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統籌建設實施方案

2007年8月27日,陝西省人民政府以陝政發〔2007〕37號印發《陝西省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統籌建設實施方案》。該《方案》分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和進度安排、建設內容及標準、總投資及資金籌措、工作措施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陝西省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統籌建設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陝西省人民政府
  • 文號:陝政發〔2007〕37號
  • 印發時間:2007年8月27日
檔案通知,實施方案,

檔案通知

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陝西省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統籌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陝政發〔2007〕37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陝西省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統籌建設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各地、各有關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陝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實施方案

陝西省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統籌建設實施方案
為適應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需要,統籌建設全省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進一步提高農村公共服務水平,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實施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統籌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緊緊圍繞建設西部強省和構建和諧陝西的目標,以提高農民素質和物質文化生活水平為重點,充分發動和依靠廣大農民民眾,最佳化配置農村社會資源,全面提高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建設質量,為廣大農民民眾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務。
實際工作中要堅持以下原則:
——政府主導,民眾參與。切實履行各級政府在農村公共事務中的管理和服務職能,堅持政府投入為主,積極搭建統籌建設平台,充分調動各職能部門的積極性,形成加快建設的合力。鼓勵社會捐助,廣泛吸納社會力量共同建設。堅持尊重農民民眾意願,組織、引導農民民眾積極參與,任何地方和部門不得搞強迫命令和大包大攬,更不能增加民眾負擔或負債搞建設。
——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深入調查研究,堅持從實際出發,充分利用農村現有各類公共設施,不搞重複建設,不搞形象工程和脫離實際的政績工程,不搞齊步走、一刀切,嚴格保護耕地和節約用地。
——規劃先行,分步實施。根據各地客觀條件,區別不同情況,科學編制規劃。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任務,有計畫、有步驟地實施。尊重客觀規律,因勢利導,抓好典型,示範帶動,做到以點帶面、點面結合、紮實推進、務求實效。
在建設過程中,要整合現有資源,統籌使用爭取到的國家各部委資金和省級各部門資金。項目和資金安排實行“五優先”,即優先安排中、省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計畫村,優先安排完成縣域村莊布局規劃的縣和完成村莊建設規劃的村,優先安排“一村一品”工程規劃村和扶貧搬遷規劃村,優先安排新農村建設試點示範村和人口在1000人以上且有一定設施基礎的村,優先安排具有完好空閒校舍的村。
二、目標任務和進度安排
(一)目標任務。
從2007年起開始實施,“十一五”期間完成6565個村,占全省行政村總數的24%;到“十二五”末完成21565個村,占全省行政村總數的80%以上;再用5年時間,在鞏固提高已建設村的基礎上,全面完成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建設任務。
(二)前兩個階段的進度安排。
第一階段(“十一五”時期):2007年—2008年與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同步實施,2009年—2010年每年安排1500個村,到“十一五”末,完成6565個村的建設任務。
第二階段(“十二五”時期):每年安排3000個村,到“十二五”末,完成21565個村的建設任務。
三、建設內容及標準
(一)功能定位。
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要滿足以下功能:
1.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包括村黨支部辦公室、村委會辦公室、檔案室(可與會計室共用)、警務治安室、計生辦等,為基層組織提供工作場所。
2.村民文化、衛生、計畫生育、會議、培訓等服務用房。包括村級多功能活動室(用於會議、培訓、黨員活動、文化活動、老年人活動、婦女活動、青少年活動、人口學校、科普等)、衛生室、計畫生育室、農家書屋、村信息廣播室(用於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農業信息網路建設、現代遠程教育、有線廣播)等。
3.村民文體廣場。主要用於村民健身、戶外文化活動等。
(二)建設內容和標準。
