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報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通知

《關於申報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通知》是為貫徹落實《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全面加快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廈委發[2012]5號)和《廈門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廈科聯[2013]50號),引導我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健康發展,提升其創業孵化能力與管理水平,進一步營造我市科技型創業企業的成長環境,培養科技創業領軍人才,現決定開展首次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及認定工作。經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將享受到我市相關的政策扶持。現將申請認定市級孵化器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扶持政策,申請條件,申報材料:,注意事項,

扶持政策

根據《廈門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廈科聯[2013]50號),經認定為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給予專項補助100萬元無償扶持資金;經認定的市級、省級或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孵化成功(獲得孵化成功企業認定的)一家科技型企業,給予科技企業孵化器(園區)運營單位20萬元獎勵;對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及其它投資主體創辦的孵化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具有中試產業化功能的孵化器,可給予最高不超過3000萬的專項建設經費補助。

申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獨立核算;領導團隊得力,機構設定合理,從業人員不低於10人,其中管理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占90%以上,接受孵化器專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30%。
2、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自有或租用)使用面積達10000平方米以上(專業孵化器達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直接用於孵化企業(含公共服務場地)的場地面積不低於三分之二。
3、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專業孵化器的在孵企業應達20家以上),在孵企業應有30%以上已申請專利。
4、累計畢業企業達到10家以上。畢業企業和在孵企業提供的就業崗位超過300個(專業孵化器的累計畢業企業5家以上,畢業企業和在孵企業提供的就業崗位超過150個)。
5、孵化器自有種子資金或孵化資(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並至少有2個以上的資金使用案例。
6、孵化器的運營時間一般達2年以上,並至少連續2年上報相關統計數據,且數據齊全、真實。
7、具有創業導師工作機制和專業服務體系,能夠提供創業諮詢、輔導和技術、金融、管理、商務、市場、國際合作等方面的服務;專業孵化器應具備專業技術領域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或中試平台,並具有專業化的技術服務能力和管理團隊。

申報材料:

1、廈門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評估申請表(附表)。
2、近兩年孵化器運行情況與業績報告(包括:孵化器現狀及運行機制、孵化器服務隊伍建設、開展服務取得的業績、未來3-5年發展目標和工作計畫等)。
3、獨立運行的證明檔案(孵化器成立的批准檔案複印件,事業法人證書、企業法人或民辦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單位賬戶的銀行開戶證明,孵化器機構設定與相關管理的章程性檔案等)。
4、孵化場地及服務設施證明(資產證明、租賃檔案等)。申報專業孵化器的還需附公共技術服務平台或中試基地主要設備清單(包括設備名稱、用途和單價等)。
5、有關附表:科技企業孵化器從業人員情況表、公共技術服務平台主要儀器設備情況表、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情況表、科技企業孵化器近2年畢業企業情況表、科技企業孵化器近2年在孵企業智慧財產權情況表、科技企業孵化器綜合情況表、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畢業)企業情況表。
6、反映孵化器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的相關檔案資料,以及質量管理認證等資質證明檔案複印件。
7、創業投資、種子資金、孵化資(基)金情況證明。創業投資是指向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以期所投資創業企業發育成熟或相對成熟後主要通過股權轉讓獲得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方式。

注意事項

1、請各孵化器運營單位積極申報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於2015年01月09日前將申請材料(紙質申請材料1、2項各一式5份,3-7項裝訂成冊1份;所有申請材料採用Word或PDF格式,刻錄光碟一份)報送至廈門市科技局體系創新處。
2、未達到本通知第二條條件的孵化器或新型孵化器也可據實報送申請表進行備案(申報截止時間、材料報送地址同上),我局將根據孵化器實際運營情況進行輔導、並進一步完善科技企業孵化器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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