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的通知》是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1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的通知
- 發文字號:財辦教〔2020〕68號
-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19日
- 發布單位:財政部辦公廳 教育部辦公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的通知》是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1月19日。
《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的通知》是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20年11月19日。檔案全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教育...
關於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省定標準的通知 2022年1月,浙江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省定標準的通知》。明確 從2022年起,提高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省定標準,國小由現行的每生每年650元提高至800元,國中由現行的每生每年850元提高至1000元。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國小校財務制度》、《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財教〔2006〕5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06〕130號)等...
凡以往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主要內容是: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鞏固完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固落實城鄉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政策。 [1] 中文名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 印發機關 國務院 ...
關於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新機制、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工程項目建設等各項資金管理監督的意見 市審計局 市財政局 市教育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審計署關於城市基礎教育經費保障及使用管理審計調查情況報告的通知》(國辦發〔2009〕51號)精神,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審計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組織力量...
上世紀至本世紀初,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主要通過向學生收取學雜費來保障。2005年1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決定實施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開始將農村義務教育經費全面納入財政預算,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擔。2008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
(一)整合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市縣落實教育經費保障主體責任綜合獎補機制。建立統一的省和市縣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現“兩免一補”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具體比例根據市縣財政保障能力分類分檔情況確定。各地在保障學校正常運轉經費的同時,及時足額安...
為確保改革各項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實,把好事辦好,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一、進一步嚴格規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行為(一)嚴格按照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五部門《關於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中堅決制止學校亂收費的通知》(教財〔2006〕6號)要求,進一步規...
完善制度,確保經費管理有章可循 編輯 語音 5.建立和完善各級各類學校生均撥款制度。在逐步提高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和地方高校生均撥款水平的基礎上,各地爭取用2-3年時間,根據國家辦學條件基本標準和教育教學基本需要,制定學前、特殊、普通高中、中職、高職教育生均財政撥款基本標準,並建立與...
城鄉義務教育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由國家統一制定。公用經費補助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規定比例分擔,用於保障學校正常運轉、完成教育教學活動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務等方面支出,具體支出範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
加強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管理,將民辦學校納入我縣教育布局總體規劃。二、明確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主要任務(一)統一標準、城鄉一體。根據全縣教育發展需求和物價增長等實際,按不低於省定基準定額的標準撥付全縣中國小公用經費,並建立穩定增長機制。自2016年春季學期開始,縣財政按國小每生每年700元、初...
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前,我市財政原預算安排的農村中國小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不減少,確保我市教育經費逐年增長。(四)切實加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金的管理。從2006年起,省財政廳、教育廳將安排專項資金補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寄宿制住宿貧困生生活費,...
為了確保農村義務教育中央專項資金及時、規範支付,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通知》(國發〔2005〕43號)和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財政部、教育部制定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中央專項資金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關於印發《中國小校財務制度》的通知 財教〔2012〕48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教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教育局,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為進一步規範中國小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中國小校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
為全面加強教育系統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全縣中國小在網 點布局調整中資產流失,根據黑政發[2008]53號檔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的意見》和黑農改辦[2002]24號文 件關於“農村中國小校舍等資產應按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以及省、市相關檔案精神,現就有關工作的通知。 [...
核定學校教職工編制;調整本級財政支出結構,增加教育經費預算,合理安排使用上級轉移支付資金,確保教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統一發放;統籌安排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籌集併合理安排使用校舍建設和危房改造資金,組織實施管理中國小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設,並按區政府有關規定提供學校建設用地,減免有關配套費用,進一步改善辦學...
但是,現行保障制度存在城鄉政策不統一、城鄉公用經費標準“倒掛”、與新型城鎮化建設和戶籍制度改革不相適應、資源配置不夠均衡、綜合改革有待深化等問題。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是教育領域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的重大舉措,有利於進一步深化全市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最佳化中國小校布局,...
鼓勵各地適當提高中國小公用經費撥款標準,提高部分可以由各縣統籌用於提高規模較國小校保障水平。足額撥付 。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意見》(國辦發〔2012〕48號)要求,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村國小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並切實落實。春、秋季學期開學前,縣級教育行政...
三、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實施步驟 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從2006年農村中國小春季學期開學起,分年度、分地區逐步實施。(一)2006年,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中央財政同時對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安排公用經費補助資金,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啟動全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校校舍...
(一)從2016年起,城鄉義務教育公用經費按統一的基準定額和分擔政策執行。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普通國小每生每年不低於600元、普通國中每生每年不低於800元的基準定額補助公用經費。在此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對農村地區不足100人的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
整合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和城市義務教育獎補、義務教育學生免作業本費等政策,根據國家規定,建立統一的中央、省、市、縣(市、區)各級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現城鄉義務教育“三免一補”政策全面統一。 (一)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從2016年...
其中,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於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畫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一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各市縣要嚴格落實公用經費分擔責任,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嚴禁滯撥緩撥經費,嚴禁擠占、挪用、截留、剋扣經費,嚴禁統籌按基準定額核定的學校公用經費,在...
自全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會議以來,各地認真按照國務院要求,研究實施方案、落實分擔資金、制定配套辦法,開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現農村中國小春季開學在即,為確保開學前將各項改革政策落實到位,保證新機制順利實施,特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中文名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中國小教育技術裝備工作的改革和發展,充分發揮中國小實驗室在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作用,確保中國小教育技術裝備需求的經費,保障實驗教學正常開展,根據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支出管理辦法》(豫財辦教[2007]130號)、《關於實施農村中國小教學儀器設備充實工程...
關於貫徹國發〔2015〕67號檔案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通知一、主要內容 編輯 語音 (一)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對城鄉義務教育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補助生活費(統稱“兩免一補”)。民辦學校學生免除學雜費標準按照省財政廳、教育廳確定...
(四)堅持實施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非義務教育實行以政府投入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擔、其他多種渠道籌措經費的投入機制。各省應根據辦學成本、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落實並動態調整公辦幼稚園、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職院校、普通本科院校生均財政撥款標準或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學校(包括幼稚園,下同)按照...
現有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高於基準定額的,要確保水平不降低。(三)鞏固完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支持農村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各地應鞏固完善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按照國家重點監防區、省重點監防區、...
要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保障教師合法待遇,逐步做到同一區域內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之間教師工資、津補貼、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相同待遇。 (二)逐年提高財政補助生均公用經費標準。2008年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生均公用經費最低標準:小學生每生每年310元(雜費標準280元,預算內經費30...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統一全市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統一確定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並適時進行調整。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於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市與區縣(自治縣)按比例分擔所需資金;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國小...
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核批市、縣農村中國小教職工編制;管理、使用中央的轉移支付和各項專款,安排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逐縣核實財力水平,統籌安排財力,幫助並、督促縣人民政府確保教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核定農村中國小公用經費的標準和定額,確定農村中國小收費項目和標準;增加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