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關於實施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首批試點的通知

各高等學校:

完善現代大學內部治理結構,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大學制度是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確立的一項戰略任務。規劃綱要實施以來,一些高校圍繞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深入開展了研究與探索,形成了一批有價值的成果。但總體來看,上海高校仍存在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制度體系不健全、發展活力不足等突出問題,迫切需要深化改革。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規劃綱要,深化上海高等教育綜合改革,推進上海高等教育質量提高與內涵發展,並將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研究成果及時轉化為實踐,我委決定從2014年開始,在地方高校中實施現代大學制度建設試點工作。現將首批試點高校名單予以公布(見附屬檔案),並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教委關於實施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首批試點的通知
一、總體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上海高等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入貫徹實施規劃綱要和國家教育綜合改革上海試點方案,進一步完善高校內部治理結構,健全以章程為核心的制度規範體系,創新高校管理理念和方式,努力構建符合中國特色、上海實際和高等教育發展規律的現代大學制度。
二、主要任務
圍繞“依法辦學、自主管理、民主監督、社會參與”的現代學校制度建設總體要求,著重在以下幾方面進行試點:
1.全面推進高校章程建設。通過章程明確學校與政府之間的權利義務,明確內部治理結構和組織運行制度。以章程為基礎,完善學校規章制度體系,建立自主發展、自我約束、自我規範的內部管理和監督機制,穩步推進學校“去行政化”改革。
2.探索高校治理新機制。探索建立由舉辦者代表、學校黨政負責人、教職工代表、企業行業代表和社會知名人士等多元主體參與的校務委員會(董事會、理事會)制度,完善學校治理結構,提升決策科學性,健全社會支持和監督學校發展的長效機制。
3.健全高校學術管理。落實《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建立以學術委員會為核心的學術管理體系,統籌行使學術事務決策、審議、評定和諮詢等職權。完善二級院系學術管理,發揮專家教授在學科建設、教學科研等學術事務中的主導作用,探索教授治學的有效途徑。合理配置學校“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減少“行政權力”對學術事務的干預,推動“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相對分離。
4.落實高校二級院系主體地位。探索以創新人才培養體系為核心、以二級學院為基本單位的綜合改革。健全院系領導決策管理和教代會的民辦管理等制度,給予院系在學生招錄與選拔、人才培養、師資聘任及考核、經費使用等方面的主導權,推動院系真正成為教學科研主體,激發院系辦學活力。
5.其他方面。從完善高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健全高校民主監督機制;加強多種形式的協同創新,建立新型科研組織形態;探索多元化的人員聘任(用)、薪酬體系等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探索綜合預算管理機制,提升經費使用績效等財務管理制度改革;創新教育質量控制與評價機制等方面進行試點。
三、基本原則
1.統籌謀劃,整體設計。試點學校要將現代大學制度建設作為當前深化學校改革與發展的重要抓手,對學校現有制度體系進行梳理,在比較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一整套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的構想。要將現代大學制度建設與學校發展定位結合起來,與學校其他重大改革要求結合起來,明確學校建設現代大學制度的目標、步驟和措施。
2.因校制宜,突出特色。試點學校要對學校自身的辦學歷史與經驗、辦學傳統與優勢、發展理念與定位等進行深入研究和科學分析,從本校實際出發,有所側重地開展試點。要既立足基本國情和學校實際,又借鑑國外和國內其他學校的有益做法,找準改革突破口與著力點,努力在一些具體的制度選擇上實現創新,形成各有側重、各富特色、各具優勢的改革試點局面。
3.積極慎重,穩妥推進。試點學校要針對學校改革發展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針對制約學校發展的體制機制上的突出問題,積極穩妥地推進改革試點。對於試點需要突破現有政策規定的,要及時向我委報告,共同協商確定;對於試點難度較大的,可先選擇若干機構或個別院(系)開展試點,再逐步推廣至全校。對於試點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要深入分析與評估,做好預案,確保試點平穩推進。
四、保障措施
1.組織領導。試點學校要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明確職能機構,健全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試點改革。要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可行的試點方案,包括建設目標、試點內容、保障條件、時間節點、需要的支持政策等,於9月25日前報我委審核後實施。
2.經費保障。試點工作以三年為一個周期,我委將給予試點學校一定的專項經費支持。試點學校可視情況予以配套經費支持,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
3.經驗總結。試點學校要按照試點方案的計畫進度,開展跟蹤調研,及時了解情況,定期進行評估,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試點方案,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對於實踐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好成果,要及時總結。各試點學校改革進展情況每季度向我委報送一次,我委將依託上海工程技術大學開展2014年試點總結驗收工作。
4.過程管理。試點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優勝劣汰。我委將定期組織開展評估,對試點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在面上向全市予以推廣;對無實質改革內涵、工作進展緩慢的,實行退出機制。
附屬檔案:上海市實施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首批試點高校名單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2014年9月17日
附屬檔案
上海市實施現代大學制度建設首批試點高校名單
序號
試點學校
1
上海大學
2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3
上海中醫藥大學
4
上海師範大學
5
上海海事大學
6
上海杉達學院
7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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