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推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各市州、省直管縣科技局,高新區管委會,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提升行政服務功能,激發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活力,促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根據《科技部關於進一步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科發高〔2015〕3號)精神,結合我省科技創新工作實際,現提出如下落實措施。

一、加強孵化載體建設
推動大學科技園、創業服務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科技企業孵化機構最佳化運營機制和業務模式,轉型升級為投資促進型、培訓輔導型、專業服務型等各具特色的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積極探索基於網際網路的新型孵化方式,加快發展“眾創空間”等新型創業平台,建設完善“創業苗圃 孵化器 加速器 專業園區”的創業孵化服務鏈條。
二、強化園區基地集聚作用
以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和省級園區、基地等為載體,引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走布局集中、產業集聚、土地集約的發展模式。吸引和支持各類投資主體參與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業基地建設和運營管理,促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集群式發展。
三、加強創新平台建設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機構,提升對技術創新的支撐能力。對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並形成良好經濟社會效益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研發機構給予重點扶持。
四、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建立向社會開放的科研設施和儀器網路管理平台,建立促進開放的激勵機制,引導和鼓勵有條件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大型科學儀器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科研基礎設施和儀器進一步向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開放,提供檢驗檢測、標準制定、研發設計等科技服務。對使用科研設施和儀器目錄中相關資源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給予補助支持。
五、加強科技人才培養、引進與使用
加強科技領軍人才、傑青人才、湖湘青年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等人才計畫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人才培養與引進力度,充分發揮科技人才和創新團隊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帶頭作用。積極對接國家“千人計畫”,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來湘創新創業。深入推進企業科技特派專家和農業科技特派員、“三區”科技人才、大學生創新創業工作。符合條件的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可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支持高校畢業生以創業的方式實現就業,對入駐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大學生創業基地的創業者給予項目、創業輔導等支持。
六、積極推進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建設
以突破產業技術關鍵問題為導向,以形成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引導行業骨幹企業牽頭,廣泛吸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參與,按市場機制積極構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做好軍民融合領域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組織與推進工作。
七、加強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
積極開展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改革試點。支持建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市場化運作的省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積極開展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託管、掛牌、交易、拍賣等服務。支持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範機構(含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創新技術轉移服務模式,面向市場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跨領域、跨區域、全過程的技術轉移集成服務。
八、支持軍民融合發展
加快省產業技術協同創新研究院平台建設,積極打造“軍民融合協同創新、軍民技術轉移轉化、軍民融合產業孵化和國防智慧財產權運營”四位一體的軍民融合特色公共服務平台,孵化和培育一批科技型“民參軍”企業,支持一批國防科大重大創新成果在我省轉化和產業化。發揮在湘軍工企業的技術優勢,支持軍企民品快速發展。
九、加強智慧財產權服務
支持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開展專利信息檢索、數據加工、資料庫建設、專利分析評估、轉讓許可、質押、投融資、運營、託管等多元化服務,培育綜合性智慧財產權轉化交易服務平台。支持建立產業智慧財產權聯盟,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智慧財產權法律援助,加強展會、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保護維權工作。
十、規範科技中介服務
開放並擴大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領域、規範中介服務市場,促進各類專業機構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優質服務。通過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方式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科技諮詢、技術推廣、科技評估等服務。
十一、引導創業投資機構支持創新創業
充分發揮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作用,引導各類社會資本成立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股權投資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活動。探索建立早期創投風險補償機制,在投資損失確認後可按損失額的一定比例,對創業投資企業進行風險補償。
十二、支持開展多層次融資
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實現改制、掛牌、上市融資。支持利用各類產權交易市場開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股權流轉和融資服務,完善非上市科技公司股份轉讓途徑。鼓勵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利用債券市場融資,探索對發行企業債券、信託計畫、中期票據、短期融資等直接融資產品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給予社會籌資利息補貼。
十三、完善融資擔保和科技保險體系
引導建立多層次、專業化的科技擔保公司和再擔保機構,逐步完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體系,鼓勵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實行快捷擔保審批程式。鼓勵保險機構大力發展智慧財產權保險、首台(套)產品保險、產品研發責任險、關鍵研發設備險、成果轉化險等科技保險產品。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
十四、引導金融機構開展服務創新
積極引導商業銀行向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系統化金融服務。支持發展多種形式的抵質押類信貸業務及產品。鼓勵融資租賃企業創新融資租賃經營模式,開展融資租賃與創業投資相結合、租賃債權與投資股權相結合的創投租賃業務。鼓勵網際網路金融發展和模式創新,支持網路小額貸款、第三方支付、網路金融超市、大數據金融等新興業態發展。
十五、加大財政支持力度
強化各類科技計畫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發展的支持和引導,凝聚帶動社會資源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在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中篩選一批創新能力強、發展潛力大的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培育形成一批具有競爭優勢的創新型企業和上市後備企業。
十六、全面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加強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和培訓,全面落實高新技術企業、技術轉讓、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研究開發儀器設備折舊等企業創新扶持政策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等創新服務稅收優惠政策。
十七、加大兩型產品採購支持力度
最佳化兩型產品評價指標體系,降低對參評企業的規模要求。同等條件下,鼓勵優先採購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兩型產品。
十八、加強資源信息集成、發布與監測
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資源庫,搭建集創業項目線上線下發現、培育、推介與服務於一體的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創新引導服務平台,著力解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健全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統計調查、監測分析和定期發布制度。
十九、加強科研信用體系建設
建立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科研誠信檔案和信用等級制度。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承擔科技計畫項目全過程進行科研信用記錄,開展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信用評價。
湖南省科學技術廳
201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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