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督導檢查的通知

《關於開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督導檢查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0年11月0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開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督導檢查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建保〔2010〕533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0年11月04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邯鄲市建設局:
根據省政府領導指示精神,為進一步推進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督促各地全面落實相關政策,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年度目標任務的完成,經研究,決定對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行督導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督查內容
(一)部署相關工作情況。貫徹落實全省推進公共租賃住房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設(棚戶區改造)調度會情況及下一步工作舉措。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進展情況。主要包括:
1、2008年、2009年中央投資補助新建廉租住房項目開工及竣工個數、套數、總建築面積,計畫投資、完成投資情況;不能如期竣工的項目個數、套數、總面積數及原因分析;
2、2010年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和各類棚戶區改造(含城市棚戶區、國有煤礦、工礦、林區棚戶區)工程建設項目開工個數、套數、總建築面積,計畫投資、完成投資情況;
3、9月底前,所有保障性住房和棚戶區改造項目開工建設情況;不能如期開工建設的項目的原因和採取的措施;
(三)成立保障性住房投資建設公司情況。公司組建與運營情況;
(四)配建保障性住房情況。制定相關措施及落實情況;
(五)責任目標完成情況。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評估情況及年底工作進展情況。
二、督查時間
督查時間從九月中旬開始,9月底前,各設區市完成自查;10月15日前,省直有關部門完成綜合督查。
三、督查實施
(一)開展自查。各設區市要認真組織市本級和所轄縣(市)的自查工作,對進度慢、工作不落實的,加大調度、督導力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並制定整改措施;
(二)組織實地督查。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實地督查;
(三)進行綜合督查。在各設區市自查基礎上,省相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進展慢的地方,進行綜合督查。
四、督查方式
了解全部項目建設及工作推動情況,查閱有關檔案資料、台帳,實地檢查項目進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督查工作。各設區市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督查方案,細化督查內容,認真組織督查。
(二)切實推進項目建設。各設區市要以自查工作為契機,認真總結本地工作情況,查找問題和薄弱環節,分析影響工作進展的原因,研究推進工作的措施。
(三)認真撰寫自查報告。在督查基礎上,認真撰寫自查報告,對整體工作進展、各類支持和優惠政策的落實情況,要有量化數據;政策不落實、項目建設進度慢的,要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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