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陽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實施方案

《阜陽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實施方案》已經阜陽市政府同意,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0月29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阜陽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29日
  • 發布單位: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據《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標準(2017年版)》(國中醫藥醫政發〔2018〕128號)和《關於做好2019-2021年創建周期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19〕104號)要求,市政府決定開展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創建活動,著力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促進我市中醫藥事業快速發展,全面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讓人民民眾享有更加安全、有效、便捷、廉價、優質的中醫藥服務。現結合阜陽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根據《地級市以上地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實地檢查重點指標》要求,建立健全中醫藥服務與管理體系。到2022年末,各級中醫醫院達到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實現“三個全覆蓋”即全市綜合醫院(含專科醫院)中醫科、中藥房設定實現全覆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館)設定實現全覆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中醫藥服務實現全覆蓋。中醫藥人員配備、中醫藥適宜技術套用達到國家標準,基本滿足廣大城鄉居民不同層次的中醫藥需求,推動全市中醫藥管理工作規範化、科學化發展。
二、工作任務
(一)強化中醫藥政策支撐
1.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標,建立中醫藥聯席會議制度,出台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保障中醫藥事業發展經費。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中,完善財政補償機制,落實政府對公立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包括中醫藥適宜技術)、中藥飲片、中成藥、醫療機構中藥製劑納入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並提高在醫保中的報銷比例,降低中醫醫院和以中醫藥治療為主的病種起付線。引導城鄉居民選擇套用中醫藥服務。制定套用中醫藥治療優勢病種的鼓勵政策,對療效確切的中藥製劑可以在醫聯體、醫共體、對口支援的醫療機構中調劑使用,滿足民眾需求。(牽頭單位:市醫保局;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二)積極完善中醫藥服務網路
加大對市、縣兩級中醫醫院的扶持力度,加大經費投入,完善基礎設施,提高綜合診療能力和水平,達到標準化、信息化建設要求。加強綜合(專科)醫院中醫科建設,綜合(專科)醫院按照綜合醫院中醫科建設標準設立中醫科、中藥房,中醫床位數不低於總床位數的5%,三級醫院門診開設中醫專業不少於5個,二級醫院門診開設中醫專業不少於3個,醫院各臨床科室要通過與中醫臨床科室建立協作機制等形式提供中醫藥服務。100%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要高標準建成中醫藥綜合服務區(中醫館),100%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
1.加強中醫醫院重點專科(專病)、特色專科建設。每個縣(市)要扶持建設3~5個市級及以上中醫重點專科,積極申報建設國家級、省級重點中醫專科和基層醫療機構特色中醫專科,同級財政給予經費支持。全市中醫醫療機構列入建設和達標的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專科力爭達到15個,培育一批特色突出、優勢明顯、療效顯著的中醫名科,形成中醫藥專科品牌優勢。(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100%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中醫類別醫師(包括執業註冊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執業的大中型醫療機構在職和退休中醫人員)占本機構醫師總數的比例達到20%以上。10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100%的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鄉村醫生或能中會西的鄉村醫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處方占處方總數比例達到30%;中醫處方(包含中藥飲片、中成藥)占處方總數的比例達30%以上;中藥飲片處方占處方總數的比例達5%以上或中醫非藥物療法治療人次占總診療人次的比例達10%以上。(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市縣兩級中醫醫院要建好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基地。依託基地建設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視頻網路系統,接入國家適宜技術推廣視頻網路平台,實現互聯互通,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中醫遠程會診和視頻會議等。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至少能夠開展6類中醫藥適宜技術,每個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至少開展4類中醫藥適宜技術。(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四)加強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1.各縣(市、區)要制定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計畫,在高技能人才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經費予以支持。要制定政策鼓勵大中專中醫藥類畢業生到基層中醫醫療機構工作。積極開展西醫學習中醫、中醫學經典活動,培養中西醫結合人才。探索建立基層優秀中醫藥工作者評選機制。各縣級中醫醫院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探索建立中醫藥人才培養新機制,加快培養學科帶頭人和技術骨幹。(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2.完善中醫師承制度。突出中醫臨床能力培養和評價,在傳承人的確定上適當向基層中醫醫療機構傾斜。支持各級中醫藥專家師承導師和優秀中醫臨床研修,並給予經費支持。積極做好老中醫專家的學術和臨床經驗的總結和整理。到2022年,在全市各級公立醫療機構中分期分批遴選50名有豐富、獨到學術經驗和技術專長的中醫藥師承指導老師,培養100名傳承人。(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3.加強基層中醫藥實用型人才的培養。以阜陽市中醫醫院為依託,建立基層中醫藥人員培訓基地,通過繼續醫學教育、業務培訓和適宜技術推廣等方式,加快培養基層中醫藥實用型人才。開展全市鄉村醫生、社區全科醫生和鄉鎮中醫師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基層中醫藥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能力。(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五)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
