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環保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2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 發文字號:冀環控〔2007〕236號
  • 發布單位:河北省環保廳
  • 發布日期:2009年05月29日
檔案全文
各設區市環保局、各擴權縣(市)環保局:
隨著我省經濟與社會的快速發展,工業企業發展迅猛,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增大、種類繁多、分布面廣、處置難度大。省內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較晚,工作基礎薄弱,根據近期對我省化工、醫藥和有色金屬行業調查,有相當數量的危險廢物得不到合理利用與處置,對環境安全和公眾的身體健康構成威脅,需要各級環保部門下大力加強監管。為了做好危險廢物的監督管理工作,現通知如下:
1、加大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教育,提高企業依法對危險廢物處置的自覺性,督促企業自律主動進行排污申報登記和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要讓企業自覺的少產生廢物、自覺回收、安全處置,同時採取措施最大限度地綜合利用。各級環保部門要嚴格執法,加強管理,對擅自違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要依法嚴肅查處。
2、各級環保部門要堅持廢物“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原則,積極推進企業、行業、社會三個層面的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
3、建立健全省危險廢物規範管理機制。在已進行調查的基礎上,按照總數80%的要求各市確定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名單,詳細掌握這部分企業危廢的產生和流向情況,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於8月15日前報省局備案。今年年底前危險廢物重點監管企業要分期分批完成《企業危險廢物規範管理實施方案》的制定和審查工作。
4、省局將制定《河北省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以此為手段加強全省危險廢物產生、轉移和處置的全過程的管理。
5、根據調查結果,建立全省危險廢物資料庫,搭建信息平台,為全省廢物綜合利用提供服務,提高廢物循環利用率,最大限度實現資源化。原則上省內能夠處置處理的廢物,不再向外省轉移,外省向我省轉移的將從嚴掌握,省內外轉移距離過於遙遠的原則上不批。
6、加強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管理。對新申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嚴格審查,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不批;對已經取得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加強日常監管。今年8月將組織一次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逾期完不成的吊銷許可證。省局將從明年起,對所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實行集中年檢,每年的6月1日-7月31日進行年檢。
7、危險廢物處置企業相對集中的石家莊(醫藥)、保定(廢鉛)、滄州(廢機油)、秦皇島市(船舶燃料油),9月底前要做出本地區的危險廢物的處置規劃,制定有關行業危險廢物處置技術規範,合理布局,避免低水平、重複建設增加環境監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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