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完善城市長效綜合管理機制的意見

《關於進一步完善城市長效綜合管理機制的意見》是2006年常州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完善城市長效綜合管理機制的意見
  • 發布單位:常州市人民政府
各轄市、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公司、直屬單位:
  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創建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已成功創成了國家衛生城市、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和省級園林城市。為了鞏固和發展創建成果,為下一步創建國家文明城市、國家園林城市、生態城市打下堅實基礎,使全市人民共享創建成果,必須進一步深化長效的城市綜合管理機制。現就進一步深化城市長效綜合管理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深化長效管理的緊迫性
  (一)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是最佳化人居環境,造福人民民眾的需要。隨著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的推進,人民民眾對環境質量的要求越來越高。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創造全市人民受益並長效保持的環境,是造福人民民眾的有效途徑。只有抓住了長效管理這個著力點,才能真正使我市成為環境優美、最適宜人居住的長三角名城。
  (二)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是鞏固創建成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需要。創建只有起點,沒有終點。創衛、創模階段目標實現以後,如何不斷解決影響城市環境面貌的一些突出問題,避免出現反彈和回潮現象,確保城市環境穩步提高,是我們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是保持和不斷提升城市環境的有效手段。
  (三)進一步完善長效管理機制,是推進城市現代化,創建國家文明城市、生態城市的需要。推進城市現代化,積極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和生態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戰略目標。要實現上述目標,除了要加快基礎設施建設外,關鍵要加強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要緊緊跟上城市發展的步伐和創建需要,必須不斷探索和創新城市長效管理的新機制,全面提升管理水平。
  二、突出重點,常抓不懈,明確長效管理的主要任務
  重點抓好影響城市環境的十三個方面:
  (一)日常保潔管理
  由市城管局牽頭,市園林局、房管局、交通局、建設局配合,各區政府具體負責。
  1.道路保潔:城市主要道路由環衛部門負責清掃保潔,做到全天候、全覆蓋;國道、省道由交通部門負責,其中連線中心城區的主要出入口及過境公路清掃保潔作業應達到《江蘇省城市環境衛生作業服務質量標準》。
  2.門前三包保潔:將門前三包保潔範圍納入環衛一體化保潔,提高道路整體保潔水平。
  3.街巷裡弄保潔:各街道承擔的街巷裡弄清掃保潔工作劃歸各區環衛部門,並按統一作業質量標準,實施市場化、專業化保潔,街道行使屬地監管職能。
  4.新村小區保潔:由各區督促物業管理公司加強住宅小區的清掃保潔;暫未實行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納入街巷裡弄保潔範圍;農民安置公寓由所在街道(鎮)落實清掃保潔。
5.綠化保潔:隨著城市道路一體化清掃保潔的延伸,依附於道路的綠化帶保潔同步納入環衛部門實行統一標準作業;其它綠化區域的保潔由管養部門或其委託的管養單位負責,並應與環衛保潔作業質量標準一致。
  (二)“五小”行業管理
由市衛生局牽頭,市工商局、環保局、城管局配合,各區政府具體負責。
  1.堅持規範管理與依法取締相結合的原則,按照“規範一批、整頓一批、取締一批”的工作思路,對全市“五小行業”進行專項整治,全面改善“五小行業”衛生狀況,全面提高“五小行業”證照齊全率,全面規範經營行為。
2.由市衛生部門負責統一全市“五小行業”衛生條件標準,按照統一受理、屬地管理、以區為主的原則辦理衛生許可,並按每街道設2名衛生檢查員的要求,由區衛生局統一聘請,區衛生監督所統一管理,加強日常衛生檢查。衛生許可現場審核零收費,人員體檢、檢測費給予優惠。市環保部門對符合環保許可標準的“五小行業”的審批實行登記表制度(零收費)。市工商部門在衛生、環保前置審批完成的基礎上,發放工商營業執照。市城管部門負責對違章搭建和流動占道“五小”經營攤點進行取締,同時設定滿足基本經營條件的指定經營區域。對未取得合法證照的“五小行業”單位,由市清理無證無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工商、衛生、環保、城管共同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直至取締。
