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組織開展2014年度 “3A科技企業孵化器”評選與獎勵工作的通知
- 評選程式:兩個階段
- 評選對象: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留學人員
- 發布日期:2014年8月5日
各市、州科技局、東湖高新區管委會、各科技企業孵化器:
根據《湖北省科技企業創業與培育工程實施方案》鄂科技發聯【2013】17號檔案精神,按照“完善服務功能、強化服務主動性、增強服務成效”的總體要求,經研究,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2014年度“湖北省3A科技企業孵化器” 評選與獎勵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評選程式
2014年度“3A科技企業孵化器”評選工作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各孵化器自查總結、申報階段,第二階段為“3A科技企業孵化器”評選階段。
二、評選對象
2014年度“湖北省3A科技企業孵化器”評選工作面向全省各級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包括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歸國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創業服務機構。
三、自查總結工作要求
1、各孵化器要按照“對接創新資源,提升孵化服務水平,增強孵化績效”的要求,認真做好自查總結並如實填報《湖北省3A科技企業孵化器自查總結報告》。
2、此次自查總結材料所填報內容將作為2014年度“湖北省3A科技企業孵化器”考評認定的主要依據。請各孵化器確保所填報數據及證明材料真實、可信,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出有虛假、瞞報情況,將取消孵化器三年評選資格。
四、有關要求
1、各市、州科技局負責本轄區各科技企業孵化器自查總結及申報組織工作,東湖高新區管委會負責高新區內各孵化器自查總結及申報組織。
2、各孵化器按當地科技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將紙質版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版材料報送至當地科技管理部門初審。
3、各市、州科技局和東湖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對申報材料初審並出具審查推薦意見,於2014年8月12日前將申報材料統一報送至省科技廳協調辦。
2014年8月5日