照契約約定提供服務。
旅遊從業人員從事旅遊活動,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相應資格,在旅遊活動中應當舉止文明、語言規範,使用國語,服務質量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五條 縣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標準化工作管理制度,開展標準的宣傳、貫徹和培訓工作,按照旅遊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地方規範的要求對旅遊經營者標準化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價,並及時公布考核評價結果。
第十六條 本縣實行旅遊業服務質量與誠信評價制度。縣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應定期組織開展旅遊業服務質量和遊客滿意度調查等工作,並及時公布調查結果。
第十七條 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旅遊投訴受理制度,規範處理各類旅遊糾紛,依法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違反有關旅遊標準化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由旅遊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由旅遊主管部門記入信用檔案。
第十九條 縣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旅遊標準化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縣人民政府對下列單位參與創建旅遊標準化工作給予扶持經費或獎勵:
(一)對被列入“陵水黎族自治縣創建全國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中期評估試點單位”的,經過中期評估,驗收合格的試點企業;
(二)對被列入“陵水黎族自治縣創建全國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終期評估試點單位”,且通過國家級驗收合格的試點企業;
(三)對通過國家、行業以及地方標準等進行等級評定,且通過國家級驗收合格的旅遊企業:
1.對新評定為綠色旅遊景區的;
2.對新評定為金盤級、銀盤級旅遊餐館的;
3.對新評定為金樹葉級、銀樹葉級綠色旅遊飯店的;
4.對新評定為精品旅遊飯店的;
5.對新評定為文化主題旅遊飯店的;
6.對新評定為金宿級、銀宿級旅遊民宿的;
7.對新評定為A級旅行社的;
8.對新評定為旅遊購物示範店、推薦店旅遊購物點的;
9.對新評定為國家生態旅遊示範區或國家綠色旅遊示範基地的;
10.對新評定為創意農業園區的;
11.對新評定為旅遊A級廁所的。
(四)對參與起草並已正式發布“制定旅遊地方標準先進企業”的試點企業。
第二十一條 縣人民政府對創建成員單位參與創建旅遊標準化工作給予專項經費支持並納入年度預算:
(一)對旅遊公廁、旅遊集散中心、旅遊諮詢中心、旅遊交通道路規劃等公共設施的標識標牌整改安裝的;
(二)對旅遊標準化工作的各類專題培訓、遊客滿意度調查、旅遊標準化知識競賽和對旅遊標準化試點企業專項輔導等活動;
(三)對旅遊標準化工作開展的各種宣傳、交流等活動;
(四)對國家文化和旅遊部(原國家旅遊局)2018年下發的《全國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工作標準》中所涉及的各項標準制定項目。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縣旅標辦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30日以後施行。

內容解讀

第一條 制定辦法目的
為加強全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的管理,推進旅遊標準化建設,提高旅遊服務質量,完善縣旅遊綜合服務功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全國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海南省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以及《陵水黎族自治縣創建全國旅遊標準化示範地區實施方案》(陵府辦〔2019〕1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陵水縣工作實際,為強化任務落實,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在旅遊標準化創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工作要點。
第二條 辦法的主要內容
《陵水黎族自治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全文共二十二條,共分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第一至第四條)說明制定辦法的目的、依據和使用範圍,明確了旅遊標準化創建工作要點的總體目標和各項工作任務。
第二部分(第五至第六條)從五個方面闡述了旅遊標準化工作的重點任務和主要措施,成立創標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責任單位。
第三部分(第七至第十九條)對各單位創標工作提了具體的工作要求,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給於處罰措施。
第四部分(第二十至二十一條)將創標工作目標細化,並對取得相應工作成效的企業單位給予經費支持或獎勵。
第五部分(第二十二條)對辦法解釋單位及時間範圍作出說明。
第三條 制定辦法的意義
《陵水黎族自治縣旅遊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將填補我縣旅遊標準化管理方面無規範性檔案的空白,對加強對創標成員單位、創標企業的管理,提高旅遊標準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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