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當前高等工程專科教育幾個問題的通知

關於當前高等工程專科教育幾個問題的通知,是國家教委於1995年6月20日發布的關於“高等工程專科教育”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當前高等工程專科教育幾個問題的通知
  • 發文機構:國家教委辦公廳
  • 發文時間:1995年6月20日
  • 發文字號:教高廳[1995]4號
檔案發布,檔案全文,

檔案發布

1995年6月20日,國家教委辦公廳發出《關於當前高等工程專科教育幾個問題的通知》。

檔案全文

國家教委辦公廳關於當前高等工程專科教育幾個問題的通知
教高廳[1995]4號
國家教委《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專科教育工作的意見》(教高〔1991〕3號,以下簡稱教高3號文)下發以來,我國高等專科教育有了較大的發展。為了更好地提高工程專科教育質量,確保專科教育持續、穩定、健康的發展,對當前高等工程專科教育中亟待解決的幾個問題通知如下:
一、重申普通高等學校工程專科教育的基本修業年限定為3年。自1995年起各高校不應再開辦修業年限為2年學制的工程類專科專業。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對所在省、市、自治區各高等學校工程專科的修業年限應實行監督和管理,對違背國家教委有關學制規定的學校和專業,有權停止其相應專業的招生和頒發相應專業的畢業證書。
二、高等工程專科與本科教育是兩種不同類型的高等教育,在培養目標、培養模式、教學方針、教學內容等方面均有重大區別。那種把在校的不合格的本科生轉為專科生(本降專)和把優秀專科生轉為本科生(專升本)做為一種激勵制度的做法是不當的,應予中止。
三、重申本科院校舉辦普通工程專科專業要經過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各省、市、自治區和部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國家教委關於普通高等學校專業設定的有關規定和《普通高等學校工科專科基本專業目錄》,加強對工程專科專業的申報和審批工作。對不滿足專業設定條件和教學質量得不到保證的專業,應限期進行整頓,在限期內仍然達不到專業設定要求的專業,應停止招生。
四、不同類型的學校,有不同培養任務要求,各省、市、自治區和部委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各高校培養任務的主次,合理安排本科院校的本、專科招生計畫,專科生所占比例,不宜過大。
五、已開設工程專科專業的本科院校應把專科教學納入學校的統一管理,要設立專科教學專職管理崗位,要健全專科教學管理檔案和規章制度,使專科教育的教學管理實現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