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廣西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的通知
桂發改規劃〔2006〕713號
各有關單位:
《廣西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通過。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具體內容
廣西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
“十一五”期間,我區的對外開放水平進一步提高,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步伐將進一步加快,社會對各級各類人才的需求以及人民民眾對教育的需求將呈現多樣化、個性化傾向,人民民眾接受優質教育的需求更加旺盛,教育發展競爭將成為地區間競爭的重要核心內容。加快教育發展,是把我區巨大人口壓力轉化為人力資源優勢的根本途徑。為了更好地統籌我區教育事業的發展和改革,支持富裕文明和諧廣西建設,加快富民興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特編制本規劃。
第一章 基礎和環境
一、已經取得的成就和基礎
經過建國以來幾十年特別是本世紀頭五年的努力,我區教育迎來了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一)農村義務教育接近全面普及,2005年底全區“兩基”(基本普及九年義務教育,基本掃除青壯年文盲)達標縣區達到98個,人口覆蓋率達到92%;到 2007年可以在全區全面實現“兩基”。(二)普通高中發展迅速,規模進一步擴大,在校生達70萬人。(三)中等職業教育恢復和發展,走上了快速發展軌道,在校生達47萬人,全區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46%。(四)普通高等教育連續7年擴招,規模持續快速發展,普通本專科在校生達33.8萬人,研究生達1萬多人,高等職業教育的發展勢頭更好,全口徑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15%,開始進入高等教育大眾化階段;高等教育結構布局得到最佳化,辦學條件隨著辦學規模的擴大而改善。(五)少數民族教育和女童教育取得巨大成就,高中階段以下各級各類教育的少數民族在校生比例已經與民族人口比例大體相當,高等學校本科及本科以下教育在校生中少數民族學生在區內生源中的比例也接近少數民族人口的比例,國小、國中女童入學率與男童的差異縮小到1%以下。(六)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得到推進和落實,特別是義務教育管理體製得到了較好的落實,中國小教師工資由縣統一發放的制度得到了較好的貫徹,“兩免一補”(免雜費,免課本費,補助寄宿制貧困生生活費)政策的實施,對義務教育的發展和鞏固起到了促進作用。(七)初步建立了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招生、就業、助學、收費等制度。(八)教育法制建設取得初步成效,推進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工作。(九)擁有一支訓練有素、經驗豐富的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十)信息技術教育普遍開展,現代遠程教育技術在大部分地區得到套用,教育管理信息化和教育教學信息化程度提高。(十一)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得到了加強和改進,加強了黨的建設,增強了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說服力、感染力。(十二)教育行政管理和學校管理更加規範,教育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十三)教育發展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向社會輸送了大量專業人才,促進了國民科學文化素質,特別是勞動力素質的明顯提高,對科學技術發展和普及也做出了重大貢獻。總之,“十五”期間廣西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教育起到了先導性、全局性和基礎性的支撐作用。
二、主要存在問題
我區教育發展和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出現並存在諸多的矛盾和問題,集中表現在:(一)教育發展的總體水平在全國居後,特別是高中階段以上教育與全國平均水平有很大的差距,教育供應不能滿足教育需求的矛盾突出。(二)基礎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區域發展不平衡,農村,特別是少數民族散居地區的教育整體薄弱,城鄉教育差距有擴大的趨勢。(三)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三者發展不夠協調,高中階段教育瓶頸問題突出,部分學生年齡偏小且沒有就業技能就進入社會,給社會增加了壓力。(四)教育經費投入不足,特別是公共財政支持還不完全到位,教育投入占GDP的比例偏低,教育經費難以支撐義務教育的良好運行,代課教師問題沒能根本解決。(五)教育公平問題仍然突出,農村人口占有的教育資源偏少,農村貧困家庭、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弱勢群體的適齡人群上學、升學困難。(六)民辦教育發展尚處於初始階段,還存在一些環境性制約因素。(七)教育要素資源短缺,教育用地和部分地區部分類型師資短缺成為教育快速發展的巨大障礙。(八)教師隊伍不能完全適應時代要求,新教師補充缺乏有效機制,有編不補普遍存在。(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仍然艱難。(十)教育結構和人才培養模式的調控機制不健全,主動適應社會環境變化的能力不強。(十一)教育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相對滯後,權力與責任的分配不明確或不科學問題普遍存在,現代學校制度和學校員工管理制度仍在探索過程中。(十二)教育亂收費問題和教育質量不高的問題在個別地方仍然存在。
三、環境條件
“十一五”期間外部環境總體上對我區教育發展有利,但也存在一些制約因素。對我區教育發展和改革有較大促進作用或制約作用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一)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更多地得到人民民眾和社會各界的認可,地方政府辦教育和人民民眾要求接受教育的意識增強並趨於理性,教育的可用資源明顯增加。(二)經濟總量不斷壯大,生產總值年平均增長10%左右,2010年人均生產總值比2000年翻一番以上,經濟成長速度高於全國水平,經濟社會發展對教育事業發展的促進和保障力度增強。(三)落實科學發展觀、富裕文明和諧廣西建設以及經濟成長方式轉變,對教育發展提出更高的要求。(四)高等教育適齡人口處於高峰期,高中、國中和國小階段學齡人口處於下降階段,幼兒教育學齡人口開始回升,高等教育供求關係持續緊張。(五)後發展地區尖銳的經濟社會矛盾和資金困難,對教育發展提出嚴峻的挑戰。(六)社會新增就業崗位不足的現實情況以及國家控制高等教育發展節奏的政策,可能對我區高等教育的持續快速發展帶來政策性制約。
面對新時期難得的歷史機遇和嚴峻挑戰,我們必須動員和依靠全區各族人民,充分爭取和利用國家的政策支持,抓住機遇,開拓創新,把我區教育事業推上新台階。
第二章 指導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指導思想
