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園綠地設施建設管理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園綠地設施建設管理的通知》是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12年09月19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園綠地設施建設管理的通知
  • 發布機構: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發布日期:2012年09月19日
  • 發文字號:冀建城〔2012〕611號
檔案原文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局)、城管局(公用局),石家莊、張家口市園林局:
近年來,通過深入開展“十佳公園”、“星級公園”評選等活動,我省在公園綠地數量和質量方面都有了明顯提升,但部分公園綠地仍存在衛生環境差、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公園綠地管理水平亟待提高。為落實省政府領導要求,進一步完善公園綠地設施、加強環境衛生秩序管理,更好的為廣大市民服務,我廳決定在全省範圍內對公園綠地及各類設施管理進行集中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公園綠地設施建設
各市要按照公園設計規範(CJJ48-93)合理配置公園綠地內各類設施(包括種類和數量)。結合遊人量增設供市民休憩的場所和設施,如遮雨廳廊、長凳等,園椅設定符合最小服務半徑16m的要求。按照間隔合理、與遊人分布密度相適應的要求,在座椅和餐廳、小賣店等附近配置果皮箱等衛生設施。按照服務半徑不超過250m的要求設定無障礙廁所,小型公園綠地內設定廁所數量不少於1組,大於80畝的不少於2組。繼續完善公園綠地導遊圖、指示牌等標識系統,確保為遊客提供清晰明了的遊覽景點和遊覽路線。增設供市民進行健身活動的場所和設施,如硬質鋪地、草坪及健身活動設施等。精心修建觀景平台、休憩小站、假山水池等,完善服務功能。同時,增設公園文化設施,如石雕、木雕、文化專欄等,體現地域特色。
二、加強設施維護
積極做好公園綠地各類設施維護工作。導遊牌、指路標、說明牌、科普宣傳欄字跡清晰,無破損;果皮箱、座椅,健身器械等維護完好;構築物牆面無脫落破損,無礙整體景觀;定期對公園綠地內各類水體進行疏浚、清淤,清理水草、藻類等,保證水體清潔,水質不低於國家規定的相關標準;廁所指向牌、標牌等標識規範,水沖、盥洗、通風、照明設備完好;路燈、射燈等各種燈飾及噴灌、噴泉、花池、道牙等其他設施無破損失修且使用正常;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規範等。
三、加強園容衛生管理
按照有關規定,強化公園綠地衛生管理。園區保潔要及時,定時沖洗,綠地內無廢紙、食品袋、果皮、菸頭或其它垃圾物,建築、雕塑、路面、植物葉面無明顯浮土(塵埃)。硬化路面無大面積破損、雨後無積水、淤泥,雪後及時清掃清理積雪。水面無漂浮垃圾,水體清潔,無污染。廁所按時開放並設有專職保潔員,便器及管路無污垢、無堵塞、無滴漏,無破損、無污跡、無蚊蠅、無積水;,無異味;發現有礙整潔的亂刻、亂畫、亂張貼等問題,要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清理保潔。綠地內無懸掛、標語、廣告等影響植物生長的物品,無垃圾堆積和焚燒枯枝、垃圾、雜物等現象。
四、加強安全管理
各單位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健全和完善公園綠地各類設施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從組織領導、工作制度、監管機構等方面狠抓綠化施工、搶修、用電、車輛、消防、食品等安全管理。在明顯位置公示安全須知,在危險區域(包括水域等)設定防護措施和明顯的警示標誌;大面積施工作業時設定圍擋;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有水上活動項目的,配備救生船和救生員;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做好做好值班巡邏和安全檢查記錄等,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五、加強服務工作
各市要結合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和文明城市創建活動,按照《城鎮綠地養護管理服務標準》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公園綠地設施管理規章制度,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員工的職業素養和業務素質,著裝整潔、佩戴上崗證、規範服務。設專人對公園綠地設施進行日常保養,發現問題及時組織維修。綠地養護責任單位要公布行業服務承諾,建立舉報投訴機制,試行24小時值班及熱線服務,及時解決好遊人需要解決的問題,全面提高公園綠地建設管理服務質量。
各市園林綠化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從“著力改善發展環境,著力改善生態環境”出發,按上述要求集中精力,在今年9月至10月底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全力“治髒、治亂、治差”,確保公園綠地各類設施整治工作取得實效。我廳將結合園林綠化督導檢查、園林式單位(小區、街道)和星級公園驗評、園林城市驗收及城市容貌“鯰魚行動”等工作,採取定期和不定期檢查、明察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查找並記錄有關問題,督促落實,對問題嚴重的市(縣)限期整改。此項活動情況與園林城市創建和人居環境獎評比工作結合。
各市工作開展情況總結,要在11月10日報省風景園林與自然遺產管理中心。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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