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福建省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計畫項目的通知

關於組織申報2014年福建省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計畫項目的通知。

通知發布,通知內容,

通知發布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的實施意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若干意見》精神,今年我省繼續組織實施省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計畫,以促進具有良好市場前景、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含量高的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現將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通知內容

一、項目申報基本要求
1、申報單位應是2014年度福建省智慧財產權優勢企業;
2、申報項目實施的專利原則上應為近三年授權的發明專利,且應為有效的授權專利,無權屬、侵權等糾紛。申報單位對項目所依託的專利技術應當具有合法使用權;
3、申報的項目應當已初步投產或準備投產,有望形成產業化並取得良好經濟社會效益;
4、申報單位不得有到期未驗收的省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項目。
5、根據省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4〕23號),省老科協可推薦3項省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項目,推薦的企業應是在閩註冊、併合作轉化實施老科技工作者近年來非職務授權發明專利技術。
6、計畫單列市申報的項目,經評審符合條件的,列入省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計畫,其項目經費由當地財政安排。
二、項目申報程式及要求
1、申報單位應在福建省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計畫項目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註冊;
2、推薦單位由我局統一註冊;
3、申報單位註冊後登錄系統,在網上填報提交申報材料,並上傳相關附屬檔案;
4、項目系統申報時間為8月21日至9月20日;
5、縣(市、區)知識產權局網上審核推薦時間為9月21日至9月25日;設區市知識產權局網上審核推薦時間為9月26日至9月30日;省老科協負責所推薦項目的審核工作,網上審核推薦時間為9月21日至9月30日;各推薦單位應認真審查有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審核合格後推薦上報省知識產權局;
6、各設區市知識產權局和省老科協負責匯總所推薦的申報項目,於10月8日前將項目推薦函及項目申報書一式一份送達省知識產權局,逾期不再受理;
7、每個項目申請省級資助經費額度不超過15萬元,對於列入省專利技術實施與產業化計畫的項目,地方及主管部門應予以配套經費支持。
福建省知識產權局 福建省財政廳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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