“十一五”期間教育事業發展和改革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堅持以人為本,堅持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尊重民眾意願,尊重市場取向,鞏固成果,深化改革,創新體制,加強法制,擴大總量,提高質量,最佳化結構,提高效益,實現教育協調持續發展,促進我區從人口大區向教育大區轉變,建立和完善適應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為建設學習型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二、基本思路
“十一五”期間教育事業發展和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從廣西實際出發,抓住機遇,創新體制,統籌教育的規模、質量、結構、效益,統籌各級各類教育、城鄉教育和區域教育的協調發展,統籌教育事業的發展、改革和穩定;以高等教育為龍頭,拉動普通高中教育的發展和義務教育的鞏固提高;以高等、中等職業教育為主要增長點,以民辦教育為主要增長方式,擴大高中以上教育規模;以改革為動力,以重大項目為載體,實現教育發展關鍵點和難點的有效突破,有效擴大教育資源;以農村教育為重點,加強教育薄弱環節,促進教育公平;以推進素質教育為主線,普及義務教育、發展職業教育、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加強教育與經濟社會的結合,重視發揮學校服務社會的功能,不失時機擴大國際間和區域間的教育合作,發揮開放效應和市場效應,使教育充滿生機與活力;調動社會一切積極因素,共同辦好和諧的、人民滿意的教育事業。
第三章 主要任務與目標
一、主要任務
“十一五”期間教育發展和改革的主要任務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普及和鞏固義務教育,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大幅度提升高中階段教育的入學率,提高高等教育質量和大眾化水平,深化教育管理體制改革,突破學校內部管理改革的主要障礙,基本實現義務教育辦學條件標準化、教育服務規範化和教育管理法制化,為到2020年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的教育目標打下基礎。
二、事業發展的主要目標
幼兒教育:全區學前三年受教育率達到50%以上,學前一年受教育率達到83%以上;城鎮幼兒學前三年受教育率達到80%以上,農村幼兒學前三年受教育率達30%以上。
義務教育:到2007年全區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人口覆蓋率達100%;鞏固“普九”成果,到2010年國小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國中輟學率控制在3%以下,國中學生三年保留率達到91%以上。
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規模達到170萬人左右,毛入學率達70%左右,普通高中在校生與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規模大體相當。城市的城區和經濟發達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
高等教育:普通本專科在校生達58萬人,其中本科約占42%左右;在校研究生達3萬人(含專業學位研究生)左右,其中博士研究生達0.1萬人左右;成人高等教育及其他形式高等教育在學學生約31萬人;高等教育總規模達到92萬人左右,全口徑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22%左右(計算我區生源在全國各地就讀的學生)。
少數民族教育:本科及本科以下各級各類教育少數民族學生在區內生源學生中所占的比例與少數民族人口的比例基本相當。
特殊教育:完成30萬人口以上的縣每縣一所特殊教育學校、30萬以下人口、殘疾兒童少年比較集中的縣在國小和國中設立特殊教育班的建設布局,基本保障殘疾少年兒童上學的權利。
民辦教育:幼兒教育階段民辦教育在校生達到40%以上的比例,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民辦教育在校學生達到20%左右的比例。
培訓:平均每年各類培訓達到500萬人次以上。
掃除青壯年文盲:青壯年文盲率控制在3%以內。
教育交流與合作:面向東南亞和泛珠三角區域的教育交流與合作邁上新台階,外國留學生達0.5萬人左右。
素質教育:素質教育得到切實的推進,德育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和改進。
漢語教育:國語基本成為工作用語、服務用語和教育教學用語,在城市初步普及國語,漢字社會套用基本規範。
人群受教育水平:新增勞動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11年左右。
三、辦學條件建設主要目標
師資結構:幼稚園教師和國小教師學歷合格率接近100%,專科以上學歷達到60%以上,鄉鎮中心校、縣城和城區國小新教師全部達到專科學歷,有一定數量的本科學歷教師;國中教師學歷合格率達到98%以上,其中本科以上學歷達到40%左右;普通高中教師學歷合格率達到90%以上,有一定比例的研究生學歷的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專任教師中本科學歷教師比例達到80%以上,“雙師型”、“一體化”教師的數量和水平基本滿足職業教育發展的需要;普通高等學校教師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比例達到40%左右;各級各類學校教師職稱結構趨於合理。
基本辦學條件:基本實現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標準化,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條件基本達到有關標準。
班額:基本做到國小每個教學班的學生數控制在45人以下,中學控制在55人以下。
信息化:基本實現教育管理信息化,教學信息化水平有顯著提高。
公用經費:生均公用經費達到國家或自治區制定的基準定額。
危房改造:基本消除現存D級危房。
四、改革的主要目標
管理體制:落實國家推行的各級各類教育管理體制,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運行機制。
法制建設:建立較為完備的教育法律法規體系,提高教育執法能力,依法辦學和依法管理教育的局面基本形成。
公辦學校管理:建立科學的對公辦學校的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相應標準和規範。
人力資源管理: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環境和人才流動要求的學校用人管理制度和分配製度。
經費保障機制: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助學制度:形成比較完善的資助各級各類教育家庭貧困學生的助學制度。
教育體系:形成高等職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一般學科教育與職業教育互相銜接,學歷教育與培訓互相結合,受教育者有充分選擇自由,規則完善的立體交叉的教育體系;建立新型的教師培養和培訓體系。
多元辦學體制:初步形成和完善自治區、市、縣三級政府辦學、民辦機制辦學、多種所有制(包括混合所有制)辦學並舉的多元辦學的格局。
終身教育:初步建立起終身教育體系的基本框架。
第四章 深化改革創新機制