各級醫療機構要積極利用中醫藥知識和技能開展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推進中醫藥健康管理工作。廣泛開展中醫藥健康教育和宣傳諮詢活動,提高城鄉居民的中醫藥預防保健能力;積極開展老年人和0~36個月兒童等人群的中醫藥健康管理;運用中醫藥知識和技能開展慢性病管理服務,加強對孕產婦、高血壓及2型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中醫藥健康管理;積極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逐步實現每個家庭醫生團隊都有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師或鄉村醫生,不斷擴大中醫藥服務範圍。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積極參與傳染病的防治工作。(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六)努力提升中醫藥服務的滿意度
加強對全市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的日常管理,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努力提升城鄉居民對中醫藥常識的知曉率和對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滿意率,城鄉居民對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滿意率不低於85%,對中醫藥常識知曉率不低於90%,對縣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內容知曉率不低於85%;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對中醫藥相關政策知曉率不低於85%。(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七)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
加大對中醫藥文化總結、整理、宣傳的力度,推動全市中醫藥文化體系建設。全市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尤其是中醫醫療機構要進一步歸納、總結、推廣中醫藥文化建設經驗,從服務理念、行為規範、環境形象等方面形成我市中醫藥文化特點。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結合自身工作特點,利用多種形式開展中醫藥宣傳工作,使民眾了解中醫藥、認識中醫藥、認同中醫藥、使用中醫藥、感受中醫藥文化。(牽頭單位: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對中醫藥事業的認識,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統籌推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市政府成立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領導小組(詳見附屬檔案),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發展改革、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市場監管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具體研究部署基層中醫藥工作。各縣(市、區)政府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項具體創建措施,將創建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計畫,建立健全政府及相關部門共同推動基層中醫藥工作的協調機制,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定期研究中醫藥發展。
(二)明確職責,合力推進。各有關職能部門要相互協作,共同推進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創建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部門負責中醫藥機構編制保障,財政部門負責落實中醫藥事業發展資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中醫藥人才的保障和長效激勵機制的建立,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制定醫保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政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中醫藥質量監管和技術標準規範的執行,衛生健康部門負責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的制定實施、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中醫類醫療機構監管及對口幫扶等,確保創建工作紮實開展。
(三)突出重點,細化任務。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要對照《地級市以上地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實地檢查重點指標》,認真研究,細化任務,制定措施,抓住重點和難點問題,保障創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完成各項創建指標。
(四)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中醫藥法律政策,緊緊圍繞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工作,及時宣傳我市出台的一系列中醫藥改革發展政策措施。在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建立中醫藥工作宣傳陣地,積極普及中醫藥知識,向城鄉居民廣泛宣傳中醫藥文化的內涵、中醫藥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識和作用,提高城鄉居民利用中醫藥進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識和能力。
(五)強化督查,嚴明紀律。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將採取明察暗訪的方式,對各地各單位創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措施不力、行動遲緩、消極應付,影響創建工作的將嚴肅追責。

解讀

一、背景和依據
2019年10月2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就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提出6個方面20項發展意見。2020年7月22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具體舉措》(皖發〔2020〕11號),從7個方面提出23項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具體舉措,要求將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納入省政府對各地各有關部門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並將考核結果納入省轄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
阜陽市委市政府一貫重視中醫藥發展,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中醫藥工作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和黨中央、國務院,安徽省委、省政府關於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各項部署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動搖,堅持“預防為主、中西醫並重”,不斷完善中醫藥服務網路,全面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著力培養中醫藥人才隊伍,積極營造中醫藥文化氛圍,全市中醫藥事業取得了長足進步。
