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晉級全國創新創業大賽企業(團隊)申報2015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的通知

《關於組織晉級全國創新創業大賽企業(團隊)申報2015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的通知》是福建省科學技術廳2015年1月28日發布的一份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福建建省科技廳關於印發第三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福建賽區)暨第二屆福建創新創業大賽方案的通知》(閩科企金〔2014〕6號)及《福建省科學技術廳關於組織申報2015年度省科技計畫項目的通知》(閩科計〔2014〕26號,以下簡稱《2015申報通知》)要求,為做好2014年第三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福建賽區)暨第二屆福建創新創業大賽晉級全國賽的企業(團隊)申報2015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要求
申報基本條件和要求應符合《2015申報通知》,同時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一)申報單位必須是參加2014年第三屆中國創新創業大賽(福建賽區)暨第二屆福建創新創業大賽並晉級全國賽的企業和團隊(具體名單見附屬檔案1)。其中團隊必須以由參賽團隊核心人員於2014年5月1日後在福建省內(不含廈門市)落地註冊的公司作為申報單位。
(二)申報的項目應與大賽參賽項目一致。該項目若已獲得省科技計畫立項支持的(含相同及基本相同),不能再申報。
(三)項目執行周期為2年,申報項目研發起始時間為2015年4月1日,結束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017年4月1日。
(四)申報材料應按照《2015申報通知》要求一次性提交。對未按本通知要求申報、形式審查不通過的項目,不受理該項目補充材料或其他項目補充申報。
二、申報程式及時間
網上申報流程為:申報單位註冊登錄福建省科技計畫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申報管理─增加項目申請書─選擇“創新資金項目”及指南代碼(2015C0301)─填報申請書─上傳附屬檔案。
設區市科技局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負責歸口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審查推薦,並出具推薦函和項目匯總表(格式見附屬檔案2),加蓋公章。申報單位是台資企業,以及合作單位是台灣地區的,應在申報項目匯總表中註明。
本批項目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3月5日,推薦單位應在2015年3月20日前完成網上推薦,並將推薦函和項目匯總表一式1份寄送達省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2015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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