改革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動力。通過管理體制改革、制度建設和機制建立,使教育管理體制、教育管理制度和教育運行機制更具開放性和完備性,更加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步建立和改革開放的新形勢,有力地促進教育事業的發展。
1.堅持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強化政府對義務教育的保障責任,建立各級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建立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履行教育責任的有效監控機制;配合各級黨委落實和完善自治區黨委對地方黨政主要領導教育發展責任的監督制度;建議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把政府履行教育事業發展責任的情況列入督查評議的重點。
2.完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按照“在國務院領導下,分級管理、地方為主、政府統籌、社會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要求,完善自治區人民政府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市、縣人民政府統籌市域和縣域職業教育的作用,簡化行政管理方式,強化學校自主辦學的能力和適應市場的能力。
3.完善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兩級管理、以自治區人民政府管理為主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體制。充分發揮中心城市在高等教育發展中的作用,完善中央、自治區與市三級政府舉辦公辦高等學校的格局,鼓勵市級政府舉辦本科高等學校和高等職業學校。
4.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和信息公開制度,推進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全面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條例》,制訂《廣西促進民辦教育實施辦法》,重點在教育管理、教育經費、區域協調、教育公平等方面進一步健全教育法規體系,完善教育發展保障機制;規範教育行政部門行為,依法審批,依法管理,減少管理上的隨意性;建立和健全學校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嚴格按章辦事,重大決策必須經過規定的決策程式,做到政務公開透明,程式合法,運轉規範,管理科學;制定學校向社會公開信息的制度;按照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行政管理體系的要求,加強教育督導制度建設。
5.系統修訂完善高中階段以下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條件標準。
6.制定和完善規範各級各類學校辦學行為的有關制度(教育服務標準或辦學行為規範)。
7.完善義務教育監測與控制體系。在新形勢下,借鑑已開發國家和先進省區的經驗,修訂完善義務教育督導各項制度,形成完整實用的義務教育監測和控制體系。
8.改革教育撥款制度。教育撥款要更好地體現公共財政對教育發展的保障、激勵和引導作用。
9.改革政府對公辦高等學校的管理。通過改革,促進公辦高等學校自主發展,為推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創造條件。
10.繼續深化高等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
11.推進教師聘任制改革。根據國家關於推行教師聘任制的部署,穩妥推進,逐步建立起促進教師隊伍最佳化和人才流動的新機制。
12.完善扶貧助學制度。做到保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因家庭貧困而輟學,家庭貧困的優秀國中畢業生能通過免學費或獲得獎學金等方式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實現助學制度向中等職業教育的覆蓋,完善以“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獎助學金、減免學費”為主要方式的高校資助貧困生政策。
13.完善教育系統廉政體系,為教育發展和改革提供保證。
14.完善教育科學研究制度。堅持科研興教、人才強校的思想,加強教育科研工作;組織精幹隊伍認真研究教育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加強教育規劃和重大教育方針政策的科學論證、科學決策;健全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式,實行決策聽證制度,增強教育決策和管理的科學性和民主性。
第五章 加大投入擴充資源
教育投入是教育的生命線,加大投入是教育發展和改革的難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促進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要求各級政府把更多的資金,更多的資源投入教育事業,調動社會一切可用資源,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
15.建立公共財政體制下的教育投入體制。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教育投入,實現《教育法》所要求的“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並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自治區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例按決算每年有所增加。
16.建立和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爭取出台自治區《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辦法》(暫名)。增加各級財政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生學雜費, 提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公用經費保障水平, 建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鞏固和完善農村中國小教師工資保障機制。逐年提高公用經費保障水平,到2010年我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公用經費保障水平達到國家制定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公用經費基準定額水平。加大轉移支付資金用於教育部分的監管力度,保障中央轉移支付資金中政策規定用於教育部分全部用於教育投入,杜絕擠占、挪用、截流教育經費現象。
17.建立穩固的職業教育投入機制。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檔案中有關職業教育經費投入的規定,各級政府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改變各級財政對職業教育撥款偏少的狀況,改進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支持方式,促進職業院校深化改革,加快發展。
