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關於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007年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勞社[2007]48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2008年03月15日
《關於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關於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檔案原文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
莆田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發布單位 莆田市人民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閩政文[2009]5號)精神,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給予調整基...
國務院關於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 離退休金的通知 (國發〔1994〕9號1994年2月22日)在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形勢下,黨和政府對廣大離退休人員一直是關心愛護的。為了保障和逐步改善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國務院決定從1993年10月起適當增加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國...
第十五條 自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日起,從企業流動到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調入單位應當補齊自本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日至職工調入期間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繳費的差額部分,其中調入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實際繳費不足15年的,必須由調入單位補足15年,方可按月享受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的通知調整範圍 編輯 語音 (一)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
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一)調整範圍。1.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2.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貴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決定在2001.12.20由貴陽市人民政府頒布。中文名 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貴陽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金計發辦法》的決定 頒布單位 貴陽市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2001.12.20 實施時間 2002.01.01 ...
國務院印發的《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2022年4月21日,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上限為12000元。11月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宣布,個人養老金制度啟動實施。方案調整 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號)...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市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東府辦〔2002〕3號) 各鎮人民政府(區辦事處)、城區政府籌備組,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我市基本養老保險擴面征繳到位的實際情況,為更好保障有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市政府決定,從2002年1月起進一步調整全市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
(1999年4月19日日政發〔1999〕39號發布 根據2008年12月8日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53號《關於公布2007年底前發布的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2年8月10日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75號《日照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日照市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辦法〉等8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決定》...
2016年4月15日,人社部表示,經國務院批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待遇...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領導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對確保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履行主體責任,並定期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投資運營以及監督檢查情況。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的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組織完成省人民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對確保本...
[1]自2018年7月1日起,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的通知》實施。 [2]2023年12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養老保險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 [17]2024年3月5日,《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說,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最低標準提高20元,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完善養老保險全國統...
【生效日期】1998-07-06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具體內容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通知 (1998年7月6日閩政〔1998〕18號)寧德地區行政公署,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根據《福建省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
一、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做好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從200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全省統籌以來,各縣市區和有關部門按照各級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部署和要求,以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為中心,努力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切實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積極推進企業退休人員...
第一條 為保障企業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統籌範圍內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以下簡稱基本養老保險)、繳納...
基本含義 法律依據 在我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1991]33...
對過去拖欠的基本養老金,各地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補發拖欠基本養老金和企業調整工資工作的通知》要求,認真加以解決。三、擴大基本養老保險覆蓋範圍。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都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要以非公有制企業、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
關於北京市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一則通知。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勞動處,各中央在京企業,各計畫單列企業:為保障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範圍內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的基本生活,經市政府批准,現對2014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2013...
《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02月20日。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財政直管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
自2005年起,國家已連續六年七次提高養老金,企業退休人員的總體待遇水平翻了一番。基本含義:過渡性養老金是基本養老金的組成部分。基本養老金,即大家口頭所稱的養老金、退休金、退休工資,是由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個人賬戶三部分組成。產生原因:1995年,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
“參保人員按照《條例》規定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費工資指數總和為本人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月基數總和除以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業人員流動到企業後,按照《條例》規定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其...
通知信息 【發布文號】閩政[1996]18號 【發布日期】1996-04-02 【生效日期】1996-04-02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通知內容 各地區行政公署,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為了進一步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勞動部、財政部《關於1995年調整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
《通知》明確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正文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2年05月16日 (人社部發〔2022〕27...
按照國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繼續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這是本市第29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2016年以來第6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檔案發布 此次調整面向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預計惠及310萬企業...
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2005〕38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通知》(浙政發〔2006〕48號,以下簡稱《通知》),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印發《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浙勞社老〔2006〕142號)精神,結合我市...
基礎養老金計發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個人帳戶養老金計發標準,為本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通知目標 編輯 語音 在本通知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職工,除領取基礎養老金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