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

《關於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
  • 實施時間:2023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 發文字號:銀保監辦發〔2022〕108號
通知全文,內容解讀,

通知全文

關於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
銀保監辦發〔2022〕108號
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廣東、四川、陝西、寧波、廈門、青島、深圳銀保監局,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決策部署,進一步促進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發展,更好滿足人民民眾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銀保監會決定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期限和範圍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陝西省等10個省(市)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參與試點養老保險公司為: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二、試點內容
(一)創新發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提供包括養老賬戶管理、養老規劃、資金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服務,滿足客戶生命周期內多樣化養老需求。
(二)探索利用多渠道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更廣泛地覆蓋和觸達廣大人民民眾,特別是新產業、新業態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允許企事業單位以適當方式,依法合規為個人提供交費支持。
(三)探索建立與商業養老金業務特點相適應的銷售長期激勵機制、風險管控機制和投資管理機制等,堅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審慎投資,開展養老資金長周期管理。
三、試點要求
(一)各公司應加強對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統一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加大資源投入,加強制度建設,切實提升投資管理和風險管控能力,有序建立適合商業養老金業務發展要求的治理結構、組織架構、考核體系等。
(二)各公司應建立完善的商業養老金信息系統,確保具備與業務需求相適應的處理能力,能夠高效、穩定地支持商業養老金業務賬戶管理、產品管理、信息披露、客戶服務等,加強客戶信息保護,健全網路安全防護體系。
(三)各公司應審慎制定發展規劃,穩步推進試點各項工作,可在試點區域內不設分支機構經營商業養老金業務,但應具備與業務發展相適應的服務能力。
(四)各公司應於每季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向銀保監會和試點地區銀保監局報送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報告。
試點地區銀保監局應密切關注業務發展和市場反映,加強業務監管,對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向銀保監會報告。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
2022年11月24日

內容解讀

試點地區保險公司
本次試點將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陝西省10個省份開展。參與試點養老保險公司為: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與個人養老金有區別
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商業養老金定位於面向廣大人民民眾的普惠性、創新性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具有支持和補充的作用。
兩者主要區別在於:第一,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養老保險制度。商業養老金是個人自願參與,市場化、法治化運作的養老金融業務,由養老保險公司提供包括賬戶管理、規劃顧問、產品購買、長期領取等一站式服務。
第二,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並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個人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不享受相關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年滿18周歲的個人可與養老保險公司簽訂商業養老金業務相關契約,通過商業養老金賬戶長期積累養老金。
第四,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商業養老金客戶可選擇購買養老保險公司提供的多種商業養老金產品。
商業養老金有何特點
據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商業養老金業務主要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賬戶與產品相結合。為個人建立信息管理賬戶,提供不同期限、風險、流動性等特徵的商業養老金產品,滿足客戶穩健投資、風險保障、退休領取等養老需求。二是建立鎖定養老賬戶與持續養老賬戶的雙賬戶組合,兼顧鎖定養老資金長期投資和個人不同年齡階段流動性的雙重需要。三是產品設計以積累養老金為主要功能,支持個人長期持續積累養老資金,並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傷害等附加風險保障。四是強化風險管控,建立產品託管機制,加強投資監督和估值對賬,通過多種手段控制風險。五是提供定額分期、定期分期、長期(終身)年金化領取等多種領取安排。六是提供包括收支測算、需求分析、資產配置等養老規劃服務,協助客戶管理好生命周期內的養老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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