18.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機制。堅持高等教育投入以自治區財政投入為主渠道不變,拓寬市級政府舉辦高等教育的範圍和規模,引導民營資金進入舉辦民辦高等學校;自治區財政教育投入的增量部分,更多地向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的高等學校傾斜。
19.完善非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堅持非義務教育學校按教育成本及公辦、民辦性質核定收費標準的政策;配合財政投入方式的改革,把一般專科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的收費政策統一起來,適時、適度調整本科教育的收費標準,逐步改變高等職業教育的收費標準過多地高於本科教育的狀況;以業主自籌、社會融資、金融信貸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源流入非義務教育,擴大優質教育資源。
20.把教育發展用地列入市、縣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滿足公辦和民辦教育發展用地需要。南寧、桂林、柳州、北海等市連片規劃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發展用地;依法對教育用地(包括民辦教育用地)按公益事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減免一切可以減免的收費,儘量降低教育用地成本和學校基本建設成本。
21.進一步規範經費管理和監控,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嚴格財務制度,規範學校收費行為,適時實行全部學校年度財務狀況向社會公開的制度;各級政府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教育經費投入、收費和使用管理的審計監督,確保教育經費依法撥付到位及規範收費,努力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22.加強教育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以套用為導向,努力構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硬體、軟體共享的網路教育公共平台;加強教育信息資源建設,配合國家優質教育資源庫和國家信息教育資源服務體系建設做好相關工作;擴大和完善教育管理信息體系;繼續推進現代遠程教育工程;加強數字校園建設。
第六章 調整布局最佳化結構
全面最佳化教育結構與布局,是教育協調、持續、健康發展的必要保證。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科學調整學校布局和各級各類教育的結構布局,最佳化學科專業結構和課程結構,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
23.擴大高中階段教育規模,消除我區教育發展的瓶頸制約。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擴充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辦學資源,努力擴大招生規模。
24.完善幼兒教育體系。幼兒教育要形成以公辦幼稚園為骨幹和示範,以社會力量舉辦幼稚園為主體,公辦與民辦、正規與非正規教育相結合的發展格局,同時建成以幼稚園為中心,其他幼兒保育及監護人培訓服務同時並舉的幼兒教育服務網路;全區建成100所左右的示範幼稚園,各縣(區)建成1-2所一類幼稚園,各鄉鎮建設1所以上公辦幼稚園,市、縣、鄉鎮、村以及人口較多的自然村建設一批規範的民辦幼稚園;把幼稚園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中;充分利用國小學齡人口下降後富餘的教育資源發展幼兒教育。
25.適當調整中國小校及教學點的布局。根據各地實際情況,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指導下進行中國小校及教學點布局調整;國小、國小教學點和農村國中布點適當減少,但必須保留因民族語言或交通狀況等原因不利於撤併的國小和國中特殊校點;按照“兩基”攻堅規劃,重點支持建設600所左右的農村寄宿制學校,其中大多數是貧困山區寄宿制國中學校;部分人口眾多的縣,根據城鎮化發展的實際情況,可在縣城規劃建設規模較大的國中學校。
26.增加普通高中學校布點。提高獨立普通高中和城鎮普通高中的比例,把70所左右的完全中學改造為獨立普通高中;引導新建50所左右的獨立普通高中,主要建在縣城和市區並且大多數以民辦機制運行。
27.調整中等職業學校布局。根據區域和縣域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以及勞動力轉移的需要,結合振興職業教育九大工程建設,以加強職業院校基礎能力為核心,自治區重點扶持建設50個縣(市、區)級職業教育中心,重點建設85所示範性中等職業學校(共100所示範性職業院校,其中高等職業學校15所);通過法定程式,採用合併、聯辦、共建、劃轉等方式整合一批規模小、條件差、專業結構雷同、地理位置相近的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擴大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校均規模;引導新建一批民辦中等職業學校,更多地依靠就業市場配置職業教育資源。
28.調整高等學校布局。把7所成人高等學校中的6所(廣西廣播電視大學除外)以各種方式轉制為普通高等學校或與其他教育資源重組。鼓勵建設一批民辦高職學校和獨立學院。大致形成35所左右本科高等學校(包括7所左右的以大學冠名的學校,10所左右的獨立學院),45所左右高職(高專)學校(包括民辦高職學校15所左右),1所廣播電視大學的格局。
爭取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3個,博士學位授權點總數突破50個;新增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到2個,碩士學位授權點總數突破600個。
29.調整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結構和課程結構。緊密結合我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和就業市場的變化,調整高等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專業結構和課程結構。當前要減少師範專科和一些職業性不強的專科專業,加強緊缺專業和部分工科專業的布點和建設。針對資源型工業和臨海工業新開工的大型企業及其產業鏈的用人需求,提前設立專業培養技能人才;對護理、金融等已經提高用人標準的行業,要提升相應專業的辦學層次和辦學水平。
30.調整繼續教育結構,構建終身教育體系。積極發展多樣化的高中後和大學後繼續教育,統籌各級各類教育資源,充分發揮普通高等學校、廣播電視大學和成人教育機構的作用,進一步拓展遠程繼續教育網路,積極推進社區教育,形成終身學習的公共資源平台。
第七章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是貫穿各級各類教育的一條主線。充分動員廣大教職員工,充分利用社會的教育資源,積極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教育教學水平的全面提高。
3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關心每一個學生,使每一個學生在德、智、體、美各個方面得到充分的發展,提高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
