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泉州市專利獎評獎規定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泉州市專利獎評獎規定的通知》是一個地方政府日常工作的某個細節的檔案告知

基本信息,泉州市專利獎評獎規定,

基本信息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台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專利獎評獎規定》已經市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泉州市專利獎評獎規定

一、為實施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的實施意見》(閩政文〔2010〕31號),推動專利技術的實施和產業化,提升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促進泉州創新驅動發展,根據《福建省專利促進保護條例》和《福建省專利獎評獎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二、泉州市專利獎是泉州市人民政府為表彰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中國專利而設立的專項獎勵項目。
三、泉州市專利獎的申報推薦、評審和授獎工作,遵從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並接受社會監督。
四、泉州市人民政府設立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掛靠在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負責全市專利獎評審工作的管理與指導;泉州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在市科學技術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泉州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日常工作和專利獎評審的組織工作。
五、申報條件:
(一)泉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
(二)在評審當年1月1日前被授予中國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權(不含國防專利、保密專利);
(三)該專利法律狀態穩定有效,不存在專利權屬糾紛、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糾紛等問題,未被提起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
(四)該專利未曾獲得過中國專利獎項、福建省專利獎項和泉州市專利獎項;
(五)該專利已在泉州市實施,並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六、獎項設定:
泉州市專利獎每年評審一次,設重大發明專利獎和一、二、三等獎,其中:重大發明專利獎1項,一、二、三等獎授獎數不超過30個,一等獎不超過10%,二等獎不超過30%。
(一)重大發明專利獎獎勵人民幣30萬元;
(二)一等獎每項獎勵人民幣15萬元;
(三)二等獎每項獎勵人民幣10萬元;
(四)三等獎每項獎勵人民幣5萬元。
七、評獎標準:
(一)對在國家技術創新領域取得重大突破,在專利技術實施推廣中取得巨大經濟、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項目授予重大發明專利獎;
(二)對參與國內外市場競爭發揮了重要作用,對促進本領域的技術進步與創新有突出貢獻並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發明專利項目授予一等獎;
(三)對在技術創新或專利技術產業化中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專利項目授予二等獎;
(四)對在技術創新或專利技術產業化中取得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的專利項目授予三等獎。
參選項目不符合泉州市專利獎重大發明專利獎評獎條件的,泉州市專利獎重大發明專利獎可以空缺。
對項目實施地在泉州市,獲中國專利金獎的,按泉州市專利獎重大發明專利獎頒發獎金;獲中國專利優秀獎的,按泉州市專利獎一等獎頒發獎金;獲中國外觀設計金獎的,按泉州市專利獎一等獎頒發獎金;獲中國外觀設計優秀獎的,按泉州市專利獎二等獎頒發獎金。
八、泉州市專利獎由泉州市人民政府頒發獎狀、證書和獎金。
泉州市專利獎勵資金和工作經費納入財政年度預算,由泉州市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列支。
九、泉州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工作安排,發布當年度開展專利獎評選工作等有關通知。
十、申報人或單位應提供真實、可靠的評價材料,如實推薦申報項目,應由推薦單位在推薦意見欄內填寫推薦理由,推薦意見作為綜合評審的重要依據。
十一、泉州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聘請相關行業專家、學者組成專業評審組,專業評審組負責對各專業範圍內的專利獎申報項目作出初評結論,並向泉州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候選項目和獎勵等級的建議。
泉州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匯總專業評審組初評意見,向泉州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提出獲獎專利項目和獎勵等級的建議。
泉州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對專業評審組的初評意見進行審議,作出獲獎專利項目和獎勵等級的決議。
十二、泉州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評出的泉州市專利獎獲獎專利項目和獎勵等級進行公示,並根據公示情況進行審核後報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
泉州市專利獎評獎規定實施細則由泉州市知識產權局制定。
十三、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智慧財產權)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泉州市專利獎的單位或個人,由泉州市知識產權局核實後報請市專利獎評審委員會批准給予撤銷獎勵,並追回獎狀、證書和獎金;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推薦單位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專利獎的,由泉州市知識產權局核實後報請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責任。
十五、本規定由泉州市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十六、本規定實施期限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