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全文
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的公告
近年來,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App)得到廣泛套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時,App強制授權、過度索權、超範圍收集個人信息的現象大量存在,違法違規使用個人信息的問題十分突出,廣大網民對此反應強烈。落實《網路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要求,為保障個人信息安全,維護廣大網民合法權益,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決定,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國範圍組織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App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時要嚴格履行《網路安全法》規定的責任義務,對獲取的個人信息安全負責,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收集與所提供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收集個人信息時要以通俗易懂、簡單明了的方式展示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並經個人信息主體自主選擇同意;不以默認、捆綁、停止安裝使用等手段變相強迫用戶授權,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與用戶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倡導App運營者在定向推送新聞、時政、廣告時,為用戶提供拒絕接收定向推送的選項。
二、全國信息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中國網路空間安全協會,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標準,編制大眾化套用基本業務功能及必要信息規範、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治理評估要點,組織相關專業機構,對用戶數量大、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App隱私政策和個人信息收集使用情況進行評估。
三、有關主管部門加強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的監管和處罰,對強制、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雙方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發生或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而未採取補救措施,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行為,按照《網路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依法予以處罰,包括責令App運營者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四、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整治網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專項工作,依法嚴厲打擊針對和利用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
五、開展App個人信息安全認證,鼓勵App運營者自願通過App個人信息安全認證,鼓勵搜尋引擎、套用商店等明確標識並優先推薦通過認證的App。
內容解讀
2019年1月25日,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介紹,自2019年1月至12月,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工作,專項整治的App範圍涵蓋了電子商務、地圖導航、快遞外賣、交通票務等多方面。
該次專項治理工作涉及的App範圍廣,評估更加深入,治理行動也更加體系化。
按照《關於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的公告》,App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時要嚴格履行網路安全法規定的責任義務,對獲取的個人信息安全負責,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不收集與所提供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收集個人信息時要以通俗易懂、簡單明了的方式展示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並經個人信息主體自主選擇同意;不以默認、捆綁、停止安裝使用等手段變相強迫用戶授權,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與用戶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倡導App運營者在定向推送新聞、時政、廣告時,為用戶提供拒絕接收定向推送的選項。
該次專項治理,有關主管部門將加強對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的監管和處罰。對強制、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雙方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發生或可能發生信息泄露、丟失而未採取補救措施,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等行為,按照《網路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依法予以處罰,包括責令App運營者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此外,該次專項治理行動將組織相關機構,對用戶數量大、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App隱私政策和個人信息收集使用情況進行評估。開展自願性App個人信息安全認證,鼓勵搜尋引擎、套用商店等明確標識並優先推薦通過認證的App。公安機關也將開展打擊整治網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專項工作,依法嚴厲打擊針對和利用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