32.堅持德育為先,健康第一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精神,探索德育新途徑、新方法,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合作能力和生存能力,增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加強高校馬列主義、哲學社會科學教學研究;參與文化廣西建設,強化校園文化建設,建設一批具有鮮明特色、適應素質教育要求的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學校要為學生實習實踐提供設施與服務;加強親職教育與社區教育,完善學校、社會和家庭三位一體的學生德育網路,強化心理健康教育,開展體育健康和衛生達標活動,促進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
33.推進課程改革和教育內容、教育方法和模式的改革。通過加強師資培訓和教研指導,促進基礎教育領域的幹部、教師領會課改的新理念;加強實施中國小地方課程,力爭在校本課程的開發研究上有新的突破;縣城和城市中國小基本普及外語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加強對農村中國小課程改革的指導;大力開展創新教育,改革課堂教學方法,培養學生的主體意識、科學探索精神和創造性思維能力;中等職業教育和高等教育學校也必須把推進課程改革及教育內容、教育方法和模式的改革作為一項重要的常規工作常抓不懈。
34.探索和完善對學生的考試評價制度和對教師的考核評價制度。
35.為學校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提高政府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能力,明確行政部門和學校在推進素質教育中的責任,引導社會、學生家長全面認識和評價學校,使素質教育深入人心。
第八章 普及和鞏固義務教育
農村義務教育在“十一五”期間依然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強化政府行為,全面普及和鞏固義務教育,促進義務教育公平。
36.以解決貧困家庭子女上學問題為工作重心,實現義務教育人口全覆蓋。繼續把農村義務教育當作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來抓,未實現“兩基”的縣,嚴格按“兩基”攻堅規劃的時間安排推進“兩基”工作;加大對義務教育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力度。
37.加強對民族聚居地區和邊境地區的政策扶持。加強對民族聚居地區和邊境地區的教育經費支持和教育督導力度,對上述地區的教育行政幹部和校長組織培訓,增強地區發展教育的支撐能力,提高幹部管理教育的水平和能力;加強對上述地區的義務教育學生的助學力度,鞏固和擴大寄宿制民族班的規模,繼續關注少數民族地區女童上學狀況;鞏固、提高壯漢雙語教學。
38.進一步提高入學率,嚴格控制輟學率。已經通過“兩基”驗收的縣(區),要把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學質量,降低輟學率為工作重點,繼續提高義務教育水平;分清責任,落實政策,市縣區政府要為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提供與當地學生同等的義務教育;採取措施解決學生因厭學而輟學和城鎮學校因班額過大影響教學質量導致學生輟學的問題。
39.以標準化建設的方式改造薄弱學校。結合義務教育階段校舍維修長效機制的建立,輔以必要的專項工程建設,使義務教育學校建設水平全部達到規定標準以上;特別注重解決桂東南地區學校建設標準偏低的問題;配足公辦教師,妥善解決代課教師問題,實現義務教育階段的均衡發展。
40.推進教學改革。以素質教育為主線,以課程改革為主題,統一部署,配套政策,推進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41.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合格學校督導評估活動。對學校的標準化建設、依法治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情況進行綜合的合格評估。
42.採取措施解決“普九”過程中遺留的債務問題。
第九章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
大力發展和全面振興職業教育,是配合工業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進程的重大舉措,也是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率和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中教育結構調整的必然要求。集中力量,精心實施振興職業教育的系列工程,把職業教育推上新的水平。
43.堅持把職業教育發展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教育工作的戰略重點,明確發展目標,以項目為載體實現關鍵點的有效突破。實施振興職業教育九大工程(見第十三章)。
44.堅持多元辦學格局,擴大職業教育規模。繼續完善“政府主導、依靠企業、充分發揮行業作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公辦與民辦共同發展”的多元辦學格局,推動職業院校與企業的密切結合,探索以公有制為主導、產權明晰、多種所有制並存的辦學體制;支持職業院校更大範圍地整合職業教育資源,開展多種模式的聯合辦學和集團化辦學。
45.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通過實施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工程,切實推進職業教育辦學思想的轉變,積極推動職業教育從計畫培養向市場驅動轉變,從政府直接管理向巨觀引導轉變,從傳統的升學導向向就業導向轉變;大力推行工學結合、校企合作、訂單辦學的培養模式,逐步推行彈性學習制度和半工半讀制度;根據市場和社會需要,及時調整專業方向,不斷更新教學內容,把企業套用的新技術引入學校教學,改進教學方法;繼續加強職業院校與企業的交流合作,加強實訓教學和實習教學環節,強化職業教育學生動手能力和職業技能的培養,推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
46.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通過實施百所示範性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百個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工程、百縣職教中心專項建設工程、萬名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工程,普遍改善職業院校的辦學條件,提高縣級職教中心建設水平,確立一批在辦學理念、人才培養模式、教育教學改革、工學結合、半工半讀、資源共享等方面起高水平示範作用的職業院校,實施以專業骨幹教師、緊缺專業師資、農村骨幹教師為重點對象的培訓項目,提高職業院校教師的綜合素質和職業能力。
47.推進職業院校內部管理改革,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深化公辦職業學校以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為重點的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改革公辦中等職業學校校長選拔任用制度,落實校長負責制;推進職業學校全員聘用制,實行崗位管理。