3.2007年底前使三分之二的無證“五小”單位納入衛生許可規範化管理;對餘下的無證單位,採取教育、引導、扶持的辦法,動員轉行一批;對不符合要求的,堅決予以取締。2008年起,鞏固提高整治效果,長年實施動態管理。
(三)市場管理
  由市經貿委牽頭,市工商局、衛生局、質監局、城管局、規劃局、國土局、建設局配合,各區政府具體負責。
  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提升檔次、強化管理的原則,加快建設和改造四類市場:
  1.支持和鼓勵社會資本在住宅小區等人口密集地段周邊按規劃建設一批現代化的超級市場,滿足民眾日常消費需要。
  2.對於菜市場改造,一是以民為本,科學布點。由規劃部門會同有關區加快做好菜市場的規劃布點,並根據周邊居民的居住狀況和地塊開發計畫合理確定市場規模。二是政府組織,分類改造。在加快新市場建設的同時,區別不同情況,對老市場進行完善提升、原地改造和移址建設,並研究制訂老市場改造硬體設施的建設標準和要求。三是市場運作,政策扶持。由各區政府對本區域的菜市場改造進行統盤考慮,綜合平衡,鼓勵集體、單位和個人等各類主體投資菜市場建設,實現投資多元化,市政府將利用土地等資源對菜市場建設進行扶持。四是區自為戰,三年完成。各區根據實際情況,加快制訂本區域內菜市場改造實施計畫,力爭兩年、確保三年完成中心城區老市場改造任務。五是創新機制,規範管理。工商、質監、衛生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市場內部環境和流通秩序的監管,各區、街道加強市場外環境管理。
3.根據市民實際需要,各區政府可在有條件的社區周邊按規劃配套建設一些小型一般市場,滿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
  4.根據實際情況,各區政府在有條件的地段建立一些臨時性、疏導性、過渡性夜排檔、小商品市場,並嚴格管理,既滿足市民日常生活需要,又解決部分下崗、失業人員的生活來源。
  (四)城市交通管理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發改委、經貿委、交通局、建設局、規劃局、房管局、城管局、質監局、工商局、環保局、各區政府配合。
  1.繼續通過限制機車、控制電動車、發展公車、增加計程車、規範機動車這五大綜合性舉措,對全市交通秩序進行整治。根據實際情況,逐步擴大限摩區域,延長限摩時段,最終達到禁摩。同時切實規範各類車輛的車容車貌管理。
  2.加強電動車管理。堅持“控制總量、有序發展”的原則,繼續對市區範圍內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腳踏車實行按序登記核發牌證,實行規範化管理。強化源頭控制,嚴格實施電動腳踏車市場準入制度,市發改委、經貿委、質監、工商、環保等部門重點強化對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等環節的嚴格管理,集中清理整頓生產、銷售非國標電動車的廠家和商家,切實規範電動腳踏車生產經營行為。認真落實電動車廢舊電池回收處理辦法。
3.加強計程車運行管理。針對計程車隨意停車上下客、隨意變道、搶道、插隊、調頭、違法超車等交通違法行為,由交通部門進一步抓好計程車公司及駕駛員職業道德、規範經營、安全行車的教育管理,提高計程車行業的服務質量和水平。積極倡導計程車駕駛員錯開交接班時間,避開客流高峰交接班。加強市場監管,對計程車不使用計價器、拒載、故意繞道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
  4.加強停車場管理。研究制定《常州市停車場規劃建設與機動車停放管理辦法》;按照“一村一策”的辦法加快老住宅小區停車場配套建設,並採取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加強住宅小區停車秩序管理;按規劃加快核心區公共停車場建設,制訂優惠政策,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停車場建設;開展停車場專項整治活動,恢復和整改擅自更改功能和技術條件不達標的停車場庫;制定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收費辦法;實行區域差別的社會停車收費價格。
  5.加強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管理。各區組建專業管理隊伍,加強市區主要道路人行道板上的機車、非機動車停放秩序管理,做到劃線、分類、有序停放。
  6.加強交通法制宣傳教育,通過多種形式和手段深入開展“文明交通工程”活動。積極實施交通安全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進單位、進企業的“五進”工程。大力提倡各級機關人員乘坐公車上下班,不使用高污染車輛,爭當文明參與交通的模範,給廣大市民樹立榜樣。
(五)道路容貌管理
  由市城管局牽頭,市規劃局、建設局、園林局、公安局、房管局、供電公司、各弱電單位、各區政府配合。
  根據省建設廳〔2006〕250號《關於開展創建市容管理示範路的通知》精神,深入開展創建活動,提高道路容貌管理水平。重點抓好:
  1.桿線入地:以開展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為契機,在完成景觀大道桿線入地的前提下,逐步擴大桿線入地範圍,同時建章立制,將架空桿線納入規範化管理軌道。
  2.臨街建(構)築物立面出新:嚴格按照市政府常政發〔2003〕146號《常州市市區建(構)築物外立面保持整潔管理規定》,落實臨街建築物外立面裝飾、裝修、粉刷、清洗工作。
