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實施意見(上海市發布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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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實施意見》是為貫徹中辦、國辦2021年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意見》,制定的綱領性檔案。

2022年11月,上海市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2年
內容解讀
《實施意見》明確了兩個階段的目標,分別是:到2025年,初步形成以生態保護紅線及自然保護地為核心、城市生態空間網路為框架的生物多樣性保護空間格局;到2035年,形成系統高效的生物多樣性保護空間格局,基本建成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之城。
《實施意見》提出,到2025年,上海自然保護地面積不小於1148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達到19.5%以上,濕地保護率維持在50%以上,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12%,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物種數保護率達到75%以上,90%的重要生態系統類型得到有效保護,長江河口區域江豚、中華鱘等旗艦物種數量保持穩定,生物遺傳資源收集保藏量持續提升。
同時,上海將完成全市生物多樣性的本底調查和評估,每5年發布一次生物多樣性綜合評估報告,提出應對策略。
到2035年,上海市域生態用地占市域陸地面積的比例要達到60%以上,濕地總量保持穩定,將崇明世界級生態島打造成為生物多樣性高水平保護樣板區,長江河口區域水生生物種群數量有所增加,保護生物多樣性真正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強化保護責任
根據《實施意見》,上海將推動各級黨政幹部牢固樹立生物多樣性保護理念,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結合河湖長制、林長制,強化市、區兩級生物多樣性保護責任。
根據國家制定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效考核指標體系,上海將把生物多樣性保護成效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及責任追究、離任審計的重要參考,對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實行終身追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目標和主要任務還將納入各區中長期規劃和相關部門行業的發展規劃,各有關部門要將生物多樣性保護有關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內容,實行目標責任制。
《實施意見》發布後,上海將編制、實施《上海市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畫(2022—2035年)》,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項目儲備庫,更精準高效地推動保護工作。上海將逐步構建以生態保護紅線及自然保護地為核心、城市生態空間網路為框架的就地保護體系。上海還將積極創建國家植物園,建設野生動植物遷地保護基地。
鼓勵社會共治
生物多樣性保護,離不開社會各界的共同參與。
《實施意見》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眾開展或參與多種形式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活動,明確將持續推進生物多樣性公益訴訟,強化公眾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司法保障,鼓勵舉報濫捕濫伐、非法交易、污染環境等導致生物多樣性受損的違法行為,支持科研院所、高校、社會組織等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研究。
為解決生物多樣性保護領域的“信息壁壘”問題,《實施意見》明確,將建設生態保護紅線和生物多樣性監管信息系統,整合各類生物多樣性數據資源,探索建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態環境質量相協同的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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