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擴大旅遊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培訓等領域消費的意見
國辦發〔2016〕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當前,我國國內消費持續穩定增長,為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發揮了基礎性作用。順應民眾期盼,以改革創新增加消費領域特別是服務消費領域有效供給、補上短板,有利於改善民生、促進服務業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消除各種體制機制障礙,放寬市場準入,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力,推動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改善產品和服務供給,積極擴大新興消費、穩定傳統消費、挖掘潛在消費。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著力推進幸福產業服務消費提質擴容
圍繞旅遊、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培訓等重點領域,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力度,通過提升服務品質、增加服務供給,不斷釋放潛在消費需求。
(一)加速升級旅遊消費。
1.2016年底前再新增100家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單位。實施鄉村旅遊後備箱行動。研究出台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配套設施建設支持政策。(國家旅遊局、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2.指導各地依法辦理旅居掛車登記,允許具備牽引功能並安裝有符合國家標準牽引裝置的小型客車按規定拖掛旅居車上路行駛,研究改進旅居車準駕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出台旅居車營地用地政策。(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國土資源部、國家旅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制定出台郵輪旅遊發展總體規劃。規範並簡化郵輪通關手續,鼓勵企業開拓國內和國際郵輪航線,進一步促進國內郵輪旅遊發展。將已在上海啟動實施的國際郵輪入境外國旅遊團15天免簽政策,逐步擴大至其他郵輪口岸。(國家旅遊局、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公安部、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制定出台遊艇旅遊發展指導意見。有序推動開展粵港澳遊艇自由行,規劃建設50—80個公共遊艇碼頭或水上運動中心,探索試點遊艇租賃業務。(國家旅遊局、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出台促進體育與旅遊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國家旅遊局、體育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新發展文化消費。
6.支持實體書店融入文化旅遊、創意設計、商貿物流等相關行業發展,建設成為集閱讀學習、展示交流、聚會休閒、創意生活等功能於一體、布局合理的複合式文化場所。(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牽頭負責)
7.穩步推進引導城鄉居民擴大文化消費試點工作,儘快總結形成一批可供借鑑的有中國特色的文化消費模式。(文化部、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8.適時將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擴大至符合條件的地市級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文化部牽頭負責)
9.出台推動文化娛樂行業轉型升級的意見,提升文化娛樂行業經營管理水平。出台推動數字文化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豐富數字文化內容和形式,創新數字文化技術和裝備。(文化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大力促進體育消費。
10.2016年內完成體育類社團組織第一批脫鉤試點。以足球、籃球、排球三大球聯賽改革為帶動,推進職業聯賽改革,在重大節假日期間進一步豐富各類體育賽事活動。(體育總局牽頭負責)
11.提高體育場館使用效率,盤活存量資源,推動有條件的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後和節假日對本校學生和公眾有序開放,運用商業運營模式推動體育場館多層次開放利用。(體育總局、教育部、財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12.制定實施冰雪運動、
山地戶外運動、水上運動、航空運動等專項運動產業發展規劃。(體育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培育發展健康消費。
13.適時將自2016年1月1日起實施的
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由31個試點城市向全國推廣。(財政部、稅務總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14.重點推進兩批90個國家級醫養結合試點地區創新醫養結合管理機制和服務模式,形成一批創新成果和可持續、可複製的經驗。(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15.促進健康醫療旅遊,建設國家級健康醫療旅遊示範基地,推動落實醫療旅遊先行區支持政策。(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旅遊局、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全面提升養老消費。
16.抓緊落實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政策性檔案,全面清理、取消申辦養老服務機構不合理的前置審批事項,進一步降低養老服務機構準入門檻,增加適合老年人吃住行等日常需要的優質產品和服務供給。(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17.支持整合改造閒置社會資源發展養老服務機構,將城鎮中廢棄工廠、事業單位改制後騰出的辦公用房、轉型中的公辦培訓中心和療養院等,整合改造成養老服務設施。(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探索建立適合國情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政策框架,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等所需費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民政部、財政部、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持續擴大教育培訓消費。
19.深化國有企業所辦教育機構改革,完善經費籌集制度,避免因企業經營困難導致優質職業培訓機構等資源流失,加強相關領域人才培養。加強教育培訓與“雙創”的有效銜接,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相關教育培訓實踐,為“雙創”提供更多人才支撐。(國務院國資委、教育部、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20.重點圍繞理工農醫、國家急需的交叉前沿學科、薄弱空白學科等領域,開展高水平、示範性的中外合作辦學。(教育部牽頭負責)
二、大力促進傳統實物消費擴大升級
以傳統實物消費升級為重點,通過提高產品質量、創新增加產品供給,創造消費新需求。
(七)穩定發展汽車消費。