  3.戶外廣告、店招店牌:按照《常州市戶外廣告及夜景照明規劃與設計》,遵循醒目性、協調性、安全性、持久性原則,對違章、設定密度過高、與周邊環境不相協調、內容違法和形式過於單一以及破損、陳舊的廣告進行清理、整治、改造,著重提高戶外廣告設定的品味和檔次;對臨街店麵店招店牌結合路段情況,進行統一改造出新,著重提高店招店牌設定的規範化程度及整體和諧統一;拆除主要道路沿線所有遮陽雨篷,對臨街密閉式捲簾店門統一改造為透景防盜格柵式捲簾店門,配以櫥窗照明,點綴市容。同時嚴格新建道路兩側新設戶外廣告、店招店牌的審批管理。
  4.綠化完善提高:根據需要,因地制宜,逐年對道路綠化進行改造、完善提高,採取街頭綠地、連續綠帶、開敞空間綠地等多種模式相結合,增設綠化小品,著力營造四季常綠、季相色彩豐富的道路綠化景觀;落實養護單位對綠地定期修剪、除草、治蟲、施肥,確保無缺株、死株。
  5.景觀照明:按照《常州市戶外廣告及夜景照明規劃與設計》,高起點做好景觀照明的設計,高標準實施,使道路照明、綠化照明、建築照明、戶外廣告照明及重要節點照明相互協調、相互映襯、各具特色、整體和諧。
  6.道路公共設施:對人行道板、盲道、公交站台、橋樑、路燈桿、配電櫃等道路市政設施,交通標誌標線、交通護欄、交通信號燈等交通設施,公廁、果殼箱等環衛設施,售貨亭、報刊亭、公用電話亭等其它設施進行合理布點和維修、完善、出新,不斷提高道路公共設施的設定水平。
同時嚴格控制破牆開店行為,進一步加大違章建築的查處力度,確保市容整潔美觀。
  (六)市區河道管理
  由市水利局牽頭,市建設局、環保局、各區政府配合。
  1.市區河道按照“統一要求、分級管理、明確職責、嚴格考核”的原則,強化區級管理職能,進一步細化管護職責,落實經費,嚴格考核,將每條河、每個水塘的管護責任落實到市、區、街道、社區,並按市場化運作的原則,擇優選擇管護隊伍。
  2.繼續實施“清水工程”,綜合運用污水截流、排污控制、清淤等措施實施水環境整治。
3.加大河道保潔力度,採取換水等措施,進一步改善水質。
  (七)城市綠化管理
  由市園林局牽頭,各區政府配合。
  1.實行城市綠化市、區兩級管理,強化區級管理職能,完善區級綠化管理機構。
  2.對城區建設年代較長的綠地進行改造和更新。
  3.加強綠化管養,根據常政發〔2003〕34號《關於市區城市綠化養護實行招投標的意見》,擴大市區綠地養護市場化運作的範圍,加強兩級考核,提高管養水平。
  4.規範綠化市場管理,合理增加投入,形成有序、健康的競爭,實行合理低價中標,選擇責任心強、有實力的管養隊伍。
  (八)住宅小區物業管理
  由市房管局牽頭,各區政府具體負責。
  研究制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標準及考核辦法。建立以區為主、市區相關部門配合,街道辦事處具體落實,市、區、街道、社區共同監管的工作體系。按照“市整治、區管理”的原則,繼續做好老住宅小區的整治轉軌工作。對整治轉軌的老住宅小區,確保公建配套騰退、補建到位,制訂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收費標準,提高物業管理收繳率。對整治後老小區的清掃保潔、綠化管養、保全等進行考核,由市政府安排專項資金以獎代補,補貼物業管理經費不足,保證老小區物業管理基本到位。
(九)廢品收購、車輛清洗、機車修理管理
  由市城管局牽頭,市經貿委、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各區政府配合。
  1.廢品收購管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廢品收購管理辦法,嚴禁在城市主要道路兩側和重點地區設定廢舊物品經營場所,擇點建立廢舊物品市場,嚴格規範廢品收購行為。
  2.車輛清洗管理、機車修理管理。按照“分布均衡、適當集中、合理配置、方便用戶”的原則,制定常州市區車輛清洗、摩修市場發展規劃。加快制訂相關管理辦法,為車輛清洗站點、摩修店的開歇業、場所設定、經營面積、技術質量、收費、經營行為等管理提供依據。對車輛清洗站點、機車修理中非法占道、污染環境等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十)環境保護管理
  由市環保局牽頭,各區政府配合。
  進一步明確市、區、鄉鎮環保監督管理範圍和職責。加強日常監管,充分發揮環保監督員的作用,實行專業檢查和民眾巡查相結合,形成市、區、鄉三級監管體系。建立排污企業的基礎台帳,對排污企業的排放口、排放量、排放品種實行監控,重點企業實行自動化線上監控。建立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民眾的投訴,及時依法處理,嚴防重大污染事故發生。
  (十一)建設工地管理
  由市建設局牽頭,市城管局、各區政府配合。
  切實加強對各類建設工地現場的監督管理,嚴格文明工地的評比考核,突出抓好工地圍護及運輸車輛出入管理。加強建築垃圾運輸處置管理,規範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嚴格審查建築垃圾運輸單位的承運條件,加強執法巡查,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對建築垃圾運輸處置違法違章行為進行查處。
  (十二)城中村、城郊結合部管理
  由各區政府具體負責。
  1.在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的同時,各區要加大城中村的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力度,實施道路硬化,環境綠化,完善環衛設施,提高清掃保潔水平。