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建設工作管理辦法(2012年版)》(國中醫藥醫政函〔2012〕107號)、《關於做好2019-2021年創建周期全國基層中醫藥先進單位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19〕104號)精神,我市獲得“全國基層中醫藥先進單位”榮譽稱號的縣(市、區)達到7個,占所轄縣(市、區)總數87.5%,超過國家規定的80%,系安徽省唯一具備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先進單位條件的地級市。2021年5月,報請市政府同意後,提交“地市級以上地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申請表”,後經省中醫藥管理局推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批准,被確定為創建單位。
市衛生健康委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市級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2019-2021創建周期)評審專家手冊》進行了系統深入研究,結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和《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具體舉措》等檔案,認真研究梳理市內外好的經驗做法,聽取意見建議,並在徵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阜陽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文稿,經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實施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為著力推動我市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創建工作有序開展,充分動員各涉創單位積極參與,凝聚中醫藥發展合力,起草完成了《方案》。《方案》明確了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的指導思想、總體目標、重點任務和工作目標,《方案》的實施能夠有力促進我市中醫藥高質量發展,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全面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保障人民民眾享有更加安全、有效、便捷、廉價、優質的中醫藥服務。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實施方案》起草經歷了動員部署、研究討論、牽頭起草、意見徵求、修改完善和合法性審查六個階段。根據市政府領導的要求,市衛生健康委認真研究研判黨中央、國務院,安徽省委、省政府等有關檔案精神,根據創建工作需要和《地級市以上地區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單位實地檢查重點指標》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於7月29日起草實施方案初稿。經對初稿內容進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徵求意見稿,並印發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涉創單位廣泛徵求意見(收到修改意見4條,採納2條,其餘均達成一致),並根據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修改完善;市司法局於8月30日出具了合法性審查意見,形成了《阜陽市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實施方案(送審稿)》。2021年10月9日,《方案》通過市政府12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按照會議精神對《方案》進一步修改完善,於10月29日印發實施。
四、工作目標
到2022年末,各級中醫醫院達到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實現“三個全覆 蓋”即全市綜合醫院(含專科醫院)中醫科、中藥房設定實現全覆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綜合服務區(中醫 館)設定實現全覆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 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中醫藥服務實現全覆蓋。中醫藥人員配 備、中醫藥適宜技術套用達到國家標準,基本滿足廣大城鄉居民 不同層次的中醫藥需求,推動全市中醫藥管理工作規範化、科學化發展。
五、主要任務
《實施方案》中主要任務共有7個方面12個具體工作任務。
第一個方面為強化中醫藥政策支撐,包括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政府年度工作目標,建立中醫藥聯席會議制度,以及加強醫療保障對中醫藥服務的支持力度等2項內容;
第二個方面為完善中醫藥服務網路,主要針對各級各類中醫醫療機構和其他綜合(專科)醫院中醫科建設提出具體要求;
第三個方面為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包括加強中醫醫院重點專科建設、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和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3項工作任務;
第四個方面為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從基層中醫藥人才培養計畫、完善中醫師承制度、中醫藥實用型人才培養等3個方面提出一些具體措施;
第五個方面為發揮中醫藥在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不斷擴大中醫藥服務範圍;
第六個方面為提升中醫藥服務滿意率,通過加強管理和注重宣教,努力提升城鄉居民對中醫藥常識的知曉率和對各級醫 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滿意率;
第七個方面為大力弘揚中醫藥文化,提出進一步歸納、總結、推廣中醫藥文化建設經驗,著力推動全市中醫藥文化體系建設。
六、創新舉措
(一)健全中醫藥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中醫藥法》和安徽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具體舉措》精神,將中醫藥工作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政府年度工作目標,將中醫藥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算,不斷建立健全中醫藥保障機制。
(二)加大醫保支持力度。逐步提高中醫藥服務和中藥飲片、中成藥、醫療機構重要製劑在醫保中的報銷比例,探索中醫藥治療優勢病種的醫保補償政策,進一步加大醫保對中醫藥服務發展的支持力度。
(三)構建多層次人才培養制度。積極開展西醫學中醫、中醫學經典活動、培養中西醫結合人才;支持各級中醫藥專家師承到時和優秀中醫臨床研修,進一步完善中醫師承制度;建立基層中醫藥人員培訓基地,加大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和套用,加快培養基層中醫藥實用型人才。
(四)挖掘中醫藥文化價值。加大對中醫藥文化總結、整理和宣傳的力度,進一步歸納、總結、推廣中醫藥文化價值經驗,從服務理念、行業規範、環境形象等方面形成我市中醫藥文化特點,推動全市中醫藥文化體系建設。
七、保障措施
(一)政府主導、加強保障。市政府成立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發展改革、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市場監督等部門為成員單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具體研究部署基層中醫藥工作。
(二)部門協同、合力推進。《方案》明確了各涉創單位具體工作任務及目標,並要求各涉創單位明責擔責、密切配合,協同推進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先進市創建工作,凝聚了發展合力。
(三)強化監督、嚴明紀律。《方案》嚴明了創建工作紀律,明確了督導檢查方式和問責機制,為創建工作提供了堅強有力的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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