48.完善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建立健全職業院校學歷教育與職業資格認證相結合的制度,把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院校教育結合起來。
49.建立完善職業院校貧困家庭學生助學制度。要建立和完善職業教育的助學體系,使對職業教育貧困家庭學生的助學力度與對同級非職業教育學生的助學力度相當。
第十章 提高高等教育質量
教學質量是高校辦學的生命線。要堅持產學研結合,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改善辦學條件,加強教學管理,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增強為廣西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的能力。
50.堅持提高質量與擴大規模並舉,加快高等教育的發展。爭取到2010年普通本科在校生達到24萬多人,高職(專科)在校生33萬多人,年平均增長率在11%左右,保持與經濟同步增長;繼續大力發展研究生教育。
51.增強高校自主創新能力,提高科技服務水平。認真貫徹落實“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發展方針,以服務工業化、城鎮化、新農村建設、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為重點,積極參與區域創新體系建設,不斷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創新能力,加強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推進產學研結合,爭取高校科研經費、科研項目和專利申請(授權)數量比“十五”期間翻一番,使高校成為廣西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知識源、技術源,成為培養高層次人才的主要基地。
52.加強高校教學科研基礎設施建設。繼續實施廣西大學“211工程”和“省部共建”廣西大學和廣西民族大學工程。建設100個高校重點學科和100個高校重點實驗室,支持廣西大學、廣西醫科大學、廣西師範大學、廣西民族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等高校的重點學科和公共設施建設。建設15所自治區級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並爭取5所成為全國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20個自治區級高等職業教育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
53.深化高等教育教學改革。以就業為導向,按照服務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改造老專業,設定新專業,最佳化專業結構,構造一個能夠不斷主動適應並服務廣西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有特色的學科專業體系;加大“新世紀廣西高等教育教學改革工程”和“三品三重一名工程”(精品專業、精品課程、精品教材和教學名師建設工程)建設力度,產生一批推動教育教學改革的標誌性成果;進一步推行學分制教學管理制度;以培養學生的就業能力、創新能力、創業能力為重點,加強實習實訓教學環節;積極實施“雙證書”培訓制度,努力使90%以上的高等職業教育學生畢業時獲得“雙證”。
54.建立健全政府監控、社會參與和學校自我完善、自我約束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堅持教育行政部門對高校基本辦學條件的定期監控,積極配合教育部做好五年一輪的普通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和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工作;建立高校定期向用人單位了解人才培養質量的信息反饋機制;定期向社會公布高等教育教學狀態數據。
55.積極開展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擴大教育對外開放。積極引進境外優質教育資源合作辦學,廣泛開展穩固的、高水平的項目合作;繼續提高公派出國人員培養層次,大力發展來華留學事業,擴大面向國外特別是東南亞國家的招生。
56.加強畢業生就業工作,努力實現畢業生充分就業。要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工作,關心每一個學生的成才,關心每一個畢業生的就業,不斷提高畢業生就業工作水平、畢業生就業質量和畢業生就業率,使全區高校畢業生當年9月1日就業率達到80%。
第十一章 鼓勵發展民辦教育
民辦教育是我國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真貫徹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實施條例,認真貫徹自治區關於扶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法規和政策,努力促進民辦教育在各級各類教育中的健康發展。
57.在本科高等教育層面,重點支持獨立學院的發展。在招生計畫安排、用地指標等方面優先滿足獨立學院發展的需要;規範建設獨立學院,規範獨立學院的辦學行為。
58.在專科高等教育層面,繼續支持穩步發展民辦高等職業教育。
59.高中階段教育,重點支持發展民辦中等職業教育。
60.義務教育階段,一般不鼓勵發展民辦教育,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在少數情況特殊的地區委託民辦學校辦學。
61.幼兒教育階段,鼓勵大力發展規範的民辦幼稚園,為普及農村幼兒教育作貢獻。
62.在職業教育培訓領域,充分發揮各類民辦學校和培訓機構轉向靈活的優勢,開展新技術和新技能培訓。
63.完善政策,促進民辦學校建立自主管理、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良性發展機制,誠信辦學,辦出特色,創出名牌;引導民辦學校建立穩定的專任教師隊伍,提高教育教學水平。
第十二章 加強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建設
教師是教育的第一資源,學校辦學以教師為本。在教育發展全局中要充分體現教師教育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加強教師隊伍和管理隊伍建設。
64.大力加強師德建設工作,提高教師隊伍職業道德水平。把師德作為教師工作考核的首要內容和職務聘任的重要依據,使教師隊伍職業道德水平有明顯提高,教師在社會上享有良好聲譽。
65.進一步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創新農村地區教師補充機制。積極穩妥地推行全員聘任制,強化職務結構比例和崗位管理,真正做到科學設崗、公開招聘、競爭上崗、擇優聘用、嚴格考核、契約管理,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學校特點、能夠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人事管理運行機制,促進優秀人才的湧現和成長;突出加強農村教師隊伍建設,統籌城鄉教師資源,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持農村教育;結合“農村學校特設教師崗位”、“農村高中培養教育碩士師資”等工作,逐步探索形成農村地區教師補充的新機制。