21.加快制定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打破品牌授權單一模式,鼓勵發展共享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流通體系。(商務部牽頭負責)
22.在總結4個自貿試驗區汽車平行進口試點政策的基礎上,加快擴大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範圍。(商務部牽頭負責)
(八)培育壯大綠色消費。
23.研究出台
空氣淨化器、洗衣機等家用綠色淨化器具能效標準,並納入能效領跑者計畫,引導消費者優先購買使用能效領跑者產品。(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負責)
24.加大節能門窗、陶瓷薄磚、節水潔具等
綠色建材評價的推進力度,引導擴大綠色建材消費的市場份額。(住房城鄉建設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25.完善綠色產品認證制度和標準體系,建立統一的綠色產品標準、認證、標識體系,制定流通領域節能環保技術產品推廣目錄,鼓勵流通企業採購和銷售綠色產品。(質檢總局、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持續最佳化消費市場環境
聚焦增強居民消費信心,吸引居民境外消費回流,通過加強消費基礎設施建設、暢通流通網路、健全標準規範、創新監管體系、強化線上線下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營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費環境,同時兼顧各方利益,在實踐中探索完善有利於發展新消費、新業態的監管方式。
(九)暢通城鄉銷售網路。
26.結合城市
快速消費品等民生物資運輸需求,將具備條件的城市中心既有鐵路貨場改造為
城市配送中心。2016年內爭取建成已納入規劃的全部一級鐵路物流基地,二、三級鐵路物流基地完成規劃目標一半以上的建設任務。進一步擴大貨運班列開行覆蓋範圍。(中國鐵路總公司牽頭負責)
27.加強冷鏈物流基礎設施網路建設,完善冷鏈物流標準和操作規範體系,鼓勵企業創新經營模式,加快先進技術研發套用,擴大冷鏈物流覆蓋範圍、提高服務水平。(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8.開展加快內貿流通創新推動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擴大消費專項行動,加大對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場、農村
物流設施等公益性較強的流通設施支持力度。通過加快建設農民工生活服務站和農村綜合服務中心等方式健全服務網路,促進農村服務業發展,擴大農村生活服務消費。(商務部牽頭負責)
29.推動實體零售創新轉型,鼓勵企業創新經營模式、加強技術套用、最佳化消費環境、提高服務水平,由銷售商品向創新生活方式轉變,做精做深體驗消費。發揮品牌消費集聚區的引導作用,擴大品牌商品消費。積極培育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商務部牽頭負責)
30.深入開展重要產品追溯示範建設。開展地域特色產品追溯示範和電商平台產品追溯示範活動,支持龍頭企業創立可追溯特色產品品牌,鼓勵電商平台創建可追溯產品專區,形成城鄉產品信息暢通、線上線下有效銜接的全程追溯網路,提升重要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流通、消費安全監測監管水平。(商務部牽頭負責)
(十)提升產品和服務標準。
31.將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工程實施範圍,由食品企業進一步擴大至日用消費品企業。(質檢總局牽頭負責)
33.加快推進
生活性服務業標準體系和行業規範建設,推動養老服務等認證制度,提升幸福產業的標準化水平。(質檢總局牽頭負責)
34.加快智慧家庭綜合標準化體系、虛擬/增強現實標準體系以及
可穿戴設備標準建設,推進標準套用示範。(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5.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加強部門間、區域間執法協作,建立完善線索通報、證據移轉、案件協查、聯合辦案等機制,嚴厲打擊制售侵權假冒商品違法行為,維護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全國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
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進一步擴大國內消費特別是服務消費的重要意義,切實強化組織領導,逐項抓好政策落實,確保各項措施見到實效,不斷研究解決擴消費和服務業發展所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各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要注重分類指導,抓緊制定配套政策和具體措施,加強部門協作配合,共同開展好相關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
2016年11月20日
內容解讀
近日,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擴大旅遊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培訓等領域消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進一步擴大國內消費特別是旅遊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培訓等服務消費的政策措施。
《意見》指出,當前我國國內消費持續穩定增長,為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有進發揮了基礎性作用。順應民眾期盼,以改革創新增加消費領域特別是服務消費領域有效供給、補上短板,有利於改善民生、促進服務業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要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消除各種體制機制障礙,放寬市場準入,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力,改善產品和服務供給,積極擴大新興消費、穩定傳統消費、挖掘潛在消費。
《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了進一步擴大消費的政策措施。一是著力推進幸福產業服務消費提質擴容。圍繞旅遊、文化、體育、健康、養老、教育培訓等重點領域,通過提升服務品質、增加服務供給,不斷釋放潛在消費需求。主要包括逐步將國際郵輪入境旅遊團15天免簽政策擴大至更多口岸,適時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推廣至符合條件的地市級文化文物單位,年內完成體育類社團與機關脫鉤第一批試點,適時向全國推廣
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清理取消申辦養老服務機構不合理前置審批,鼓勵在理工農醫、國家急需的交叉前沿學科和薄弱空白學科領域開展中外合作辦學等。二是大力促進傳統實物消費擴大升級。以傳統實物消費升級為重點,通過提高產品質量、創新增加產品供給,創造消費新需求。主要包括打破汽車銷售品牌授權單一模式,出台家用綠色淨化器具能效標準,制定節能環保技術產品推廣目錄等。三是持續最佳化消費市場環境。聚焦增強居民消費信心,吸引居民境外消費回流,營造便利、安心、放心的消費環境。主要包括提高城市
快速消費品等民生物資配送和冷鏈物流能力,加大對城鄉農貿市場和
物流設施等支持力度,對內外銷日用消費品實行“同線同標同質”,加快推進智慧家庭、生活性服務業標準體系建設等。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強化組織領導,不斷研究解決擴消費和服務業發展所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抓緊制定配套政策和具體措施,落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措施見到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