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工作職責主要為審議省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交付的法規案,根據法制工作委員會提出的法規草案修改意見稿,提出審議結果報告、法規草案修改稿和表決稿等。
5、審查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地方性法規,根據法制工作委員會的審查情況意見,提出審查意見的報告、批准決定草案;
6、根據法制工作委員會擬定的省地方性法規立法解釋草案,提出立法解釋案;
7、審議省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會交付的議案,提出審議結果的報告;
8、辦理省人大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或者常務委員主任會議交付的質詢案;
9、對地方性法規、規章的有關適用問題,根據法制工作委員會的意見,提出裁決決定草案,提請常務委員會審議決定;
10、根據法制工作委員會對有關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意見,決定對不適當的規範性檔案提出撤銷的議案,提請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決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
11、承辦其他法定職責事項和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交付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