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關於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是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8年03月15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2關於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007年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勞社[2007]48號
  • 發布機構: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 發布日期:2008年03月15日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勞社部發[2006]21號)和勞動保障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河北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7]287號),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範圍和執行時間
企業2006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按規定退休退職的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72號檔案規定的離退休人員,下同),從2007年7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準和辦法
(一)符合調整範圍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以下標準和方法增加基本養老金: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下同)每滿一年,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郾5元。
2、在按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每月再增加55元,退職人員每月再增加35元。
(二)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在按本條第(一)款調整的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2006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員中,被評授為正高級職稱且退休前被聘任的,每月再增加60元。1983年9月9日職改前被評授並在退休前被聘任的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含1983年9月9日職改前按國發[1979]279號、國科乾字[1980]65號檔案評授的相當於中級職稱的幹部技師,下同)、1985年職改後被評授的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工人高級技師,退休前被聘任的,每月再增加20元。
在上述基礎上,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退休的人員中,1983年9月9日職改前被評授並在退休前被聘任的中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稱、1985年職改後被評授的副高級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工人高級技師,退休前被聘任的,每月再增加110元;2005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的人員中,1983年9月9日職改前按國發[1979]279號、國科乾字[1980]65號檔案評授並在退休前被聘任的相當於中級職稱的幹部技師,每月再增加150元。
2、1953年12月31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35年及以上的,每月再增加60元;繳費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每月再增加50元;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每月再增加40元。退職人員按上述繳費年限分別增加35元、30元、25元。
1954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期間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35年及以上的,每月再增加50元;繳費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每月再增加40元;繳費年限不滿30年的,每月再增加30元。退職人員按上述繳費年限分別增加30元、25元、20元。
3、2003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退職人員,每月再增加20元。
4、凡從事符合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井下、高溫及特繁等特殊工種工作滿規定年限並按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每月再增加10元。
同時符合第1、2、3項條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只享受其中一項照顧政策。
(三)按第(一)、(二)款調整後,截止200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及以上,基本養老金達不到700元的退休人員和退職生活費達到不到500元的退職人員,按以下標準和方法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滿20年及以上的,每月最高再增加60元;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每月最高再增加40元。增加後基本養老金不得超過700元。
2、退職人員繳費年限滿20年及以上的,每月最高再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每月最高再增加25元。增加後退職生活費不超過500元。
(四)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檔案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這次調整增加額達不到100元標準的,按100元增加。
(五)原工商業者本次調整後,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六)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檔案及我省有關規定精神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統籌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各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繼續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按照國家和省總體部署,於8月底之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髮到退休人員手中,9月15日以前將調待情況匯總並寫出書面報告報省勞動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責任部門: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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