  2.加強城郊結合部環境、衛生綜合治理,落實管理責任和管理經費,提高管理標準,逐步完善基礎硬體設施,加強清掃保潔和垃圾收集、運輸管理,加強綠化管養,加強對暫住人口的管理和市容環境意識的宣傳教育。
(十三)除“四害”工作管理
由市衛生局牽頭,市城管局、建設局、園林局、工商局、各區政府配合。
  1.制定《常州市愛國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常州市除“四害”工作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市、區、街道各級愛衛機構和城管、建設、工商、衛生、園林等有關部門在除“四害”工作中的職責,確保全市統一組織,有效控制“四害”密度。
2.開展“四害”密度監測,掌握“四害”消長規律和密度分布情況,為制定科學除“四害”方案提供依據。居民區除“四害”工作實行“兩位一體”管理,每街道按需要臨時配備2-3名消殺員,將公共環境消殺與環衛消殺有機結合,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
三、創新機制,落實保障,切實把長效管理落到實處
  (一)堅持重心下移,以區為主,屬地管理
  貫徹落實好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城區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明確區級政府城市管理職權的若干意見》精神,按照重心下移、屬地管理的要求,確保事權、財權和相應職權下放到位。不斷深化“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城管體制改革,強化街道在城市管理、鄉鎮在農村環境管理中的基礎地位,充分發揮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積極作用。
  (二)強化高位監管機制
  市城市管理考評審員會按照《常州市城市管理考評辦法》,對各區、各部門的城市管理工作進行天天檢查、月月點評、年度考核,通過新聞媒體定期公布考評結果。區、街道(鎮)也應建立相應的考評機制,形成三級考評體系。市愛衛會結合“衛生街道”、“衛生社區居委會”創建工作,建立月月查制度,把檢查結果作為年度複查和評比的重要內容,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督和指導,提高城市基層衛生水平。
  (三)建立統一的城市管理受理指揮平台
  在落實各項長效管理機制的基礎上,組建常州市城市管理指揮中心,建立統一的城市管理受理指揮平台,各區和涉及城市管理的部門建立二級平台,實現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標準化、精細化。加強部門之間的相互配合和協調,建立聯動系統,保證城市運行中出現的問題和突發事件能夠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及時解決,逐步建立溝通快捷、分工明確、責任到位、反應快速、處置及時、運轉高效的城市管理長效監督機制。
  (四)加大城市管理投入
重點落實好兩方面工作:一是經費保障。市、區兩級財政共同承擔落實城市長效管理機制所需要的經費,每年從市、區土地收益中劃出專項資金,彌補目前城市維護費的不足,保證各項長效管理措施落實到位。二是人員保障。根據全省公務員招錄統一安排,組織招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用足現有空編。今後按照重心下移、屬地管理的要求和進一步完善城市長效管理機制的需要,適度調整、設定或明確相關機構,適度增加編制,充實人員。凡需增加或配置人員的工作,市相關部門和各區應統籌兼顧,一併做好安排。
  (五)進一步加快基礎設施建設
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是城市環境不斷改善的重要前提和根本保證。要結合新一輪城市建設三年綱要的實施,加快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車場建設,完善中心城市路網,進一步打通小支路、斷頭路和瓶頸路段,加強背街里弄等的維修及改造,提高現有道路通行能力;結合道路改造,加快交通管理科技設施建設,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科技水平;增加公車輛道路資源供給,讓公車開進住宅小區,盡最大努力提高公交覆蓋率和準點率;加快推進江邊污水處理廠二期、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等一批污水、環衛設施工程建設,增強城市環境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城市重要道路綠化和城市公共綠地以及城市出入口綠化建設,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有序推進重點區域舊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步伐;繼續抓好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清水工程”,切實提高城市環境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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