66.構建和完善開放、靈活的教師教育體系,最佳化教師來源結構,提高師資質量。分級建立一批規範的教師教育基地,創新教師培養培訓模式;在堅持以教師教育為主渠道的同時,通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擴大教師來源渠道;教師上崗前必須接受規範的教師教育或教師資格證書教育(培訓),取得教師資格;促進傳統與現代培訓網路相結合,繼續組織實施“教師教育網路聯盟計畫”,全面、持續開展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的全員培訓和骨幹培訓,形成以特級教師和骨幹教師為龍頭的骨幹教師隊伍梯隊。
67.研究制定全區職業教育學校教職工編制標準。科學合理核定職業教育教職工編制,大力加強職業學校“雙師型”、“一體化”教師隊伍建設,吸引行業、企業技術人員到職業學校工作或兼職。建立職業教育教師到企業實踐的制度。
68.採取有效措施,保障農村教師待遇。按《教師法》要求確保農村中國小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改善農村教師的住房條件,在邊遠貧困山區的中國小建設一定數量的流動教師公用住房,在寄宿制學校配套建設教師生活管理用房。
69.加強教師隊伍管理,解決代課教師問題。依法加大對教師隊伍的管理力度,把解決代課教師問題列入教育督導範圍,督促各地積極穩妥地解決代課教師問題;到2010年,全區基本解決代課教師問題。
70.以高校人才小高地為建設重點,整體推進高校人才工作。組織實施“廣西高校人才小高地建設創新團隊資助計畫”,培養和匯聚一批具有國內外領先水平的學科帶頭人,形成一批優秀的創新團隊;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根據學科建設需要吸引高學歷、高職稱的人員到我區高校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在職教師的培養培訓,進一步提高在職教師的學歷層次、業務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質;充分挖掘社會教育資源,實現教師資源共享,構建一支“專職為主,兼職為輔,專兼結合”的高校教師隊伍;進一步深化制度改革,加大力度獎勵做出突出貢獻的高層次拔尖人才,建立符合高校特點的崗位津貼制度,吸引和穩定優秀拔尖人才。
71.研究制定和完善中國小校長管理制度,提高校長隊伍整體素質和管理水平。在進一步完善中國小校長持證上崗制度的基礎上,研究制定和推行校長職級制、校長任期目標責任制,提高校長隊伍職業化水平。
72.加強教育管理幹部培訓,特別是教育局局長和高等學校中層以上管理幹部的崗前、崗後培訓。
第十三章 重大項目
通過實施重大項目實現教育發展關鍵點的有效突破,實現教育資源的快速增長。“十一五”期間我們規劃實施以下九項重大項目。
73.“兩基”攻堅工程。是“十五”期間項目的延續。項目從2004年開始實施,計畫到2007年完成。“十一五”期間要完成“兩基”任務並通過驗收的有12個縣(德保、那坡、樂業、西林、三江、融水、大化、東蘭、巴馬、鳳山、都安、天等 )。“兩基”攻堅要完成以下任務:一是以實施“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為突破口,建設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二是資助義務教育階段家庭貧困學生接受義務教育;三是確保中國小教職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四是紮實推進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總目標是到2007年全區按標準全面實現“兩基”。
74.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新校園建設工程。據測算“十一五”期間僅高等教育用地就需要增加1500公頃以上。本工程擬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導,有關市政府具體操作,選擇主要城市周邊合適地點,統一規劃、分期建設一批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新校園。政府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規劃和供地;二是市政建設;三是給學校優惠條件,如優惠的地價,給公辦學校的征地、建設貸款給予貼息等;四是精心的組織和管理。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校園密集區規劃預留相當比例的民辦教育發展用地。
75.“省部共建”和“211工程”三期建設。自治區人民政府分別與教育部和國家民委共建廣西大學和廣西民族大學,通過業務指導,項目資助、政策傾斜等綜合手段,促進廣西大學和廣西民族大學的建設和發展,促進兩校辦學水平的提高。“省部共建”廣西大學和廣西大學“211工程”三期建設以重點學科建設為核心,以隊伍建設為根本,以科學研究為先導,培育高水平的有鮮明特色的學科和學科群,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進一步提升學校的辦學實力。“省部共建”廣西民族大學,重點建設民族學學科群和中國-東協學科群,以及配套的國際教育綜合大樓、多功能國際會議廳、實驗室等基礎設施。
76.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按照標準化建設的要求改造薄弱學校,是輔助弱勢群體,促進教育公平的必要措施。這項工程由全區統一部署,各市、縣組織實施,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舍維修長效機制配合進行。建設內容包括學校基本建設、教學生活設施建設和教學儀器配備、教師配備等。工程大致分五個步驟進行,一是修訂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及辦學條件標準;二是市縣政府調查列出不達到標準的公辦學校名單;三是各級政府制定分年度的未達標學校改造建設計畫;四是市、縣分別組織實施建設;五是驗收。
77.振興職業教育系列工程。多渠道籌集資金,實施振興職業教育9大工程。即:百萬技能人才培養培訓工程、千萬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500萬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程、千萬成人繼續教育和再就業培訓工程、百所示範性職業院校建設工程、百個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工程、百縣職教中心專項建設工程、萬名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工程、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工程。
78.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工程。以新課程改革為依託,繼續對基礎教育的教學內容、教學方法進行改革並切實在學校中推行。其目的是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提高學生適應現代社會的能力。
國中和國小的課程改革全區統一部署,由市、縣具體組織實施,鼓勵創新和試驗。
普通高中的課程改革全區統一部署,整體推進。
79.教師教育體系創新工程。依託高等學校,通過合併、改組、新建等方式建立2個左右國家級教師教育基地,4個左右自治區級教師教育基地,14個市級教師教育基地。構建以國家級教師教育基地、自治區級教師教育基地、市級教師教育基地為主體,人網、天網、地網系統集成,職前職後教育相互銜接,學歷與非學歷教育並舉,以實施教師資格證書教育和培訓為主的新型教師教育體系,創新教師教育模式。
80.民族自治縣、邊境縣、民族鄉教育建設工程。民族自治縣、邊境縣、民族鄉是我區經濟基礎相對薄弱的地區,也是基礎教育亟待加強的地區。通過學校建設、扶貧助學、對口扶持等配套性工程,加強民族自治縣、邊境縣、民族鄉的教育基礎條件,提高教育普及程度,提高教育水平。
