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簡化住房公積金業務部分申請材料的公告

《關於簡化住房公積金業務部分申請材料的公告》是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05月14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簡化住房公積金業務部分申請材料的公告
  • 發布單位: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8年05月14日
  • 公文種類:公告
檔案全文
為深化住房公積金“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方便職工辦事,自2018年5月15日起,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包括開戶、提取、轉移、封存、銷戶等)時,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證明材料複印件。在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中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部分、住房公積金政策性貼息貸款)申請和貸後業務時,不再需要提供身份證明、婚姻證明、離退休證明和購房首付款證明的複印件。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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