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建設,主要包括綜合業務用房和村民文體廣場,並配備必要的設備、器材、圖書、辦公設施等。綜合業務用房面積200平方米,其中,兩委會辦公室、檔案室(可與會計室共用)、警務治安室共40平方米,多功能活動室60平方米,衛生室60平方米,計畫生育室20平方米,圖書室10平方米,村信息廣播室10平方米。村民文體廣場面積不少於1000平方米,包括籃球場和桌球場地。各地在不增加民眾負擔的情況下,可適當擴大建設規模。
新建房屋每平方米造價控制在600元左右。土建投資標準為每村14萬元,包括村民文體廣場建設2萬元。其中,新建和重建的,每村14萬元;面積不足需擴建或有完好空閒校舍等需改造的,每村10萬元。設備器材、圖書投資標準為每村4萬元,其中,體育健身器材1萬元,圖書1萬元,文娛活動器材1萬元,計算機、電視機、易播寶及辦公設施1萬元。
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應建在農戶相對集中、交通較為便利的地方。用地應利用空閒土地、農村中國小布局調整後的閒置土地或其他公共用地,一般不新徵用土地,更不得占用基本農田。
四、總投資及資金籌措
(一)總投資。
前兩個階段全省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建設總投資測算為316170萬元。其中,土建229910萬元,配置設備器材、圖書等86260萬元。預計爭取國家投資46836萬元,省級投資191766萬元,市縣投資77568萬元。
(二)分階段投資。
第一階段總投資測算106170萬元,其中,土建79910萬元,配置設備器材、圖書等26260萬元。預計爭取國家投資23336萬元,省級投資58978萬元,市縣投資23856萬元。
第二階段總投資測算210000萬元,其中,土建150000萬元,配置設備器材、圖書等60000萬元。預計爭取國家投資23500萬元,省級投資132788萬元,市縣投資53712萬元。
(三)資金籌措。
在積極爭取國家資金的基礎上,考慮到各地的財政狀況,西安、延安、榆林三市和楊凌示範區按6∶4的比例由省、市(區)分擔,其餘各設區市按8∶2的比例分擔。省級投資根據建設進度由省財政編制年度預算,統籌安排。各地財政配套資金也要及時籌措,足額到位。同時鼓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上建立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建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包括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信息產業廳(省信息辦)、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人口計生委、省廣電局、省新聞出版局、省體育局、省統計局、省扶貧辦、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等。聯席會議的職責是,指導全省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建設工作,審定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安排意見,分配各相關單位的建設任務,統籌安排項目建設資金,協調建設中的有關問題。聯席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發展改革委,具體負責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重大事項,提出年度工作安排意見,組織協調成員單位編制項目總體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督促檢查項目進展情況,承辦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各地要參照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
(二)加強統籌協調。一是統籌項目。把各渠道確定的項目進行有效整合,統一規劃,統一實施,避免重複建設和重複配置。二是統籌資金。建設資金統一管理,集中使用,發揮有限資金的集聚效應。三是注重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加強項目管理。一是規劃先行,統籌安排。堅持先編規劃再審項目,按項目進度安排投資。二是明確責任,加強監管。嚴格績效考評,確保建設質量。三是實行契約制管理。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材料採購等要依法訂立契約,明確質量要求和違約處罰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加強資金管理。一是專戶管理,集中使用。各縣(市、區)要設立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建設專項資金賬戶,各級建設資金下達後,進入專戶統一管理,封閉運行,嚴格開支,確保全部用於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建設。二是設備器材實行政府採購。建設項目所需設備、器材按性質分類,由省市兩級相關部門按照政府採購有關程式統一購置,統一配送。
(五)加強運行管理。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及其設備、器材作為村級集體財產,要登記造冊、公有公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各縣(市、區)要制訂管理辦法,建立使用和管理情況檔案,確定專職人員進行管理。各職能部門要根據運行情況撥付相應的維護費用,以保證公共設施正常運轉。
(六)加強指導培訓。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使用管理的業務指導,針對不同類型公共設施的管理人員,編寫培訓教材,制訂培訓規劃,加強業務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其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要通過宣傳引導、組織活動等多種形式,吸引和鼓勵村民積極參加各類公共文娛活動,切實發揮公共設施的綜合服務效能。
各縣(市、區)政府要據此方案,緊密結合當地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落實配套措施,切實推進農村村級社會事業公共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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