81.普通高中建設工程。新建和擴建一批普通高中,繼續擴大普通高中教育優質資源,促進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的提高。
附屬檔案:1.各級各類教育規模預測表
2.高中階段教育和普通本專科教育年度規模預測表
3.“十一五”備選項目匯總表
附屬檔案1
各級各類教育規模預測表
| 在校生數(萬人)
| 年均增長(%)
|
|
|
|
|
|
|
年 份
| 1995
| 2000
| 2005
| 2010
| 2015
| 2020
| 十五期間
| 十一五期間
|
幼兒教育
| 100
| 73
| 91
| 111
| 130
|
| 4.51
| 4.05
|
國小教育
| 640
| 537
| 452
| 424
| 440
|
| -3.39
| -1.27
|
國中教育
| 175
| 253
| 238
| 208
| 205
|
| -1.21
| -2.66
|
高中階段教育
| 61
| 75
| 117
| 170
| 170
| 180
| 9.30
| 7.76
|
普通高中
| 21
| 37
| 70
| 85 90
| 85
|
| 13.60
| 3.96 5.15
|
中職教育
| 40
| 38
| 45
| 80
| 85
|
| 3.44
| 12.20
|
高等教育
| 11
| 32
| 69
| 92
| 95
| 120
| 16.61
| 5.92
|
學校高教
| 11
| 22
| 55.5
| 78
| 80
|
| 20.33
| 7.04
|
其中:普通本專科
|
| 12
| 33.8
| 58
| 75
| 85
| 22.13
| 11.40
|
成人高等教育
|
| 10
| 22
| 18
| 20
| 20
| 17.08
| -3.93
|
社會高教
|
| 10
| 13.5
| 13
| 15
| 15
| 6.19
| -0.75
|
自學考試
|
| 9
| 7
| 6.5
| 8
| 8
| -4.90
| -1.47
|
遠程教育
|
| 0.3
| 4
| 4.0
| 5
| 5
| 67.88
| 0.00
|
其他
|
| 0.3
| 2.5
| 2.5
| 2
| 2
| 52.81
| 0.00
|
研究生
| 0.1
| 0.2
| 1.04
| 3.0
| 5
| 8
| 39.06
| 23.60
|
附屬檔案2
高中階段教育和普通本專科教育年度規模預測表
一、高中階段教育
單位:萬人
年度
| 招 生 數
| 在 校 生 數
|
|
|
|
|
合計
| 普通高中
| 中職
| 合計
| 普通高中
| 中職
|
|
2005年
| 43.65
| 25.69
| 17.96
| 114.95
| 69.96
| 44.99
|
2006年
| 47.00
| 26.50
| 20.50
| 124.88
| 75.15
| 49.74
|
2007年
| 51.00
| 28.00
| 23.00
| 135.13
| 78.59
| 56.54
|
2008年
| 55.00
| 29.00
| 26.00
| 145.77
| 81.83
| 63.94
|
2009年
| 59.00
| 30.00
| 29.00
| 157.02
| 85.26
| 71.76
|
2010年
| 63.00
| 31.00
| 32.00
| 168.24
| 88.20
| 80.04
|
二、普通本專科教育
單位:萬人
年份
| 招 生 數
| 在 校 生 數
|
|
|
|
|
總計
| 本科
| 專科
| 總計
| 本科
| 專科
|
|
2005年
| 11.67
| 4.21
| 7.46
| 33.83
| 14.45
| 19.38
|
2006年
| 13.10
| 5.00
| 8.10
| 39.05
| 16.73
| 22.32
|
2007年
| 14.60
| 5.50
| 9.10
| 43.94
| 19.14
| 24.80
|
2008年
| 16.10
| 5.90
| 10.20
| 48.76
| 21.22
| 27.54
|
2009年
| 17.40
| 6.10
| 11.30
| 53.85
| 23.11
| 30.74
|
2010年
| 18.25
| 6.59
| 11.66
| 58.00
| 24.70
| 33.30
|
附屬檔案3
“十一五”備選項目匯總表
一、基礎教育
序號
| 項目名稱
| 內 容
| 資 金
|
1
| 資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家庭學生項目
| 進一步擴大免費發放教科書和補助農村寄宿學生生活費的範圍,推進教科書循環使用。
| 各級財政
|
2
|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標準化建設工程
| 按標準化的方法建設改造薄弱的義務教育學校,消除辦學條件達不到標準的學校,促進教育均衡。
| 各級財政
|
3
| 民族自治縣、邊境縣、民族鄉教育建設工程
| 通過學校建設、扶貧助學、對口扶持等配套性工程,加強民族自治縣、邊境縣、民族鄉教育的基礎條件,提高教育普及程度,提高教育水平。
| 各級財政支持,相關部門及單位支持
|
4
| 普通高中建設工程
| 新建和擴建一批普通高中,繼續擴大普通高中優質資源和規模,促進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的提高。
| 市場機制籌集資金,財政補助
|
二、中等職業教育
廣西壯族自治區振興職業教育九大工程,自治區有關檔案已經公布並開始執行,不詳列。
三、高等教育
序號
| 項目名稱
| 內 容
| 資 金
|
5
| 高水平大學建設項目
| 1.“省部共建”廣西大學及“211工程”三期建設; 2.“省部共建”廣西民族大學; 3.廣西醫科大學、廣西師範大學、桂林電子科技大學基礎設施建設。
| 財政支持及學校自籌
|
6
| 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園區建設項目
| 選擇主要城市周邊合適地點,連片規劃、分期建設高等教育與職業教育園區。
| 財政支持,業主自籌
|
7
| 全區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工程
| 重點建設15所高等職業院校,爭取其中5所建設成為全國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
| 財政支持及學校自籌
|
8
| 學位授予單位和學位授權點學科建設項目
| 爭取3所以上高校成為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爭取右江民族醫學院成為碩士學位授予單位。
| 財政支持及學校自籌
|
9
| 高校重點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
| 重點建設100個自治區高校重點學科和100個自治區高校重點實驗室。
| 財政支持及學校自籌
|
10
| 廣西高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
| 建設20個示範性專業實訓基地。
| 財政支持及學校自籌
|
11
| 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工程
| 鞏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陣地;普及大學新生黨的基本知識教育。
| 財政支持
|
12
| 桂林大學建設工程項目
| 招商引進國內知名大學和有實力的企業新建桂林大學,或整合在桂林市的自治區直屬的部分高等教育資源,投入部分新資源,組建桂林大學。
|
|
四、教師教育
序號
| 項目名稱
| 內 容
| 資 金
|
13
| 教師教育體系創新工程
| 建立2個左右國家級教育教育基地,4個左右自治區級教育師教育基地,14個市級教師教育基地。
| 財政支持及單位自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