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是為進一步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營造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生態,教育部印發的通知。
2022年3月28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作出部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2年3月28日
《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是為進一步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營造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生態,教育部印發的通知。
2022年3月28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作出部署。
《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是為進一步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營造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生態,教育部印發的通知。2022年3月28日,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
《教育部印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是2022年4月1日,教育部官方網站發布的通知,強調,嚴禁採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類APP、小程式隨意反覆採集學生相關信息。主要內容 為進一步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助推...
《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是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促進教育公平,辦好人民滿意的基礎教育,制定的通知。2023年5月,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發布信息 2023年5月...
《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是教育部辦公廳印發的招生入學通知。通知提出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嚴禁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通知發布 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
26號)精神,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和《市教委關於做好2022年天津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津教政〔2022〕12號)要求,結合本區實際,制定如下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為進一步規範中國小校招生工作,糾正中國小校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違規違紀和違背教育規律的問題,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維護教育公平,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現就有關事宜通...
一、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 (一)落實免試就近入學制度。國小一律實行免試就近入學,以學區為單位實行國小與國中九年一貫對口劃片招生,對口劃片包括“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等方式。“單校劃片”的國中學校採用對口直升方式招生。“...
《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是教育部為推進多校劃片、壓縮特長生招生規模、加強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管理等發布的一則通知。通知出台 2018年2月23日公布《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大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納入日常督導範圍,適時對各地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對於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規招生行為,列入教育部督辦事項,指導地方嚴肅查處追責 。 4.嚴懲違規行為。對於違規招生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後果的學校...
1.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中國小招生工作,進一步規範辦學行為,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制定本市2010年中國小招生及國中生畢業升學考試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經市級人民政府批准,向社會公布。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基〔2017〕21號)、《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號)、《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1年中等...
為做好我市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號)和合肥市教育局...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廣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廣州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穗教規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促進依法辦學,規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現就本市2009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
芙蓉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長發〔2016〕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長辦發〔2016〕5號)、《長沙市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全面提高...
一、深化認識,進一步完善招生和學籍管理責任制 各中、國小要認真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安徽省國小學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基〔2002〕018號)、《關於印發〈安徽省普通初級中學學籍管理規定(...
凡具有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國中畢業生)可在我市參加中考,只能報考我市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擇校生和其他普通高中統招生。凡具有國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同等學歷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不受戶籍限制,均可報讀市、區(市、縣)屬...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規定實施細則(試行)》和《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碧江區2016年國小國中新生招生工作方案 為有效化解城區中國小大班額問題,確保我區普通中國小招生工作規範、有序進行,形成長效管理機制,根據《貴州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轉發教育部辦公廳做好2016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黔教辦基...
2016年,區教委和政府教育督導室及紀檢監察部門將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開展督導檢查。對違反《義務教育法》、違規招生、違規收費、違規辦班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對情節嚴重的進行通報批評,確保招生政策落實到位。本實施細則自2016年4月...
第五條 市、區教育局及城區各義務教育學校開展招生工作,應當做到合法、公平、公開、公正,嚴格執行“劃片就近、計畫招生、免試入學、學位申請、計分排序、合理調劑”的招生政策。市、區教育局應當根據城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學校布局、...
2022年3月,廣東省教育廳印發了《關於做好2022年幼稚園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幼稚園應優先滿足3周歲至6周歲適齡幼兒的入園需求;實行免試入園,除健康檢查外,不得對幼兒和家長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查。通知提出 ...
局教育督導科要將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範圍,切實對各校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對於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違規招生行為,將嚴肅查處追責,切實營造規範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生態。
義務教育方面。2018年5月2日,為著力解決“擇校熱”“大班額”等突出問題,省教育廳印發了《山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國小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特殊教育方面。2017年底,省教育廳聯合多部門印發了《山西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