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發展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推廣套用創新券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深化科技經費管理制度改革,推廣套用創新券,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促進科技服務業培育發展,推動“公眾創業創新服務行動”深入開展,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氣象,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基本信息,目標任務,主要舉措,工作進度,
基本信息
為全面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發展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若干意見》和《關於推廣套用創新券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深化科技經費管理制度改革,推廣套用創新券,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促進科技服務業培育發展,推動“公眾創業創新服務行動”深入開展,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新氣象,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目標任務
推動全省500家以上省級科技創新載體(82家省級科技創新服務平台、283家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中心、81家省部屬科研院所、149家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335家省級企業研究院等)的50000台(套)科研儀器設備向社會提供開放共享,服務企業50萬家次,帶動50萬人創新創業,使科研儀器設備使用率提高5個百分點。鼓勵有關縣(市、區)科研機構等創新載體通過加入科技雲平台向社會提供開放服務。
主要舉措
(一)省科技廳成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領導小組,周國輝廳長任組長,邱飛章副廳長、成岳沖副廳長、陳洪濤副廳長任副組長,廳法規處、計畫處、條件處、高新處等處室負責人和各設區市科技局局長為成員單位,下設開放共享工作機構,負責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工作的實施和管理。
(二)依託浙江省科技創新雲服務平台,構建科研基礎設施、儀器設備、技術服務的統一開放的共享網路,大力發展市場化、專業化、集成化、網路化的“眾創空間”,實現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為小微創新企業成長和個人創業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開放式綜合服務平台。在雲服務平台建立創新券運行系統,企業和創業者可以通過雲服務平台查詢、線上預約開放共享的科研基礎設施、儀器設備和技術服務。
(三)鼓勵設立創新券。鼓勵市縣在創新券運行系統採取電子券形式實施創新券。在省科技經費中每年安排資金,對各市、縣(市、區)(以下簡稱“市縣”)創新券支出結合科技成果轉化實績作為績效因素給予獎勵(不補助寧波市縣,見各設區市創新券發放額度指導表)。
(四)市縣要鼓勵推動所轄企業積極使用創新券到各類省級創新平台和載體尋求服務(見各設區市服務企業任務指導表)。
(五)各類創新載體要拓展服務功能,提升服務水平,積極對外開放服務,其中82家省級科技創新服務平台服務企業40萬家次,283家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中心服務企業6萬家次,81家省部屬科研院所服務企業2萬家次,149家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和335家省級企業研究院服務企業2萬家次。2015年每個新立分析測試項目服務企業1000家次以上。
(六)在省科技經費中每年安排資金,根據省級創新載體開放共享實效,於次年1月底前按照意見規定使用範圍、服務市縣企業的本年實際兌付的創新券總額最高可達30%給予補助。
(七)省級各類創新載體要把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企業等信息實時錄入省科技創新雲平台。把各類創新載體的服務企業情況作為年度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工作進度
(一)2015年2月,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制訂出台《關於推廣套用創新券促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大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推動科研儀器設備共享。
(二)2015年2月,科技創新雲平台和創新券運行系統開發完成並投入使用。
(三)2015年2-3月,召開全省公眾創業創新服務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和新聞發布會,進行宣傳發動和部署落實。
(四)2015年4-12月,開展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各項服務。
(五)2016年1-2月,總結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